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4月24日,位于中心市场的草原兴发肉食店被朝阳市公安局国保支队伙同前进分局非法查抄洗劫,店内和卧室内的7万多元现金被抢劫一空,还抢走了卧室内的法轮功资料,绑架了肉食店的主人-李华和贾桂琴夫妇。然而,绑架李华和贾桂琴是为了“除暴安良”、保一方平安吗?还是搜刮民财、另有图谋?
贾桂琴在1999年以前身患类风湿、心脏病、关节变形等多种严重疾病,给他们正常的经商和生活带来了极大的困难。当时患病的贾桂琴生活不能自理,痛不欲生。她听说法轮功对祛病健身有奇效,也就顾不得江氏集团利用电视、报纸等中共媒体对法轮功的抹黑宣传,想办法找到了法轮功的书籍――《转法轮》,认真阅读后,她发现法轮功是教人向善、做好人的功法,中共媒体的宣传完全是歪曲法轮功、欺骗人民的谎言。
修炼法轮功一个多月后,贾桂琴久治不愈的各种顽疾不见了,身体好起来了,健康的身体、旺盛的精力使她家的生意越做越好。
修炼法轮功以后,贾桂琴按照“真、善、忍”做好人,修心向善,不断提高自己的道德修养,给家庭、邻里和社会带来了许多温馨与和谐。
以孝心侍候公婆
贾桂琴的公公瘫痪两年,她天天去送饭,直到寿终;贾桂琴的婆婆瘫痪在床,她把婆婆接到家中,擦屎端尿,侍候婆婆两年有余,直到过世。贾桂琴的高尚行为得到家族亲友的由衷敬佩。
以善心对待邻里
贾桂琴看到邻居的困难,总是主动帮忙,无论谁管她借钱借物,她总是有求必应。居民楼的下水道堵了,她总是一个人出钱找人维修,无怨无悔,乐于奉献。
以热心服务顾客
凡是到她家买肉的顾客,她总是给人“抬头秤”;没在她家买肉的顾客把肉拿到她的肉食店加工肉片,她从来不收加工费,总是乐呵呵地免费为顾客加工肉食,深受顾客信赖。
修炼法轮功使贾桂琴身心健康,受益匪浅;她在自身受益的同时,萌发了回报他人、回报社会的善心,做了许多好事。但是她觉得做点好事只能帮人一时,要想使他人身心健康,拥有一个美好的未来,最重要的是让世人明白法轮功的真相,能修炼法轮功最好;若不能修炼,对法轮功有个公正的态度也将受益良多。
基于这样的认识,为了让他人得到健康和幸福,贾桂琴总是将自己的安危置于脑后,诚心告诉世人法轮功被迫害的真相。在这么险恶的环境下,做出这么慈悲的行为,这是多么难能可贵啊!然而,就是因为法轮功的美好和法轮功学员修出的慈悲行为和高尚境界,自然而然地反衬出江泽民之流的渺小和丑陋,因而江氏集团利用中共疯狂打压法轮功,这是法轮功受迫害的真正原因。江氏集团和中共内部的坏人,他们不敢让法轮功说话,拼命地封锁法轮功真相,不让人们了解法轮功的美好,就怕修炼法轮功的人越来越多,就怕他们所干的坏事在人民面前曝光,就怕他们专制的权力受到一点点的冲击,他们完全是出自于自私自利的目的在行事。尽管他们嘴上说什么“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但他们什么时候真正地把人民的利益、国家的利益和民族的利益放在了心上?
1958到1962年,中共媒体高喊大跃进、跑步实现共产主义的口号,逼迫全国的农民砸锅炼铁,吃共产主义大锅饭,“全民大炼钢铁”,使得粮食该收割时无人收烂在地里,而中共的官员却大肆吹嘘亩产几万斤、甚至10多万斤粮,致使人民在这“共产主义天堂”中饿死了3000万,这是对人民负责吗?
1966到1976年,毛泽东为了自己的私欲,发动了持续十年的 所谓的“文化大革命”运动,无视人民的疾苦,挑动群众斗群众,使全国各地民众团体互相残杀,整肃了多少知识份子,多少“当权派”,多少“地、富、反、坏、右”?毁掉了多少家庭的幸福?夺走了多少无辜的生命?把不惜把国民经济置于崩溃的边缘,这是对国家负责吗?
1989年,热心爱国的大学生自发地向中央政府提出“反官倒、反腐败”的请愿,中共政府不但不接受、不悔改,反而用坦克车和机关枪开道,害死了多少爱国大学生,这是古今中外绝无仅有的暴行。专制和暴政激怒了国际社会所有的民主国家联合起来对中国大陆进行经济制裁,这是对国家的未来负责吗?
