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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台河法院:“上面”有令,请律师的强行重判

【明慧网二零一零年六月七日】(明慧通讯员黑龙江省报道)黑龙江省七台河市新兴区法院二零一零年四月一日和二日对李新春等六位法轮功学员非法庭审,辩护律师当庭揭露了警察所谓的“证据”都是伪证,而起诉书指控的所谓“犯罪事实”只有“口供”,缺乏客观性和相关性,并且漏洞百出,互相矛盾,不能互相印证。当律师一再要求公诉人当庭出示证据证人时,办案人竟拿不出一个证据也没有一个证人。

四月三十日下午3点多,新兴区法院人员偷偷到看守所宣判。关淑雪、刘芳荣当天回到家中。目前李新春、姜波涛,郭其中仍被关押在七台河看守所。

五月六日,法轮功学员家人到新兴区法院询问,院长和庭长及负责之人避而不见;法院工作人员声称:“上面”有令,请律师的强行重判。

一、家属上访伸冤无门

二零零九年九月二十二日下午,七台河法轮功学员李新春、姜波涛、郭其中、关淑雪、李凤波、刘芳荣和卖电脑、耗材的两名业主张秀莲姐妹被七台河市公安局“六一零”(专门迫害法轮功的机构)的主任毕树庆伙同警员大约十几人,绑架、非法抄家,抢走许多私有物品。卖电脑的业主张秀莲姐妹和大法弟子李凤波(身体被迫害为肺癌晚期状)三人已回家。

两名被非法关押的法轮功学员的亲友委派两家家属去七台河市政法委、市政府、公安局、法院等处为亲人申诉,希望可以讨回公道,结果遭到推诿、粗暴对待、甚至威胁,至今也没有一个说法。

姜波涛的妻子委托正义律师做无罪辩护,律师在十一月二十三日按法律程序到公安机关了解情况时,要求会见当事人 遭到阻挠。姜波涛的母亲找到“六一零”的主任毕树庆要求见儿子,遭到“六一零”的主任毕树庆等威逼恐吓,毕威逼老人写了一个不请律师的保证。七台河市新兴区法院原来准备于二零一零年二月二日至 三日对五名大法弟子非法开庭。被非法关押的大法弟子委托律师做无罪辩护,在律师准备出庭时,法院却通知暂不开庭。

二、非法庭审 律师做无罪辩护

二零一零年四月一日和二日,七台河新兴区法院对李新春、姜波涛,郭其中进行非法庭审,两个正义律师为李新春、姜波涛做了无罪辩护,律师当庭揭露了警察所谓的“证据”都是伪证,力证了法轮功学员没有违反中国法律,信仰自由受宪法保护,要求立即释放法轮功学员。面对律师有理有据的辩护,公诉人和法官都无言以对,在场的所有人员都静静的听着。

辩护律师指出:被告人信仰的真善忍,是中华民族几千年文化传统美德的提炼和浓缩,除了政客出于政治斗争的需要外,任何国家都不会反对讲真话、有善心和克己忍耐。据我了解,被告人自从有了自己的信仰后,工作更勤奋,待人非常真诚,忠于家庭,孝敬老人,反腐拒蚀,多次拒绝学生家长送的礼物,还自己资助困难的学生。但只有像姜波涛这样为数并不多的人才能真正做到,而他之所以能做到,是因为他有自己的信仰。相比而言,东北地区社会治安不是很好,喝酒后打架斗殴比较多,但有此信仰的人没有任何人有此行为。如果这种信仰能使一个人发生向善的变化,能说这是邪教吗?

法轮功学员李新春、姜波涛都向在场人员讲述了自己按“真、善、忍”修炼,做好人没有违法,更没有破坏法律实施,当姜波涛揭露警察对他刑讯逼供时,有一警察心虚的喊:“姜波涛,你老实点。”

三、偷偷宣判、避而不见

二零一零年四月三十日下午3点多,新兴区法院人员偷偷到看守所宣判。关淑雪、刘芳荣当天回到家中。目前李新春、姜波涛,郭其中仍被关押在七台河看守所。

五月六日,法轮功学员家人到新兴区法院询问,院长和庭长及负责之人避而不见,杨正刚同一办公室工作人员说判了,说被判法轮功学员上诉了,案子转到中级法院了。家人到中级法院询问,说没转过来了。五月七日法轮功学员家人到新兴法院问,杨正刚说姜波涛上诉书没过来,目前李新春、郭其中情况还不清楚,被关押的法轮功学员家人和律师至今都没收到所谓的“判决书”。

