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轮功学员B,有个家庭资料点,供数人发放,除上班外,业余时间基本都用到讲真相的工作上了,妻子默默地承担起全部家务,而且同修去他家时,不管时间早晚,待的时间长短,妻子都笑脸相迎,笑脸相送,热情接待。
法轮功学员C,农村法轮功学员,一次讲真相被人诬告,乡派出所警察向她丈夫勒索二万元,被她丈夫当场拒绝:“要钱没有,要命不给。”
法轮功学员D,三年前讲真相被警察绑架、劳教三年,三年后回家不久,乡派出所和“六一零”(江泽民为迫害法轮功成立的非法组织,凌驾于公、检、法之上)数人去家骚扰,她丈夫理直气壮地说:“我妻子是贤妻良母,被迫害冤狱三年,谁要是再敢胡作非为,我就对他不客气了,谁也有家,谁也有老婆孩子,谁不让我过好,那谁也别想过好!”结果这帮人你看看我,我看看你,没动静了。稍后,一个领头的有气无力地说:“别随便到处去了。”其丈夫说:“我们是靠做小生意维持生活的,在家坐着你养着?”这帮人无趣,象霜打的茄子溜走了。
法轮功学员E,丈夫是警察,对妻子修炼法轮功、讲真相、散发资料、拿资料费等都很理解、支持,妻子外出讲真相救人,回来后每次丈夫都关切地问:“退了几个?”
法轮功学员F,丈夫是村干部,九九年“七二零”后,乡派出所警察来村了解法轮功情况,其丈夫说:“什么法轮功?没听说过,咱干咱的工作,管那些闲事干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