2000年,江泽民与叶利钦签署了中俄边界协议书,将我国几代人力争收复的、相当于100个台湾岛面积的领土,首次以国家条约的形式送给了俄罗斯,这是为中华民族的利益负责吗?
难怪有人说,共产党坏事干的太多了;而你法轮功太好了,太正了,共产党才要镇压你。真是这样的话,人们退出中共的党、团、队,不与祸国殃民的中共为伍,这不是明智的选择吗?
忍辱负重做好人,舍生取义讲真相,这是像贾桂琴一样成千上万个法轮功学员的真实写照。然而这些法轮功学员的慈悲行为和高尚境界至今还未能唤醒那些不辨是非、见利忘义的糊涂人。在朝阳的公、检、法系统中就有这样的人,他们不是以除暴安良、保一方平安为己任,而是借江氏集团利用中共政权迫害法轮功的政治运动,一是谎报大案要案,骗取政治资本;二是借机对法轮功修炼者进行巧取豪夺、图财害人。
2007年,朝阳市开发区公安分局国保警察闯进寡妻薄彩凤家中,翻箱倒柜,连灶坑里的土都翻个遍,连橱柜的隔板都砸下来,这是在找法轮功资料吗?这是在找钱。直到他们将薄彩凤大女儿刚结婚收到的财礼8000多元翻到手才走人。
2008年,市公安局和光明分局国保警察到李文生、吴金萍夫妇家搜走了法轮功书籍、绑架了两人,并且查封私人帐户和公司帐户、强占车辆、劫走存款折、银行卡以及现金2.6万多元,并企图用“以商养功”的名义使案件升级,邀功请赏;同时欲对李、吴两人判重刑,久陷大牢,以便所有的财物无人追要、中饱他们这些警察的私囊。他们哪知苍天有眼,岂容坏人肆意!
2009年开发区居民陈昭民,被开发区公安分局劳教,因身体不适,被沈阳马三家教养院退回朝阳。开发区公安局的警察又多次到陈家骚扰,害得60来岁的陈昭民有家不能回,最后被勒索2000元现金才算罢休。
2010年,李华和贾桂琴夫妇经营的草原兴发肉食店又被市公安局和前进分局国保人员盯上,他们夸大其词,说什么李华是“辽西地区法轮功的头目”,谎报大案、捞取政治资本,企图为升官发财铺路。国保人员的目的是“除暴安良”、“保一方平安”吗?李、贾夫妇守法经营,热心助人,他们危害了何人?他们给家庭、邻里和社会带来了那么多的好处,那为何要超期拘押他们?明眼人都知道,如果把他们放出来,那搜刮来的7万多元现金如何能留在警察们自己的腰包里?
钱财被搜刮,自由被剥夺。那么,贾桂琴修炼法轮功真的有罪吗?
贾桂琴修炼法轮功、信仰“真、善、忍”,这是中国宪法赋予的“信仰自由的权利”。1999年以来,中国的法律和立法机构全国人大,包括公检法部门从未认定过法轮功为什么“×教”。2000年,国家公安部(公通字〔2000〕39号)文件,是江氏集团镇压法轮功以后出台的,也是我国大陆认定“邪教”最为权威的法律文件。该文件总结归纳了我国迄今为止的14种教派为“邪教”,而法轮功根本就不在其中。可见江氏集团利用中共对法轮功的打压是完全非法的。
最近几年,大陆的正义律师以公安部(公通字〔2000〕39号)文件为准绳,以信仰自由受法律保护为依据,以法轮功学员的善行为事实,为多名法轮功学员做无罪辩护,驳斥得检察官和法官目瞪口呆,无言以对。为此,自知理亏的公、检、法、司官员,千方百计地阻挠辩护律师出庭辩护,并以“取消律师的资格证”相要挟,甚至对著名律师高智晟施以人身伤害,干出了比流氓、黑社会还要残忍的行径。在中国大陆,在已经过去的长达11年的迫害中,为了加害像贾桂琴这样的好人,中共各级610人员和江氏集团的追随者,置法律于不顾,置好人于不顾,强行非法判刑、劳教十万多名法轮功学员,迫害死法轮功学员多达3300多人(有记录的)。
中心市场的居民们,草原兴发肉食店的顾客们,中共警察绑架了贾桂琴,他们不但迫害了贾桂琴本人,也剥夺了你们聆听贾桂琴讲述法轮功真相的权利,剥夺了你们明辨是非、选择光明的机会,你们不也在同时受害吗?
今天中共敢于肆无忌惮地迫害李华和贾桂琴夫妇,我们不站出来发声,说不定明天就会以其它的理由再迫害其他的同胞。贾桂琴是为了让我们明辨正邪、认清好坏,为了我们拥有健康的身体和美好的未来而身陷囹圄的。即使我们暂时没有做出声援的行动,但是我们也要知道贾桂琴是个好人,她是为了让我们识破中共的谎言,在天灭中共之时摆脱被牵连的厄运而失去人身自由的。
从善者得福报,从恶者遭天谴,这是亘古不变的真理。迫害修炼法轮功的好人一定是逆天叛道的邪恶之徒,退出中共的党、团、队,就是远离邪恶,选择光明的未来。
朝阳的父老乡亲,珍惜这万古的机缘吧!
