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善良、朴实的农妇却蒙受这么大的冤屈?这给她的亲人制造多大的痛苦和灾难?她正在读大学的女儿还需要学费和母亲的关爱,她家的房屋年久失修、濒临倒塌……
讲真相遭四年冤狱迫害
黄正兰,女,47岁,家住长寿区八颗镇梓潼村三组。黄正兰自幼体弱多病,长期病痛缠身,腰痛厉害,西医、中医、民间单方用了不少都无济于事。1999年元月炼上法轮功后很快疾病全无,身体健康,摆脱了病痛折磨,并且按照法轮功教导的“真善忍”原则重德行善,乐于助人,成了亲人、邻里眼里的好人。
由于黄正兰亲身体验到法轮功祛病健身、教人向善、使人身心受益的神奇威力,对江泽民一伙利用中共发动对法轮功的颠倒黑白的诬蔑诽谤和惨无人道的血腥镇压非常不解。黄正兰于2000年11月12日按照宪法赋予公民的权利到北京依法上访,申诉法轮功利国利民的真实情况,却被长寿区法院枉判四年。
黄正兰在重庆永川女子监狱经历了四年的煎熬,于2004年11月11日才回家。从此便成了长寿区八颗镇政府官员的眼中钉,每逢过年、“十一”等日子就对其骚扰甚至绑架。
两年劳教摧残、第一次精神病院迫害
2005年“十一”前夕的9月29日,八颗镇政府人员伙同派出所对黄正兰非法抄家掠夺大量物品甚至连判决书也一并抢走(不留下罪证),随后将黄正兰关进看守所20天,见她仍坚持自己的信念,就劳教她两年强行送进重庆茅家山女子劳教所。期间只因为黄正兰不愿放弃“真善忍”做好人的权利,遭受劳教所警察的多次毒打,受尽种种凌辱和身心摧残。起初的两个月几乎每天遭到包夹人员的暴打,遭受一次野蛮灌药,一次野蛮灌食。灌药由恶警胡小燕指挥,几个包夹人员共同操作,黄被按在地上,手脚被按住,肚子上坐一个人,喉咙及鼻子被捏住迫使嘴巴张开。但黄仍然咬紧牙关,包夹用牙刷硬撬,撬断两把牙刷,终于撬开。药灌下后,黄全身乱摆乱抖,喉咙发出怪叫,无法克制,恶警命包夹抬黄去医务室,在抬的过程中包夹在黄身上又揪又掐。
除了打、骂、人格污辱,还有长时间地站、蹲,几个月不让洗澡,做下蹲(一次上千个),不许正常睡觉,晚12点 睡算是早的,两点、三点、四点才让睡觉时有发生。不管多晚睡,早上五点就得起床,有时刚睡着几分钟,包夹人员就把她弄醒,说去上厕所,其实就是折磨她,不让她睡。还用强迫抄书的方式对她进行洗脑,抄《红岩》《邓小平文选》,蹲着抄,两本厚书抄完,用了大约三、四个月的时间。在遭受身心双重折磨的同时,黄还被迫干包糖的活,包糖时也是一律蹲着包。在劳教所被非法关押期间,黄几乎没有坐过。
黄正兰2006年8月9日回家后,至2007年同样又是9月29日,八颗镇政府人员无故闯入黄家,将黄正兰绑架到重庆市望乡台所谓“学习班”进行监禁、洗脑。2007年10月5日八颗镇政府人员代尚银、操展跃等人,把黄正兰从重庆“洗脑班”转入长寿晏家精神病院非法关了22天。
期间,八颗镇政府找黄正兰弟媳,谎称黄正兰有精神病,叫她在证明书上签字盖章。黄正兰弟媳很震惊,说:黄正兰从没得过精神病,家族也无精神病史。黄正兰的弟媳对八颗镇政府的卑鄙行为非常气愤,严词拒绝。
再次劳教、再次关精神病院迫害
2009年元月22日,八颗镇派出所又以黄正兰“发真相传单”为由非法劳教两年,送到重庆石马河女子劳教所进行迫害。
刚被绑架到劳教所时,黄正兰因在坝子喊口号遭到恶警胡小燕、包夹陈志、胡灏的殴打,打完后被几个人抬到隔离室关押。在隔离室被关押的两个多月期间,恶警赵媛媛指使包夹丁霞、石梅多次对黄正兰施暴,如抓住黄的头发把她的头往墙上撞,两包夹各抬黄的一只胳膊把她整个人架起来再猛力往地上摔。在那段时间里黄正兰几乎是整天整天的都不能坐一会儿,连吃饭都是蹲着吃,导致黄正兰从双脚到大腿根部都是肿的。
在劳教所,黄正兰是“三无人员”(家里没有人给她上账),有已被所谓“转化”的学员辗转托人带给她一些卫生纸、卫生巾等生活用品,却被包夹人员侵吞。黄来了例假只好把棉毛裤撕碎当卫生巾用,或者扯棉絮里面的棉花垫在内裤上。包夹人员经常威胁她说:某大队长说了,如果再喊口号就用臭袜子、卫生巾堵她的嘴。
被非法关押一年后,劳教所见用尽种种手段仍无法迫使她放弃对“真善忍”的坚定信念。2010年2月3日,由八颗镇政法委书记李金荣为首的三男一女再次将黄正兰接出劳教所,直接拖进长寿晏家精神病院再次关押,至今五个月了。现不许任何人探视,每天还强迫黄吃不明药物。
一个善良的农村妇女,仅仅因为不放弃对法轮功倡导的按“真善忍”修心做好人的信仰,就无故被八颗镇政府的黑心官员如此迫害。八颗镇政府李金荣和晏家精神病院负责人谭剑非法将黄正兰关在精神病院,已构成非法拘禁罪,理应受到法律制裁。
善恶必报是天理。所有参与迫害法轮功的人所做的一切违法迫害之事,不久的将来一定会被追究承担责任的呀!“追查迫害法轮功国际组织”于二零零三年一月二十日成立以来,在全球范围内彻底追查迫害法轮功一切罪行以及相关的机构、组织和个人,将罪犯送上法庭。希望长寿区政法委六一零办公室(专门迫害法轮功的机构)和长寿区八颗镇的官员看清形势,不要在迫害的黑道上走下去了,立即无条件释放被非法关押的合法公民黄正兰。同时呼吁善良的人们伸出你们的正义之手,共同制止这场惨无人道的迫害。
附;参与迫害黄正兰的单位及人员
