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春吉,系重庆通用集团公司退休中干。因长期多病,于1992年底提前申请病退。95年修炼法轮功后,身患多种疾病不治而愈。1999年7月20日后,为了得到一个修炼环境,2000年1月去北京上访,被信访办非法扣押,遣送回重庆,由江北区石门派出所劫持至江北区看守所非法扣押30天。
2000年6月13日,石门派出所骗老人到派出所后非法扣押,当天上午10点钟,由四川南充市顺庆公安分局绑架到南充顺庆公安分局关押于顺庆看守所,非法拘留15日。2000年底到2001年初,重庆通用集团公司厂保卫科与石门派出所联合办洗脑班非法限止人身自由,而被迫流离失所,于2003年才返回家中。罗春吉流离失所期间,厂保卫科及派出所还派专人去他老家骚扰其亲戚。
罗春吉妻子张元珍,现年73岁,系重庆通用集团公司退休工人。1999年11月因去北京向中央政府反映法轮功的真实情况,被北京天安门派出所非法关押后送回重庆,被重庆石门派出所非法关押,后转至江北区看守所非法关押一月。2000年底被通用厂保卫科、石门派出所关进洗脑班迫害,前后两次长达月余。
罗春吉儿子罗向旭,现年39岁,家住重庆市江北区通用新村185-9号,原系重庆通用集团公司总装车间钳工。自从炼了法轮功,年年被评为公司的先进,也当过市里的先进工作者。1999年却因修炼法轮功,被厂方强行单方解除劳动合同(99年10月15日),1999年11月因去北京上访,被信访办构陷绑架非法关押,后非法遣送重庆,由石门派出所拘押至重庆江北区看守所非法关押长达一月。2000年6月12日,被石门派出所骗去非法关押,然后当天上午被四川南充市公安顺庆分局强行绑架去南充,非法关押半月之久。
二零零零年七月二十三日凌晨两点钟,罗向旭在家被江北区公安分局石门派出所绑架。江北区法院在同年十二月二十二日对罗向旭非法开庭,二零零一年一月十八日又秘密开庭,最后于二零零一年一月二十日对罗向旭进行所谓的“公开宣判”,以莫须有的罪名非法判四年徒刑。在法庭上,法警完全不顾法律,当着许多旁听者的面对罗向旭进行毒打,过后几名法警又把罗向旭押到办公室,进行毒打。二零零一年四月二十八日,罗向旭被送往永川监狱集训队迫害。在永川监狱期间,遭受各种酷刑迫害,出狱时下肢已残废,行步艰难。
2006年元月4日晚8点多钟,江北区公安分局石门派出所十余警察闯入家中,强行抄家,遭到抵制,公安大打出手,致使罗向旭滑下五楼,摔成重伤,被公安送往重庆市骑士医院医治,左大腿骨折,脚掌趾骨折,肩胛骨伤,脱臼,住院月余出院,目前下肢行走困难。
儿媳妇,大法弟子向中瑶,现年36岁,系原重庆市江北城124中学化学教师,1999年因上访被江北区公安分局非法抓捕。12月16日被非法劳教(原址位于重庆市江北区大湾的重庆女子劳教所,现已搬迁至重庆市江北区沙堡),在重庆女子劳教所曾被恶警关进了三中队四楼,隔绝和舍房以外的任何接触,长达三个月之久,其中近一个月被吊铐,有五天和两天是连续不分昼夜的吊铐、不准睡觉;其余时间为白天吊铐,晚上十二点到早晨六点左右铐在床上。
2001年6月闯出劳教所,后来再次被江北区公安分局非法抓捕,被迫流离失所。2002年1月在广西北海市被当地公安非法抓捕,被非法关押在广西合浦县看守所一年多,受尽折磨,2003年5月12日被北海市法院非法判刑七年,在拘押期间受尽了最残酷的迫害导致“拘禁性精神障碍”,两下肢(废用性)肌肉萎缩,完全失去生活能力,2003年由广西监狱局送回重庆家就医。2007年元月4日晚,被江北区公安分局强行抄家并再次非法绑架,次日非法送往重庆永川监狱。当时向中瑶身边还有刚断奶的孩子。
邮编:400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