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艳艳被关进监狱第九监区后,由于坚持对真善忍的信仰,一直受到的非法“严管”实为一种酷刑处罚:从早上6:30起床就开始坐到晚上11:00,每天16小时端坐在小板凳上,双手放在膝盖上,不准移动。别说是上了年纪的人,就是一个健康的年轻人都很难以承受。而且到晚上睡觉还不准挂蚊帐,叫蚊虫叮咬让你睡不好觉,被叮后,皮肤又痒又疼,甚至溃烂。不放弃信仰就一直这样坐下去,有的法轮功学员一直坐到出狱,最长的达三年多时间。臀部坐烂了、裤子也坐烂了,有的血压升高、四肢浮肿,有的甚至全身浮肿,身心备受摧残。
这种企图以非人道的慢性折磨摧毁人的精神意志、强迫放弃信仰的行为,严重违反了《宪法》、《监狱法》、联合国《世界人权宣言》、《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等条款。
陈艳艳,女,50多岁,昆明理工大学后勤集团职工,2008年5月20日上午,被昆明市公安分局、昆明五华公安分局国保大队几十名恶警从家中非法绑架、抄家,被非法判刑7年。99年“七二零”后因到云南昭通洪法,曾被非法劳教二年。目前被关押在第二女子监狱第九监区,由于长期遭受“严管”身心受到极大伤害,身体极度衰弱,在其丈夫多次向有关部门反映和强烈要求下最近又才得与陈艳艳相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