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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诉江案”起到救度众生的更大作用
文/澳洲大法弟子

【明慧网二零一零年七月二十八日】

尊敬的师父好!
各位同修好!

因为修炼法轮功,信仰真、善、忍,我于二零零零年去中国为法轮功说句公道话,被中共邪党监禁、酷刑折磨了八个月。从那黑监狱出来后,在同修们的帮助下,我先后去了西班牙、阿根廷等十几个国家起诉迫害法轮功的中共邪党恶首江鬼等元凶。二零零四年九月十五日是江泽民任职的最后一天,我们向澳洲纽省高等法庭递送诉状,状告江鬼和中共邪党“六一零办公室”。 我们只想用法律手段来讲清真相,唤醒中国民众,救度世人。当天法庭受理了我的起诉。接着我们向澳洲中英文媒体开了新闻发布会,十几家中英文媒体纷纷报导了“诉江案”新闻。《澳洲新报》、《星岛日报》几家亲共中文媒体及英文媒体都在头版刊登了“法轮功学员起诉江泽民”、“江泽民在澳洲成了第一被告”等特大新闻。

自从二零零四年九月十五日立案到二零一零年六月二十八日的法庭最后一次的独立终审,风风雨雨,经历了近六年的坎坷与魔炼,救度了许多各阶层世人。

一、悉尼纽省高等法院门前证实法的修炼场的建立

据二零零四年十一月十五日《澳洲人报》披露:“自诉江案立案以来,中共外派官员曾多次亲自前往堪培拉的外交贸易部,上下施压,通过经济、外交等各种途径给澳洲政府施压,企图取消本案”。二零零七年四月七日,澳洲外交部长屈从中共的压力,滥用特权签发了豁免被告中共官员的“证书”。理由是被指控侵犯民权的是中共官员和国家机关享有豁免权。于是我们悉尼大法弟子几个老年同修开始了在高院门前打横幅抗议。因为我们澳洲学员很多人起初对本案重视不够,正念之场没有形成整体,被邪魔钻了空子,因而澳洲律政部长介入本案行政干预法庭。二零零八年十一月十四日,法庭在律政部长干预下判决江泽民等被告初审法庭豁免。

接到此判决后,我们当即告诉代理律师A先生说:我不服判决,要求上诉。当时A律师很沮丧,他对我们说:这个案子没办法再打下去了。他表示最近也很忙的,可能再也不能给我们提供什么帮助了。当时我们的心情很沉重。因为立案以来已经有两位律师放弃了对我们的帮助。怎么办?我们静心学法。

师父在零七年《美国首都讲法》中明示道:“正法中无论怎么惊险,结果是必然的,所以我对这个不太注重,因为它是必然成的。我最珍惜的是过程。”我们通过学法交流,悟到不把希望寄托在常人律师身上,要向内找,一方面是我们执着追求案情结果的人心障碍;另一方面我们讲真相的深度和广度没达到正法要求,整体配合也不到位。对修炼者,证实法,救度众生的决心是不能动摇的。我们要继续用法律寻求正义,用我们大法弟子修出的大善大忍之心窒息邪恶,广泛救度众生。

于是,我们就在纽省高院门前拉起了“法轮大法”、“法办江泽民‘六一零办’、罗干”等多幅横幅;摆放揭露江鬼迫害法轮功的“酷刑展板”,派发《九评》;派发介绍法轮大法美好的真相资料;派发给澳洲议员、律师及民众的征签信;劝“三退”等,呼吁世人共同制止中共迫害法轮功。敦促澳洲政府停止签发豁免被告的“证书”等。

我们不去执着结果,我们把“诉江”的过程作为正法修炼和救度众生的过程,因此,一个助师正法、做好三件事的正念修炼场所在高院门前开创出来了。

二、法院门前救众生

师父在二零零六年《曼哈顿讲法》中明示我们:“助师与救度众生、证实法才是作为一名大法弟子的真正目地,才能兑现史前的誓约。”我们在高院门前,一年四季,风雨无阻,一方面我们展示大法的神圣与美好,让律师、法官等上流社会以及过往民众听到大法音乐的神圣旋律,接触到大法弟子的慈悲与友善;另一方面,我们向过往各界民众讲真相,正念救度有缘人。

