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玉春 | 郭鸿雁 |
沈阳市沈河区法轮功学员王玉春、马国起、郭鸿雁被绑架已经七月有余,新年期间区法院自知理亏,曾通知辩护律师到法院领取撤诉裁定,并告知检方已撤诉。但当家属详细查问此事时,沈河检察院与沈河公安局等迫害机关又含糊其辞互相推诿。法轮功学员王玉春、马国启、郭鸿雁被沈阳公检法构陷定为同案,行恶单位心虚,分别分三日开庭。
一、开庭迫害郭鸿雁
二零一零年四月二十一日,法院对法轮功学员郭鸿雁的开庭于上午十点多开始,近下午一点结束,历时两个多小时,法院仅允许郭鸿雁的母亲和姑姑到庭旁听,当庭没有宣判结果。
郭鸿雁是一位聪慧、温柔、善良的女士,今年四十岁,在沈河区经营惠利来蛋糕店。修炼法轮功五年来,她不仅获得了身心健康,人也更加神采奕奕,在日常的经营中,她童叟无欺,诚信待人,附近的单位、居民都愿意到她店里购食品。
二零零九年九月九日被沈河国保人员绑架并抄家。郭鸿雁的父亲和一名雇员一并被劫持到二经派出所。当晚八点,郭父被沈河国保警察要挟在两张空白搜查单上签名后回家,郭鸿雁多年的积蓄和营运资金还有大量的私人财物被抢走。当家人要求清点这些财物时,沈河国保警察竟无理拒绝,并告知家人日后看判决书。
据惠利来蛋糕店邻近的商家介绍,郭鸿雁被绑架的第二天,警察又到面包店搜查两个多小时。郭鸿雁辗转关押在沈阳张士洗脑班、沈阳市看守所,一度绝食抵制迫害。
郭鸿雁的家人到沈河国保要人未果。郭鸿雁的母亲是一位善良的老人,得知女儿因抵制迫害,绝食身体虚弱,心痛难过。七个月来,看守所拒绝会见,老人思女心切,辗转于沈河区公检法各部门要女儿回家团聚。
二、开庭迫害马国启
二零一零年四月二十日,法院开庭构陷法轮功学员马国启。上午十时左右,马国启从警车下来,步入法院,马国启精神状态良好,从容淡然。马国启的女儿、女儿的姑姑到庭旁听,北京律师李长明做了有理有据的辩护,当庭没有宣判结果。
马国启,女,五十八岁,二零零三年喜得大法,以前常年吃药,患有各种病症:脉管炎、心脏病等,修炼后不治而愈,身体好了,人也变得更加善良、谦和忍让、越发精神,改善了以前和自家的弟弟、小姑子之间的关系。
二零零九年九月二十二日,马国启和女儿一同被沈河区国保大队警察绑架,家中大法书籍、电话、小灵通手机、电子钟等私人财物被抢走,马国启和女儿被劫持到沈阳市看守所。女儿后被转至洗脑班洗脑后,释放回家。马国启被绑架劫持已经七个多月,看守所拒绝家人会见。
三、开庭迫害王玉春
二零一零年四月十九日,法院突然庭审法轮功学员王玉春。王玉春受邪党公检法部门迫害欺骗,法院指定了一名“法律援助律师”作王玉春的辩护人,此前该指定的律师并没有会见王玉春,更不了解王玉春的案情。因没有律师到庭的庭审是无效的,法院指定安排的“法律援助律师”仅仅是走过场,装装门面。
所谓的“公开庭审”仅允许王玉春的妻女两人到庭旁听,非法的庭审仅历时一个多小时,便草草收场,当庭未宣判结果。
王玉春,男,四十八岁,是沈阳市沈河区房产局锅炉工,修炼法轮功已多年,修炼后戒掉了烟酒,他心地善良、老实厚道、乐于助人,工作勤恳敬业,是邻里公认的好人。
王玉春遭绑架后,妻女失去生活来源,女儿有病身体不好,整日以泪洗面。王玉春于二零零九年九月二十四日在工作单位遭沈河区国保绑架,劫持在沈河区看守所。
附相关单位信息:
沈阳市沈河区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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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110011
电话:024-24843920
沈河区警风警纪监督电话:024-24846107
沈阳市公安局沈河区分局国保大队
地 址:沈阳市沈阳路东华南巷4号 邮编:110011
电 话:024-24842260
沈阳市沈河国保大队赵洪涛 13904024113 办024-24850789、宅024-24849412、024-22948340
住址:沈河区小西路(大西电子市场北侧)
沈河区国保大队警察赵晨手机:13700010698
张姓警察办公电话:024-24842879
沈河区法院
地址:沈河区承德路7号
邮编:110011
沈河区法院院长:岳明伟
沈河区法院执行二庭庭长:王伟
沈河区法院民三庭副庭长:艾岚
沈河区法院立案庭副庭长:姜延新
高虹、李红(此案的主审法官)、李平、张克明、周全、曾智
长生、王端鹏、卫天亮、赵秋勋、李连运、高挥
朱玉泽
沈河区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刁艳凤、王伟、王新、王建华、王真新、王桂芝、邓念林、厉敏、冯有为、刘善刚、刘福满、杨美慧、肖胜利、何金龙、赵宁、赵丽华、姜希连、贾吉泰、铁大柱、高超、高凤来、高艳清、韩湘鄂、解刚、裴新
(English Translation: http://www.clearwisdom.net/html/articles/2010/5/9/11678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