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感到师尊对我的再次鼓励和鞭策,对我和整体的配合提出了更高的境界要求,虽然谈整体配合时指出除中国大陆地区,但这是法理,是对任何地区大法弟子都应该明白和思维境界升华的要求。无私无我,放下个人观念和自我,圆容配合。
但在我地区也看到了两种极端认识,似乎都是在法中找符合自己观念而不愿放弃自我的偏激理解。个别协调人强调要求同修完全服从其协调安排,并证实自己以前就是对的,要求以前走自己路的同修要认识到错误。然而,法中指出的是大陆地区以外的国际环境,那里的负责人和协调人和佛学会、总会,或师尊直接沟通,总会或佛学会能找到他们,他们也能对上级负责人负责。而我们地区的上级是哈尔滨,那里的协调和总站同修(7.20以前的)大部份被迫害关押,几个在外面的有在搞集资,前段时间被明慧网公布曝光才有所收敛,很多被迷惑的同修才能清醒。我知道本地协调同修的本意是好的,希望大家能齐心合力,配合在一起,能更好的救度众生,能走好师尊安排的路,但莫走极端,能使大家圆容配合,是同修们放下自我包括协调人本人,是我们大法弟子无私无我,为证实法救众生而存在的伟大表现,不能仅靠强调而实现。
另一方面,有个别同修在分析师尊的法,在协调人、总协调人、项目协调人、第一负责人等这些名词上研究,研究的目的是什么呢?就是来否定放下自我服从协调人的安排。
我个人认为,师尊讲的是法,是一种境界的要求,是在告诉我们方向,是在告诉我们救度众生的重要,配合好就能更好、更快、更及时、更有效的救度。我对自己的要求就是完全放下自我的、更好的救度众生,不去盯着协调同修,他们的基点不会不好,如果真是不正,那也会很明显,大家都会看到,相互从法上归正,整体提高,从而不走偏。我想我们每位同修都能时时想着师父正法大局的整体、每个地区整体的救人效果,都愿意放下自我,那我们的整体又怎么会行不正呢!一定会形成圆容不破的整体。相由心生,正念对待周围的一切,一切就会归正。
个人浅悟,请慈悲指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