三年多,有许多众生被救度。还留下了无数的感人故事。有的人为我们送来高档面包,许多人为我们去教堂祈祷,祝我们胜利。非常多的人表示要义务帮助我们。例如二零零九年九月的一个下午,一位中年男律师走到我们身边坐下来说:你们在这里坚持很长时间了,我很同情你们,愿意免费帮助你们。但我又不是人权律师,我可以找我朋友帮助你们。有的是美国来的律师也表示愿意帮助我们。有一次,一位国际人权律师了解真相后表示要来帮助我们,有位联合国来办事的律师表示给法院打电话帮助我们。还有许多人要为我们捐款……

有一次,一位工党议员来这里了解真相后对我们说:坚持下去,会有希望的。有一天,从悉尼律师楼里走来两位年轻律师看了真相资料后对我们说:坚持下去,法庭会改变主意的。在高院的工作人员有很多来我们这里了解真相的,他们有的对我们说:你们坚持下去,一定会胜利的。还有的对我们说:你们在这里讲真相,很了不起,现在法庭已经在重视你们的案子了。还有一次,一位中年白领人士过来我们这里了解真相后说:“我看了你们的真相资料,你们很了不起。我要把你们的征签表发给我四十个同事征签,祝你们成功……”

在高院门前,我们发了十几万份真相资料,收到一万多份征签支持信,为过往华人劝退了(退出邪党组织)不少,还有十几位在这里得法修炼的。墨尔本来的一位女士在我们这里学了三天动功,带走一套大法书《转法轮》、《大圆满法》和五套功法音乐光盘等。

三、坚持上诉,替天行道

由江鬼一手挑起的中共邪党迫害法轮功已有十一年了。师尊在《向世间转轮》中法定:“在迫害中极尽了迫害所能,迫害死与伤残了众多走在神路上的、历史久远就定下的大法徒,几千万人被用各种方式迫害,一亿人的正信被镇压。这万古大罪,这恶贯满穹宇的大罪”,我们悟到这应由邪恶总代表的人中败类江鬼及几个元凶承担。我们必须坚持上诉,替天行道。

我们“诉江案”讲真相小组同修每天坚守在高院前高密度发正念,正念解体另外空间干扰法庭和律师的各种邪魔烂鬼黑手,解体澳洲政府对江鬼的一切豁免,请求师父帮助开启我方律师的智慧。我们找机会進一步给律师讲真相。

二零零九年七月的一天,我们约见到代理律师A,他问我们为什么还要坚持打下去?当时我们回答他说:我们觉得正义没得到伸张,法律是伸张正义的,给罪犯豁免权等于是承认这场迫害,支持中共迫害法轮功继续下去。我们认为酷刑是错误的。这个案子应该有办法打下去。他当时若有所思,答应我们说,他同他的一个朋友大律师B商量一下,可能他有好的办法。

二零零九年十月二十八日,法院上诉庭例行聆讯“诉江案”后,A律师显得很乐观,对案件的進展充满信心,在法庭外与我们交谈了二十分钟说,我们现在在做的是叫我们的法庭不照传统案例法去判,不去参照那些很有威望的法庭和大律师以前的做法。如果成功的话,就是在开创一个先例,一个澳洲前所未有的案例。理由很简单:酷刑是错的!(Torture is wrong!)并告诉我们再请两位律师做助手。

二零零九年十二月十七日,“诉江案”在高等法院上诉庭再次开庭。法庭在聆讯中宣布:受理原告反对澳洲政府干预“诉江案”的上诉,并决定将上诉的合法性和上诉本身的审理合在一起同时進行。聆讯结束后,A律师充满信心的对我们说:“他们(指法庭)已经承认这是一个非常真实和重要的案子,他们对这点表述的绝对清楚,法庭希望‘诉江案’走下去。” A律师接着说:“我们的立场是不应该允许酷刑成为豁免法的一部份,这是关键的一点”。A律师态度转变和案情的突破,再一次见证了 “修在自己,功在师父”(《转法轮》)、“弟子正念足 师有回天力”(《洪吟二》<师徒恩>)的神奇展现。A律师和B律师的创新提案正是大法弟子的正念加持,是师尊帮他们开启智慧的展现。