新兴区法院工作人员声称:“上面”有令请律师的强行重判,理由是“顶尖上访”,所谓的“顶尖上访”就是因为请了律师做无罪辩护。在恶党统治下生活的百姓有多悲哀,连这一点最基本的人权都不能有,难怪有良知的警察都说:恶党不解体,老百姓没好。

六月三日,家属再一次来到中级法院,找到办案人汤文光,当家属询问案情有何进展时,汤说:我说的不算,你们回家等着吧,并指着桌子上的信(讲真相的信)说:瞅瞅写的这些信。当家属询问:你看卷宗了吗?汤说:你不是公诉人,你有什么权利和我这样说话?今天要是在大街上我就踹你。家属说:律师不是辩护无罪了吗?汤说:你让律师来跟我说,你让律师来试试?!当家属询问与汤联系的电话或应该再找谁询问此事时,汤一言不发。

主管事情相关人员: 区号都是0464

毕树庆13946550880、13314640880、宅8281932、宅8284932、办8297021
毕树庆妻王立岩 8281932 单位:黑龙江省七台河市工商局
毕树荣兄 办8357006、宅8267178、13304679266
毕树华(毕树庆妹妹)检察院监察科
陈举* 公安局国保支队支队长13089556565 0464--8267007宅[非法抄李新春家]


以下是相关单位名单

七台河市中级人民法院人员名单 邮编:154600

地址:黑龙江省七台河市中级人民法院 以下区号都是0464--

关长仁(院长) 13304671800 宅8668777
王启胜(副院长) 13904670985 办8684099 宅8276598
徐锐锋(副院长) 13903673066 办8684002 宅8264591
聂鹏程(副院长) 13504881777 办8684005 宅8798237
韩加利 13946517878 宅8263407
张俊义(办公室主任)13019794466 办8684020
汤文光(办案人,8684035)
纪乃涌 王旭臣 刘可臣 童 萍 王少华 孟宪林
腾湘江 李言君 董树全 王 阜 隋文森
刘 良 石 军 姜海啸 李志龙
曹振国 沈 秋 牛 杰 潘熙
刘学文 韩树春 李晓英 潘 伟
刘泽明 潘吉福 刘 俐 王 崴
刘彦民 薛玉娟 王秋宁 闫丹丹
孙学忠 周家有 金 刚 孙樊文
姜 南 杨青涛 门广林 邵 艳
赵伟东 刘兰丽 孙国君 关 勇
周鹭荻 王继忠 李文军 温克林

徐中华 0464-- 8684026

以下是七台河市检察院人员名单 邮编:154600

地址:黑龙江省七台河市检察院 以下区号都是0464--

检 察 长: 高伟利13304670058 办8263005
副检察长: 卜 华 13904672399 办8286411 宅8660399
副检察长: 郭连成13904673298 办8261107 宅8795181
副检察长: 闫春光15304670001 办8680009 宅8794288
纪检组长: 王德祥13945585608 办8286570
办公室主任:周坚13304670059 办8258188 宅8261483
批捕科: 何定伦13904671953
康 云 13946556987(科长)

起诉科: 何 为 15344647005
马金发 13604578151
毛凤武
朱德仁
监察科: 毕淑华(毕树庆妹妹)
其它科室人员:
于化龙 13946519766 王 颖 13945575840
腾宏宇 15145066666 王凯15045065555 郎丰军13349320099
马德民 徐迪 江涉 刘俊兴
郭峰 刘宝友 姜世兴 迟永刚
韩仁娟 李景民 孙仕臣



鄂金亚(新兴区检察院公诉人) 0464--8340705办 13804871982

杜军* 政法委书记 8687999 8264307 13904671367
姚刚 政法委副书记{610主任} 8660567办 8293933宅 13604570001
杨志杰 政法委 8261070 8268332 13104645555
张春雷 政法委 8278709 13846415709
王振林 市委610 8295768 13946590010
张永海 市委610 8281610 8275677 13946517016
赵春波* 副市长公安局长 8263767[市长办] 8297001公安局办 13304678001
王春武 副市长 8279095 8795095 13604570356

成文:2010年06月06日  发稿:2010年06月07日  更新:2010年06月07日 01:08: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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