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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给徐大为注射了毒针?
文/掸尘

【明慧网二零一零年七月二十六日】辽宁省抚顺市清原县徐大为,因坚持修炼法轮功于二零零一年被中共冤判八年。八年期间,徐大为被关过四个监狱。在零七年末到零九年二月出狱前的这一年里,他受到的酷刑最为残酷。他说:“东陵监狱太邪恶了,监狱给打针,打能致人精神病的药,强迫吃药。……”徐大为零九年二月十六日离世,年仅三十六岁。

辽宁省抚顺市清原县徐大为,因坚持修炼法轮功于二零零一年被中共冤判八年。八年期间,徐大为被非法关押过四个监狱:沈阳大北监狱、凌源第一监狱、抚顺第二监狱、沈阳东陵监狱。因坚持信仰受尽诸如被长期戴手铐脚镣、毒打、上大挂、强行灌食、胶皮管子打、针扎、电棍电击等各种酷刑。在二零零七年末到二零零九年二月他出狱的这一年多一点的时间里,他受到的酷刑最为残酷。零九年二月三日,大为被释放时已是精神失常、骨瘦如柴、遍体鳞伤。

到家后,他蹲在墙角,不敢动。家人告诉他:“到家了,别害怕。”劝了半天,他才坐到床上。家人发现大为已无法进食、整日咳嗽不止,连吐痰的力气都没有。经过悉心照顾,他时而清醒,时而糊涂。清醒时他说:“东陵监狱太邪恶了,监狱给打针,打能致人精神病的药,强迫吃药。用拳脚打,铐在墙角,打昏死过多次。经常遭‘严管’,关在黑暗的屋子里。”

徐大为身上有多处电棍电击的印痕,手脚浮肿,右腿膝盖和脚踝处有伤疤,臀部皮肤坏死呈黑紫色。家人将他送进医院,医生说:“人已经不行了,心脏衰竭,验血时抽不出血,皮肤僵硬无弹性;这种身体不是一天、两天造成的,早已错过了医治时期。”徐大为从监狱回家只十三天,二零零九年二月十六日在医院离世,年仅三十六岁。

在徐大为家人的提议下,五个村的379位普通村民联名致信政府申诉:这样的好人是不应该被抓被判,更“不能不明不白给折磨死”,希望政府要在意人民的申诉,给受害者家属赔偿,追究监狱当事人刑事责任。

大为家人及村民的正当行为令当局极为恐慌,特别是当这一联名控诉事件在海外报道出来后,中共更加惊恐,遂把这一表达村民纯朴意愿的联名信定性为“联名信事件”进行追查和打压。

显然,在当今中共对法轮功野蛮打击的情况下,中共是不可能对此作出任何调查的。可是中共的不作为以及有意的掩盖,并不能把真正发生过的事实抹杀掉。参与迫害者可以说是呼之欲出,尽管中共推三阻四,但这并不能阻止对凶手的声讨。今天我们就来探讨一下,看看迫害徐大为、直接对他注射毒针的人究竟是谁?尽管我们不可能对当事人作出准确的定位,但仍然能震慑恶人!让罪犯们知晓,他们的罪行迟早会被揭发出来的。

其实,要调查这个案件确实很容易,只要把相关的责任人进行隔离审理就很容易确定出作案人。具体来说,大为在东陵监狱的哪个监区,哪个大队,哪个中队,以至哪个班组,肯定都是有记录的。相应的,包夹他的犯人或直接管理他的狱警对迫害他的事情不可能不知晓,即使不是这些人所为,那他也知道究竟是哪些人实施了具体迫害。

一般来说,对法轮功学员的迫害都不是单个的警察或犯人来完成的,特别是对于始终坚定信仰不转化的法轮功修炼者,监狱里负责“转化”迫害的所谓工作就牵扯到相关的科室以及监狱里的其它头目。就注射毒针来说,没有监狱里的狱医配合,哪里来毒针?又哪里来注射器?谁去实施注射?当然狱医的这些行为也肯定是有上级的指使的,那么这个指使者又是谁?

