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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法轮功学员季桂珍遭非法判刑三年

【明慧网二零一零年七月二日】(明慧通讯员江苏报道)二零一零年六月十八日下午,苏州虎丘区法院对62岁的法轮功女学员季桂珍非法判刑三年,整个过程就是执法犯法的过程。

入室绑架

季桂珍家住苏州市高新区浒关开发区南庄村。二零零九年七月十七日,苏州市新区公安分局和虎丘公安分局的几十个恶警,分坐三辆警车包围了季桂珍家,翻墙闯入家中,非法抄家并绑架了季桂珍老俩口,后其丈夫老徐被放回,季桂珍被关押在苏州市第一看守所。

中共警匪所称的拘捕理由是“组织和利用×教组织破坏国家法律实施罪”,其实就是不准一个六十多岁的老太太有自己的信仰,不准民众知道“法轮大法好”的真相。

非法开庭

季桂珍至今遭羁押11个月了。离开庭前几天,法院方通知季桂珍的代理律师十八日下午开庭,但没有确切时间,直到十八号当天仍模棱两可的说一点半的样子。季桂珍丈夫及女儿准时来到法院门前却不让进,小小法院门口更是聚集大量警察和便衣,跟形单影只的父女俩形成鲜明的对比。

由于法院方将开庭这么严肃的事情一再更改时间,令家人很是不解,与其理论。而后,法院方因觉得自己在大门口被人指责不好看,遂同意家人进入,此时已是一点五十分。

法庭公诉人呈交文件显示当天送达相关证据,当天下的结论书。这是不合常理的。

按照现行法律规定,羁押时间不得超过9个月(这已算足了包括任何特殊情况的延期时间,请参见《刑法》),而事实是,季桂珍从二零零九年七月十七日至二零一零年六月十八日已被非法关押有11个月。


发稿:2010年07月02日  更新:2010年07月02日 00:0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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