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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国二零一零年报告揭露中共迫害法轮功

【明慧网二零一零年七月四日】在二零一零年召开的联合国人权理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上,对中共严重的人权侵犯的指控构成了报告一个重要部份。在三名联合国特派专员递交的年度调查中,提到了中共对法轮功的人权侵犯还在继续。

这三名特派专员分别是:联合国酷刑问题特派专员诺瓦克先生(Manfred Nowak),联合国宗教信仰自由特派专员阿斯玛•贾汉吉尔(Asma Jahangir),和调查世界各地人权捍卫者状况的联合国特派专员玛格瑞特•瑟卡娅(Margaret Sekaggya)。

所有三名专员都向中共当局发出了关于法轮功学员、西藏人、基督徒和新疆人、或那些寻求捍卫自己的法律权利和人权的人士的紧急呼吁。报告原文可从联合国的官方网址下载(http://www2.ohchr.org/english/bodies/hrcouncil/13session/reports.htm) 文件号分别为:Manfred Nowak,A/HRC/13/39/Add.1,A/HRC/13/39/Add.5;Asma Jahangir,A/HRC/13/40/Add.1;Margaret Sekaggya,A/HRC/13/22/Add.1。

先前的报告已经提到过律师遭受的迫害,其中一些人在中国由于接了为法轮功学员辩护的案子而被关押。瑟卡娅(Sekaggya)女士的报告中则列举了更多的例子。比如,二零零九年三月三十一日,瑟卡娅为获得哈尔滨焦点律师事务所主任韦良月和他的妻子杜永静的信息,和其他专员一起发出紧急呼吁。在他二十多年的法律执业中,韦良月给本地面临人权侵犯的人士(包括因为信仰遭到监禁的法轮功学员)提供法律援助。瑟卡娅女士说,韦良月和杜永静被当局关押,不被允许聘请律师代表他们或公开讨论他们的案子。瑟卡娅很担心在羁押期间他们遭到心理或身体虐待。“据报道,两人都收到官方‘不要公开讨论案件’以及‘不要聘请律师代表他们’的警告。”

人权律师张凯和李忠福也遭到迫害。瑟卡娅女士说,审讯期间,他们被威胁不要为法轮功学员案件辩护。“在警察局,张凯双手被铐吊在一个铁笼里,而李忠福则当面被一个警察掌掴。侦询中他们双双被威胁不得为任何法轮功的案子作辩护。”当被释放时,“他们的双手满覆瘀伤及疤痕,更有甚者,张凯的手又肿又麻,而李忠福则有一侧耳朵听力严重受损。”

诺瓦克先生的报告中也描述了中国国安人员对无罪人士使用暴力的情形,其中包括中国16名法轮功学员关押期间受伤导致死亡。诺瓦克先生对这些死亡以及其他的骚扰、殴打和酷刑案件要求解释。这十六名法轮功学员是:胡艳荣、黄富军、熊正明、白鹤国、宗秀霞、于宙、顾建敏、顾群、范德震、刘权、吴新明、陈玉梅、钟振福、杨景芬、孙爱梅、和侯丽华。

诺瓦克的报告中还包括了周向阳和王永航的案件。周向阳二零零三年五月被判入狱九年,在狱中,他由于拒绝放弃对法轮功的信仰而受到严重的酷刑折磨,而且被告知只有放弃信仰后才能获得治疗。王永航是前辽宁大连律师,受到过毒打、导致右脚踝骨折。此外,还有一些人因为法轮功相关活动或信仰被酷刑折磨到生命垂危,被单独关押(小号)数月,或被送入劳教所关押数年。

诺瓦克在报告中写道:“在我遇到的例子中,中国当局拥有最制度化的方法来打压异议人士。政治异议人士和人权捍卫者、疑有分离主义倾向的少数民族(尤其是西藏人和维吾尔人),以及信仰团体,如法轮功,经常被指控犯有政治罪,如通过破坏国家统一、颠覆国家政权或非法提供境外个人国家机密罪来危害国家安全的罪名。这些人被捕后不仅面临酷刑折磨的高风险,这个集权国家还常常用判劳教作为政治罪的刑罚。劳教采用了压制、羞辱和惩罚手段,其目的在于改变被拘禁者的人格以达到破坏他们意志。”

“在中国,很多被拘押者是如此害怕同我谈话,即使只是一个一般性的谈话,并没有提到任何危险的问题。哪怕是在可能被视为向联合国特派专员提起投诉这一点上,对很多人来说已经是很大的风险。其他有胆量的被拘押者也只是在我保证谈话秘密进行、并且在报告个人案例的附录中不会包括他们的叙述时才同意和我谈话。对同我面谈的被拘押者进行报复的可能性严重影响了我的查访工作。”

贾汉吉尔女士是宗教和信仰自由问题特派专员。她转交中共的指控中也包括了有关十六名法轮功学员在关押期间受伤导致死亡的内容。贾汉吉尔指出:“尽管死亡的情况各异,但所有这些受害者都是法轮功学员,而且他们都是在执法人员的监管下死亡,或者在拘禁释放后极短的时间内死亡。我们认为这些人被逮捕以至死亡的唯一原因是他们是法轮功学员(而遭到迫害)。”

中共当局对这些报告的典型回应一向是忽略或者否认。

联合国特派专员报告是最受重视的描述人权状况的文件之一。这些年度报告是基于收到的指控,以及前一年的调查后相关政府的回应。

成文:2010年07月03日  发稿:2010年07月04日  更新:2010年07月04日 05:57: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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