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洗脑班同劳教所一样,四面高墙,围住一栋半房子和一块草地,占地面积大约十亩,据说是花费老百姓七千多万元的纳税钱而建造起来的。湖北省洗脑班专门培训、配置陪教、打手,以及专门的职业警察和后勤人员。每一、两个月,从各地非法抓捕一批法轮功学员。对法轮功学员实施灭绝人性的摧残。
二零零九年八日二十五日,五十七岁的湖北省赤壁市商业局职工郑玉玲,被劫持到湖北省女子劳教所迫害,后又转到“湖北省法制教育中心”。郑玉玲被抓来之后,不配合,不接受洗脑,七八个警察、帮教和打手蜂拥而上,拽的拽,抬的抬,轮番对她进行灭绝人性的精神摧残和野蛮灌食,不让睡觉,不让上厕所,长时间的罚站。
在一个月的时间里,郑玉玲没有“转化”。二零零九年九月二十五日,郑玉玲被送回湖北女子劳教所,继续迫害。九月二十八日中午即被迫害致死。九月二十九日,郑玉玲的丈夫到劳教所时,郑玉玲的遗体已被装在棺里,还化了装、穿好了衣服,但鼻子变了形、手上有许多针孔。为掩盖死亡真相,九月三十日,劳教所伙同湖北省“六一零”(中共专司迫害法轮功的恐怖组织)强行火化郑玉玲的遗体;并不准其家属举行葬礼。劳教所还不准家人举行追悼会,不许家属收尸。
郑玉玲之死,在湖北省洗脑班、湖北省女子劳教所并非孤例。湖北省洗脑班参与迫害法轮功学员的主要恶警有:书记姜某某(男),老警察;中队长龚某某(男),老警察;科长刘成(男),学过中共法学;科长刘琼(女),学过心理学。所谓的“帮教”有:丁新桥、包爱华夫妻、季童立、尹双平、吴炎敏、冯艳芳、李青霞、郭云、刘正安、张某某、纪某某、陈某某、何某某(机动)。
在湖北省洗脑班,法轮功学员的一切通信的权利都被剥夺了,就是有亲人探访,也找不到门,即使找到门,也进不来。法轮功学员就是在这样封闭的洗脑班里,遭受着精神和肉体的摧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