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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十堰市法轮功学员陈定国被非法判六年

【明慧网二零一零年六月二十八日】(明慧通讯员湖北报道)湖北十堰法轮功学员陈定国被非法判刑六年,现被非法关押在沙洋监狱。其它情况,请知情的人士补充。

二零零九年十一前,十堰地区恶警以保所谓的“六十大庆”为名,采用绑架、抢劫、敲诈、勒索等手段,迫害法轮功学员。六十五岁的市三环汽车集团公司退休职工陈定国,八月二十二日晚七点在自家楼下被守候在那里的恶警绑架。参与迫害的有十堰公安局、武当路派出所和丹江口市公安局。

之后恶警两次非法入室抢走许多物品,其中包括电脑、打印机、切割机、摩托车及现金若干,合计价值万余元。在两次抢劫中,邪恶恨不得掘地三尺,其中第二次从下午六点一直持续到第二天半夜两点多,时间长达八小时之久。不仅如此,恶警还强迫陈定国的老伴每天到武当路派出所报到,逼其交待陈定国近期的行踪,妄图找到迫害的借口。

陈定国在十堰被迫害了五天,之后被移送丹江口市看守所继续迫害。恶警用不让睡觉等手段逼其就范,但陈定国正念正行,做到零口供、零签字,每天坚持打坐炼功。陈定国被非法关押在丹江口市看守所。

据统计,二零零九年八、九月间十堰顾家岗一地先后多名法轮功学员被迫害,包括陈定国、郑金兰、杜家云、邓兴英、陈小玲、周萍、张国荣、王兰风。有的被敲诈勒索巨款后放回,有的至今仍被非法关押。

成文:2010年06月27日  发稿:2010年06月28日  更新:2010年06月28日 02:26: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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