广州市是中共在大陆迫害法轮功最严重的城市之一。黄华华1998年至2002年任中共广东省委副书记、中共广东省广州市委书记,任期中兼任了广州市“610”(中共专门迫害法轮功的非法组织)主管,主导了广州市对法轮功的初期迫害。而正是这段时期,迫害极其惨烈。黄华华2002年后历任广东省常务副省长、省长,是广东省迫害法轮功的最主要责任人之一。
1999年7月迫害之前,广州市和广东省的法轮功学员数以十万计,皆为主流社会的基本民众。然而一夜之间竟遭残酷迫害,持续至今,已逾十一年。而且,当今,中共当局正利用将于2010年11月举办的广州亚运会加剧迫害法轮功。截至二零一零年七月底,据不完全统计,现仍被非法监禁的广州市法轮功学员逾百人(详见明慧网二零一零年八月二十一日报道,广州法轮功学员被绑架、非法关押情况)。
一、黄华华参与迫害事实:部份中共官方资料与喉舌媒体报道
透过中共严密的信息封锁,我们找到几则中共的官方资料与喉舌媒体报道,现提供如下,借以证明黄华华主政广州市期间迫害法轮功严重情况。需要指出的是,中共的官方资料与喉舌媒体报道都是经过处理了的,与迫害实情有一定差距。
(一)据官方公开的数据,截至2002年7月底,仅广州市劳教场所就非法关押法轮功学员464人。2005年12月,广东省司法厅厅长陈伟雄透露,广东省劳教系统关押过的法轮功学员至少有2460名。鉴于这是在中共试图掩盖迫害真相情况下透露的,实际人数应大大超过此数。而仅仅一个广东省妇教育所(现广东省女子劳教所),据中共官方《三水年鉴2004》记载,至2003年累计劫持法轮功学员1099人,2003年年底在所153人。
(二)2001年5月29日下午,黄华华等到广州市槎头劳教所、广州市“法制教育学校”视察广州市的“教育转化”工作。他提出,全市坚持信仰的法轮功学员都要集中办班,进行转化,各有关部门要从人、财、物等方面提高有力保障。(资料来源:广州日报*大洋网,2001年05月30日)
(三)2002年4月4日下午,黄华华在广州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会议上特别指出,广州要与法轮功作“斗争”,维护好社会稳定,迎接“十六大”召开。(资料来源:《羊城晚报》2002-04-03)
(四)黄华华在2002年全市宣传部长会议上的讲话,提到:要充份认识同法轮功斗争的长期性、复杂性和艰巨性,继续深入开展“揭批”法轮功的斗争。
二、广州市和广东省若干迫害法轮功关押地:部份明慧网报道
法轮功学员创办的《明慧网》,十一年来真实的、客观的、详细的、持续的记录了中共迫害法轮功的基本事实,是可资采信的对迫害者进行举报、追诉的证据材料。以下是明慧网发表的广州市和广东省的若干迫害法轮功关押地的长篇调查文章。
1、原广州市天河区“法制教育学校”迫害纪实(明慧网二零一零年八月二十一日)
2、广州黄埔区洗脑班的残暴(明慧网二零一零年七月三十一日、八月一日、八月四日连载)
3、原广州东山区“法制教育学习班”迫害纪实(图)(明慧网二零一零年六月十二日)
4、广东省女子监狱迫害纪实(明慧网二零一零年三月二十三日)
5、广东省四会监狱迫害纪实(明慧网二零一零年三月十日、十一日连载)
6、广东省阳江监狱迫害纪实(明慧网二零一零年一月三十一日)
7、广东省梅州监狱迫害纪实(明慧网二零一零年一月十四日)
8、广东省北江监狱迫害纪实(明慧网二零一零年一月二十八日)
三、目前广州市和广东省仍在参与迫害的18个黑窝(看守所、拘留所等没算在内)
迫害十一年来,广州市和广东全省迫害法轮功的黑窝甚多,有的已经解体,事实上中共迫害法轮功是举国体制,迫害的全面性、全民性、系统性是超出善良人的想象的。根据明慧网2010年以来的报道,现在仍在参与迫害的主要有如下18个监所性质的黑窝(除此之外,遍布广东全省的公安系统、国安系统的看守所、拘留所等等黑窝也在参与迫害,其数量之大一时难以统计)。
(一)六所监狱
1、广东省女子监狱(位于广东省广州市白云区)
2、广东省四会监狱(位于广东省肇庆四会市)
3、广东省阳江监狱(位于广东省阳江市)
4、广东省梅州监狱(位于广东省梅州市)
5、广东省北江监狱(位于广东省韶关市)
6、广东省韶关监狱(位于广东省韶关市)
(二)五所劳教所
1、广东省三水劳教所(位于广东省佛山三水市)
2、广东省女子劳教所(位于广东省佛山三水市)
3、广州市第三劳教所(位于广东省广州市花都区)
4、广州市槎头女子劳教所(位于广东省广州市)
5、深圳市第二劳教所(位于广东省深圳市)
(三)七所洗脑班
1、广东省法制教育所(位于广东省佛山市三水区)
2、广州市法制教育学校(设在广州市谭岗劳教所内)
3、深圳市西丽法制学校(设在深圳市南山区西丽镇龙珠大道深圳市收容中心内)
4、珠海市洗脑班
5、湛江市法制学校(位于广东省湛江市赤坎区莘福路69号)
6、茂名市洗脑班
7、汕头市法制学校(设在原汕头市收容所里)
(四)广东全省的公安系统、国安系统的看守所、拘留所等等(其数量之大一时难以统
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