朝阳法轮大法修炼人
你们原本都是一些善良的好人,是在中共谎言的欺骗下,无知跃进了迫害法轮功的陷阱之中。相信你们也有一个幸福的家庭,有自己的爸爸妈妈,有需要关爱的妻子、孩子,如果能将心比心换位思考一下,相信你们一定能感受到被迫害法轮功学员的亲人所承受的痛苦与无助。在沉默中,有多少家庭骨肉分离,有多少罪恶得以发生。下面仅将张国芬、代淑娜母女家人的生活现状反馈于你们,愿你们反思之后能有一个正确的选择。
张国芬因修炼了法轮功于2009年9月17日被你们非法抓捕并抄家。她认为自己做好人无罪,不接受迫害,故当晚走脱。之后你们为了追求工作业绩,获取金钱利益,不肯善罢甘休,一直在国芬家附近蹲坑、盯梢。今年正月,家中只有儿媳和十来岁的小孙女娘俩居住,曾两次有几个大男人突然闯入家中说是要抓国芬。其中一次是半夜,几个男人翻墙而入,气势汹汹地问国芬是否在家,四处查找后没见到人便扬长而去。而弱小的娘俩却被吓得魂不附体,觉得这家没法呆了,于是儿媳带上孩子回了娘家。本来儿子和儿媳一直是在外边打工,由国芬在家中种地和照看小孙女。自国芬有家不能归之后,儿媳为了孩子放弃了打工接替了婆婆。可自从儿媳回了娘家后,家中因久无烟火,院中杂草丛生,屋内老鼠成群,一片凄凉。
再说国芬的大女儿代淑娜的家庭现状,更是让人心痛。代淑娜曾经因严重的美尼尔综合症久治不愈痛不欲生。跟母亲学炼了法轮功后不久病就好了,因此也开始修炼心性、学做善良的好人。然而就在09年9月17日晚,城东派出所与刑警大队因没抓到张国芬本人,而到大西章村将代淑娜及其丈夫和未断奶的小女儿三人一同劫持到了城东乡派出所非法关押了两天。当时你们因抓不到张国芬,便强行将代淑娜劳教一年半,期间还因淑娜强烈要求无条件释放,被一警察打得嘴角流血。
警察们恐吓和打骂代淑娜时都没有脱离未满两周岁的孩子的视线,而且又突然断奶,无论怎么哭也唤不回妈妈了,孩子不知所措,被吓出了一场大病。高烧不退,不吃不喝昏睡了两三天。醒来后拼命挣扎着找妈妈,每天从天黑开始哭一直到深夜,哭没了气力为止,然后再从噩梦中惊醒。很长一段时间,天天如此。可能在孩子的幼小的心灵里总也抹不掉妈妈被打骂的阴影,似乎妈妈再也回不来了,一种深深的思念、恐惧撕心裂肺的痛苦盘踞在孩子的心中。所有她认为是妈妈的物品都不许别人动,自己抱着守着坐在墙角闭着眼睛哭,哭着哭着就睡着了。
就这样孩子三天两头的发高烧,目光呆滞,不言不语,让谁看了都心疼。再加上家中又实在没人看孩子。孩子的爷爷奶奶都是七八十岁的老人,又都有病,孩子的大伯没娶媳妇,因有精神病,是需要别人照顾的人。面对可怜的孩子,国芬实在忍不下去了,冒着危险接过了孩子,东躲西藏的看了三、四个月。在跟姥姥一起的日子里,孩子似乎忘了妈妈,以姥姥为最亲的人了,只是那种无形的恐惧感还没有消失,不敢接触陌生人,从不愿离开姥姥半步。可就在不久前在国芬的二女儿家你们土匪般的抄家行为及强行绑架张国芬的惨景又发生在这两岁多的孩子面前。这回孩子病得更厉害,又是几天昏迷不醒,高烧不退,面无表情……到此我们设想一下,如果孩子的心灵不能尽快安抚,因此而落下后遗症,影响其一生的幸福,你们所有参与者拍拍良心能心安吗?没有自责感吗?中国的妇女儿童是享有特殊法律保护的。张国芬和代淑娜没有违反国家任何一条法律。而你们的行为不是在执法犯法吗?