监狱作为迫害法轮功的一个主要部门,所挑选的狱警又都是监狱中一些极其邪恶之徒。他们在实施迫害时,接到的指令和监狱长的意图有直接关系,所以他们实施迫害需要协助时,其它科室或人员就必须得无条件的配合。当然,这倒不是说给徐大为注射毒针的指令就是监狱长下达的,因为监狱长作为监狱权力的最高拥有者,他不可能直接参与到对法轮功学员的迫害中去,大都由其下属牵头,再由最基层的狱警实施迫害的。但是让狱医注射毒针的狱警肯定是一个负责迫害法轮功学员的头目,这些负责迫害法轮功学员的头目大都是监狱里专门负责迫害法轮功学员的监区长或大队长。当然,至于注射什么样的毒针,以达到什么程度,这在注射之前,指使注射者和狱医必定有一个商讨或约定。

有必要说明的是,象注射毒针这类迫害行为,那些负责包夹的刑事犯人就不大可能被留在现场协助迫害,因为这还牵扯到一个掩盖的问题。大为在清醒时说:“东陵监狱太邪恶了,监狱给打针,打能致人精神病的药,强迫吃药。用拳脚打,铐在墙角,打昏死过多次。经常遭“严管”,关在黑暗的屋子(小号)里。”可见,注射毒针之前狱警就已经恐吓过徐大为了,在注射的过程中肯定还使用了暴力,这些参与者除了看管徐大为的狱警也就是徐大为所在的中队或大队的警察外还会有谁?

当然,这也不排除另一种可能,那就是在把大为打昏死之后由直接动手的恶警来注射毒针的。但是这仍然涉及一个问题,那就是注射器与针剂的来路。作为一般的警察哪里能知道要注射的药物与用量?所以,我们可以得出一个基本的结论,那就是东陵监狱的狱医参与了迫害。

我们换一个角度看,狱警为什么要这么凶残的对待一个即将走出监狱的法轮功学员?从报道中我们可以看出,徐大为被关押过四个监狱,这很不正常。他为什么要被转押在不同的监狱里,只有一个解释,那就是他对法轮功的坚定使得迫害他的监狱无能为力,所以只有把他转狱,转移到中共认为对法轮功的所谓“转化率”最高的监狱中去,也就是说转移到对法轮功的迫害最不讲手段也最歇斯底里的监狱里去。徐大为的经历正说明了这个问题。

大为在东陵监狱的遭遇可想而知,他在零八年正月初八,曾获准和家人见过一面,那时他思维精神状态都很正常,一个管教把孩子带到他跟前,他还乐呵呵的抱着孩子跟孩子说,要听妈妈和爷爷奶奶的话。而大为走出监狱时的浑身伤痕以及器官衰竭和精神疾病却都是在这一年内造成的。恶警对他施以酷刑的目的,和对所有法轮功学员实施酷刑的目的完全相同,那就是威逼他放弃自己的信仰。显而易见,恶警的图谋未能得逞。

这就涉及到了另一个问题,恶警为什么要对他注射毒针?这是一个很险恶的图谋:一方面,恶警出于内心的私愤——这也是恶警的一个共同心态:他们对于不能征服的法轮功学员的极端痛恨,促使他们作出致法轮功学员于死地的罪恶决定。另一方面,恶警们更怕没有屈服的法轮功学员出去后曝光他们的罪行,这一点也是恶警们最害怕的,也是不惜一切代价要掩盖的。还有一个方面,恶警当然不愿意看到人死在监狱里,因为那样造成的后果会更难收拾:一个是影响到自己监狱的所谓“文明标准”;一个是自我曝光对法轮功学员的非人迫害;再一个就是容易引发死者家人的告发和全社会的指责。那么既要达到灭口的目的,又不愿意让人死在监狱里,唯一的一个办法,那就是让人在走出监狱后废掉。当然,这还要确保此人走出监狱后不能清醒,因为那会把监狱的迫害手段曝光出去。这些险恶的用心才是恶徒们对徐大为实施注射能致人精神病毒针的最根本原因。