1、长寿八颗镇级领导 (座机号前加 023)
姓 名 办 公 宅 电 手 机
杨礼全 40795588 40400859 13908347019
陈 勇 40794188 40245940 13709405548
杨俊淑 40794201 40233598 13996051718
陈小洪 40795799 40403204 13609405967
程 义 40794882 40429368 13896075821
余培荚 40795816 40235168 13883232397
王平贵 40795816 40794618 13983220876
叶炳轩 40794396 13638353588
张志伟 40795766 40794118 13436156066
李金荣 40794882 40462042 13098766689
操展跃 40794902 40259198 13527319298
邹世明 40795766 13608374372
调研员
李德明 40795786 40798368 13068329739
蒙建康 40794027 40856096 13883582918
袁其华 40795786 40420897 13098778858
但淑明 40794849 40255134 13883673732
朱本金 40794849 15923110739
叶腾贵 40794027 40420865 15923113431
王贵远 40794902 40463028 13983056213
党 政 办
廖仿志 40794845 40402327 13883266567
孙小梅 40794905 40403714 13883579548
王丽萍 40794153 40288286 13983180686
叶 秀 40794153 13638321118
罗 跃 40794153 15998944989
谢 峥 40794153 15923099951
车怀成 40794153 40794518
周树田 40798301 40798428
刘 昌 40794153 40794158 13896125466
高德中 40794153 40798798 13983038288
周云华 40794153 40251607 15909324338
民 政 办 40794881
姚 君 40247866 13062311936
黄 颖 13677650990
李玉中 40463436 15923234751
综治办(信访办) 40794148
王正祥 40799316 13883747168
项 晓 40255206 13883470123
杨树荣 40760398 13996052611
监 察 室
李 川 40795799 13996060789
司 法 所 40794148
代善银 40245788 13320279093
韩祖廉 64081038 13983021470
派 出 所 40794222
李志荣 13002396566
胡长荣 15923114098
陶志远 13036307769
徐振友 13996059638
马卫东 13883278430
张 帆 15922773701
樊 强 13983278430
2、区级部门电话
政法委 办公室 40661087 传达室 40661113
书 记 周隆海 40661089
(副书记 马万超 40661088(办) 40404988(宅 ) 1380831230
张 兵 40661086(办) 40248704(宅)13908321388
610办 副主任 周怀念 40661169(办) 13883100978
办公室主任 刘 明 40661087(办)40463555(宅)13609404808
公安局 办公室 40666999
局 长 40666501(办)
政 委 肖黄 40666502(办) 40666502(宅)13908395851
副局长 徐鲜华 40666503(办) 40232658(宅)1380837445
戴家强 40666777(办) 40248292(宅)13808314711
汪克家40666505(办) 40243704宅)1350030778
文应船40666506(办) 40257888(宅)137094006999
政治处主任 贺楠 40666507(办)40241156(宅)13983184073
办公室主任 陈晓端40666515(办)68975580(宅13708393347
3、长寿区精神病医院
医 院 院 长电话:023-40711228
精神科主 任:谭 剑 电话:023-40712711
主治医生:邓 杰
戒毒科电话:023-40712861
办公室:王建明 电话:023-40711723 023-40714337
(English Translation: http://www.clearwisdom.net/html/articles/2010/7/16/11861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