再说代淑娜的丈夫保杰,自家中没有了淑娜以后,上有二老下有两个孩子,加上一个傻哥哥,既要种地,又得抽空挣点零花钱,生活的重担压得他真是喘不过气来,整天愁眉苦脸,恨不得一下子叫淑娜回来。去年淑娜的儿子在读初二,性格内向,是个好孩子。妈妈被劳教后,很不理解,怕被别人说三道四,觉得在同学面前抬不起头来。因此还不满十五岁就辍学了。孩子很懂事,为了帮助家里解决经济困难,他去了蠡县一家小工厂打工,结果左手中指第一个手节被机器轧断成了残疾,至今已两个多月手节还在红肿,伤口没有长好,顶端还露着骨头……现时发生在淑娜两个孩子身上的不幸,至今仍在被非法劳教的代淑娜全然不知。就是知道了,失去自由的她也只能痛哭,她无能为力。
但是你们这些制造痛苦与不幸的警官们却不应该一走了之,置其孩子与老人的死活而不闻不问。如今国家讲和谐社会,温总理也说要让百姓过得开心自由,请你们实地去看看这两个家庭有开心自由而言吗?你们可能说谁让她们炼法轮功。你们错了!这是你们根本就不了解法轮功而固守着的一种偏见,这种偏见若不及时纠正,不久的将来,不仅会害了你自己,也会连累你的家人。所以各位急需来了解一下法轮功。那么法轮功到底是什么?我们仅从四个方面简单做一介绍。
教人向善
法轮功也称法轮大法,是李洪志先生于1992年5月从长春公开传出的佛家上乘修炼大法,法轮大法以宇宙最高特性“真善忍”为标准修炼人的心性、做好人、做更好的人,加上舒缓优美的五套功法,经亿万人的修炼实践证明,法轮大法是大法大道,在把真正修炼的人带到高层次的同时又能稳定社会、提高人们的身体素质和道德水准。
使人健康
1998年5月15日,国家体育总局局长伍绍祖亲赴法轮大法发祥地长春考察。98年9月国家体总抽样调查法轮功修炼人12553人,疾病痊愈和基本康复率为77.5%,加上好转者人数20.4%,祛病健身总有效率高达97.9%。平均每人每年节约医药费1700多元,每年共节约医药费2100多万元。从1999年7月开始,在中共邪党持续十年灭绝人性的迫害下,法轮功不但没有倒下,仅台湾一地,修炼人数已超过60万人。
福益社会
对社会来说,法轮功修炼能提升个人道德水平,增强社会稳定、包容与祥和。法轮大法在中国曾获多项褒奖与赞誉。在1993年北京东方健康博览会上,李洪志先生荣获博览会最高奖项“边缘科学进步奖“和大会”特别金奖,以及“受群众欢迎的气功师”称号。到2007年5月,法轮大法主要著作《转法轮》等已被译成近30种语言并出版发行。所有法轮大法的书籍和音像资料一直都可以从国际互联网上免费下载。首家法轮大法书籍专卖店——天梯书店(非营利机构)2007年11月在新泽西州开张至今,使更多人受益于法轮大法修炼,受益于“真善忍”。
弘传世界
法轮功已弘传世界114个国家和地区,受到世界人民的爱戴和尊敬;给中国赢得巨大的国际声誉。李洪志先生和法轮大法对人类身心健康作出的杰出贡献,获得各国政府褒奖、支持议案信函超过3000项。自2000年起,李洪志先生连续四年被提名诺贝尔和平奖。
你知道吗?法轮功在中国是完全合法的
许多人都认为国家已经把法轮功定为了×教,其实根本就没有。是江泽民在1999年10月25日接受法国记者采访时第一次提出“法轮功就是×教的说法”。第二天,《人民日报》便发表了题为《法轮功就是×教》的社论。
可《人民日报》的社论是法律吗?不是。《宪法》规定立法权属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任何其它机构、个人均无立法权。所以江泽民和《人民日报》评论员均无特权对任何团体、个人定性定罪。他们称“法轮功是×教”的说法本身就是非法的、是无效的。
而1999年10月30日由全国人大及常委会制定的《关于取缔邪教组织,防范和惩治邪教活动的决定》,也仅是对“邪教”的认定与处罚,根本就没有说过“法轮功是×教”
显然,江氏集团利用了许多老百姓不懂法律而玩了一个偷换概念的把戏,很多人就以为镇压法轮功有了法律依据。
依据法律,严肃的说直到今天,炼法轮功在中国也完全是合法的。而对法轮功的镇压才是中共集团凌驾于法律之上的犯罪行为。
越来越多的正义律师站出来为法轮功学员无罪辩护,而迫害法轮功学员的元凶江泽民已在18个国家和地区被起诉,罪名是群体灭绝、酷刑、反人类罪。孰是孰非,谁善谁恶,一目了然。
我们期盼各位能明白真相,别再参与迫害善良,给自己和家人留下一个美好的未来。
河北省保定市博野县法轮功学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