我们通过这个角度就可以很清晰的看出,实施酷刑迫害者,也正是对徐大为注射毒针者,他们罪恶的初衷与他们企望达到的目的是完全一致的。从监狱的封闭性上也同样可以看出,除了直接监管徐大为的警察外没有其他人,顶多也就是监狱中医生的参与。当然,其他恶警头目的参与也不是没有,但是究其实质,就只有直接监管徐大为的恶警最有可能实施这一迫害了。这包括徐大为所在中队以至所在大队的所有恶警。具体操作者可能是一些中队长之类的基层警察,下达指令者也只能是大队长,也就是他所在的第三监区的监区长了。

我们通过具体的事实来佐证一下。

据明慧网报道:二零零九年二月二十七日,徐大为的妻子、弟弟及亲友到沈阳东陵监狱,要求狱方说明徐大为生前在狱中遭迫害的详情,严惩迫害凶手。

沈阳东陵监狱派第三监区监区长(也称“大队长”)郭宝元和三监区狱警(处长)吴宝泉出来应对,两人拒绝透露姓名和职务,吴宝泉原本佩戴着工作胸卡,家人问其姓名时,慌忙用外衣将胸卡遮住。面对家属的质问,郭宝元、吴宝泉哑口无言。

二零零九年三月四日,徐大为的老父亲、妻子、弟弟及亲友们再次来到东陵监狱,郭宝元、吴宝泉和另一自称“代表东陵监狱”的警号为2112094的中年男警把徐大为的妻子、弟弟领进办公楼。面对家属质问和徐大为被迫害的照片,三狱警对迫害罪行百般抵赖:一会儿说:“徐大为在东陵监狱期间一切正常,没有病,给他看什么病?”一会儿又说:“如果我们不把他送进医院打针,他死在我们这儿多麻烦。”一会儿说“徐大为在监狱有段时间精神就不正常”,一会儿说“他精神不正常,是回家兴奋的”。

三个狱警的最后态度是:爱上哪告上哪告吧。

从恶警自相矛盾的话语中我们不难看出,恶警是知道给徐大为打针这件事的,当然恶警是把注射毒针说成了给徐大为治病。另一种说法更无耻,把人迫害成了精神病,说那是人回家兴奋的。狱警在承认徐大为在监狱精神不正常的情况也已经说明了他们对迫害的全过程了如指掌。

那当然了,人就是他们迫害的,他们能不清楚吗?他们抵赖的言语也分明在向世人暴露他们自己曾经的恶行。为什么不敢报出自己的姓名?甚至还要采取手法掩盖自己的身份?“代表东陵监狱”的警号2112094的中年男警参与没有参与具体的迫害,我们还不得而知,但是郭宝元与吴宝泉则是直接参与迫害的凶手。这表现在他们不可避免的要参与到对徐大为迫害的筹划中去,因为他们同在迫害法轮功学员的第三监区,郭宝元很可能就是下令给徐大为注射毒针的要犯,因为他最具备这样的条件。

我们之所以敢做出这样的推测,就在于监狱在对法轮功学员的迫害中有它自己的独特性。其实国内其它对法轮功学员的迫害,无论其掩盖的多么严实,手段多么隐蔽,都不可能永远的掩盖下去。事实毕竟是事实。有些法轮功学员虽说已经被迫害致死,但是只要有一点线索就不可能追查不出具体行凶的恶人。

当然,随着大法的洪传和世人对大法的认同,迫害者越来越感到孤立。就包括一些在无知中曾经参与过迫害的犯人和警察,他们一旦明白真相后,也会站出来立功赎罪的。而那些被中共至今利用得还相当得手的邪恶歹徒,他们的下场则注定是十分悲惨的。

象徐大为这样的案例还有很多,随着时间的推移,迫害者最终必将浮出水面。中共迫害法轮功天理不容,参与和追随迫害者如不能及时将功赎罪,必将受到法律、良心和天理的惩罚。


成文:2010年07月24日  发稿:2010年07月26日  更新:2010年07月30日 15:37: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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