四、大法弟子在“诉江”过程中整体升华

在高院门前讲真相小组长期坚守的同修大多数是六十到八十多岁的老年同修,家住得远,绝大多数不会英语,数年如一日,踏踏实实每天做三件事,正念十足的清理另外空间的一切邪恶因素,学法—发正念—炼功—发资料和征签,挂横幅。经常面对中领馆特务拍照骚扰。大家以苦为乐,无怨无悔。

郭同修八十五岁了,三年多的时间从没缺席,每天背着资料来,扛横幅,摆展版,发资料,动作利索,走路生风,满头白发也渐渐变黑了。有人对她说:“你做事就象年轻人。”她笑眯眯的说:“师父给的”。她虽然没進过校门,可她每天都能读《转法轮》和新经文。

家住蓝山附近的刘同修每天早上五点出发,坐汽车又转火车单程在路上要二个多小时,她每天先在景点讲真相几个小时,十一点以后坚持来高院发正念,大家问她累不累,她乐哈哈的说:“不累。修炼人累点苦点是好事”。她家和她在的景点讲真相的休息椅子上开过许多优昙婆罗花。有一次,有位开天目的同修看到我们几个老年同修在那发正念时,惊奇的告诉大家:她(他)们全身都是闪金光。在高院门前几年的正法修炼中,大家都得到了心灵的净化,在法理上大大的提高上来了。

二零一零年六月二十八日是法庭将对“诉江案”作终审开庭的日子。我们通知同修。一位刚从大陆闯出来的同修发现大部份学员不大重视,有些冷漠,心情沉重的说:我们在大陆对“诉江案”非常重视的,一直在坚持发正念支持,大法弟子是一个整体……

从师父的讲法中我们认识到,应该把个人观念放下,把澳洲大法弟子的正念形成整体,我们知道师父一直在等待这一天。全澳同修参加了讨论,有的在学法会上交流,有的在网上交流,全球“诉江”协调人也一次次与佛学会和中西方学员不断交流。从法理上提高了对“诉江案”的认识。大家都认识到放下观念,无条件配合。围绕“诉江案”的最后判决,决不能给江××和所有迫害法轮功的元凶豁免权。

六月二十八日,墨尔本由佛学会会长带领八十多位同修,二辆大巴士,开了十几个小时一大早赶到法庭,昆士兰佛学会长带领十几位学员代表坐飞机赶到法庭,悉尼学员也请假来到法庭。全澳学员聚集高院门前大横幅下,近距离发正念,“解体对诉江案一切干扰,解体澳洲政府对江鬼的一切豁免,判江××罪行成立”。 法庭内也有七、八十位学员聆听—发正念。法庭内也特别重视诉江案,这是历史上最大的案子。三位最大的法官同时出庭,中间一位是上诉法庭最大的主审法官长(President of Court of Appeal),左边是首席法官(Chief Justice),右边是英联邦的首席法官(Chief Judge at Common Low)。全天我方原告律师团出乎我们的意料之外有四位坐镇。B律师和C律师是澳洲很有名望的大律师。他们准备了一个三层架子的推车,五、六本几百页厚厚的法律条文,加上五大本几千页的诉状。C律师口若悬河用国际法、美国的法律、英国的法律和澳洲的法律说明了酷刑是犯罪的,罪犯是绝对不能给予豁免,如果给罪犯豁免,就是认可迫害的继续,所以,以前的判决都是不对的。并认为从法律上讲澳洲政府的干涉是不对的。澳洲政府是第三者参与。给江××豁免是错误的……

于是法官问政府律师你们是第三者吗?他们只得承认,并且承认酷刑是错误的。

全天共历经五小时,我方律师一下讲了四个多小时,对方律师只讲了几十分钟,我方律师接着又讲,因为四点多了,法官最后宣布:让我方律师十天内提交书面补充材料,并给予对方政府律师七天的时间作出书面答复。

当天有开天目的同修看见法庭上都是小天使,师父法身坐在法庭正中,还不断给法官和工作人员清理……这一天,是我们全澳乃至全球大法弟子整体配合的一天,也是大法弟子在“诉江”过程中整体升华的一天。

六年的“诉江”坎坷路,炼就了我们越来越成熟的正法徒,我们把“诉江案”作为救度众生的项目。我们真念化开,澳洲形势的变化会越来越好……

(二零一零年华盛顿DC法会发言稿)

成文:2010年07月27日  发稿:2010年07月28日  更新:2010年07月28日 03:50: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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