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国历朝历代,请愿作为下情上达的手段而被众多开明的君主所认可,并在一定范围内起到了兴利除弊的作用。如果把中国古代的请愿和现代的上访相类比,那么在古代历史上还曾经有过大量「集体上访」事件呢。比较有名的,如东汉的太学生运动,南宋的太学生运动,明代的东林党人运动,近代的公车上书等等;至于地方官员接受民众书面请愿或集体拦轿陈情等方式的“上访”则不可胜记。
北宋靖康元年的太学生请愿,就是古代的一次民意成功上达皇权的一个“集体上访”例子。宋钦宗靖康元年,南下的金兵逼近东京(今河南开封),宋朝主战派率军准备抗击金兵,这时一部份宋军偷袭金营反中了埋伏,损失了一千多人马。宋钦宗听信投降派的谣言,把主战的兵部侍郎李纲和大将种师道撤职。太学生陈东带领了几百名太学生,拥到皇宫的宣德门外“上访”,要求朝廷恢复李纲、种师道的原职,惩办李邦彦、白时中等奸臣。东京城的老百姓得知后,也都来到宣德门,聚集了几万人。宋钦宗在宫里派人传旨说:“李纲用兵失利,不得已罢之,使金贼稍退,即令复职。”学生和百姓们不肯答应,都冲进朝堂敲打“登闻鼓”(有急事上奏时候敲的鼓),把鼓皮都打破了,抗议的呼声震天撼地。后来,宋钦宗派人召李纲进宫,并且当众派人宣布,恢复李纲、种师道的职务,几万人这才在欢呼声中陆续散去。
现代的文明社会中,公民有言论的自由,请愿(或者以中国特色名之为“上访”)是合法的表达民意的方式之一。著名的人权领袖马丁•路德•金博士,为争取美国黑人的人权,1965年领导了由席尔玛到蒙哥马利的历史性请愿游行。当年阿拉巴马州州长试图阻止游行队伍占用高速公路,认为这违反了州法律,侵犯了他人行车的自由。但是,审理此案的约翰逊法官认为,尽管游行达到了宪法所允许的极限,但是,游行的可行性“应该以(它)所抗议的恶的程度来加以考量”。在这件事上,“恶(指当时黑人的人权遭受到的践踏)是巨大的”,据此约翰逊法官裁定马丁•路德•金的游行是合法的。
在今天的自由社会里,公民有任何诉求可以直接写信或约见自己的民意代表——议员,要求帮助解决问题。笔者曾经因为中共领事馆无理拒绝本人护照延期写信和拜访本地议员,都得到合理接待,并获得帮助。通常来说,在今天的自由社会,政府部门里的正常“上访”陈情往往都是默默和有序的与民意代表互动,不必引人注目。引人注目的,倒是政府首脑部门前群情激愤的抗议示威,如相当于北京中南海的白宫、欧盟总部大楼前常会有激动的抗议示威的人群,比如2009年10月5日,数以千计奶农就奶价暴跌一事在欧盟总部外举行抗议,2400名示威者和740辆拖拉机到场抗议,甚至向警察扔瓶子、撒干草、喷牛奶。
以上这些古今中外“上访”和示威人群确实可以说是“聚集围攻国家机关,严重影响了国家机关周围的社会治安秩序和人民群众的正常生活,向党和政府施压,在国际国内造成了极坏影响”。尽管如此,除非抗议者本身当场违法犯罪,对示威者“秋后算帐”或大规模镇压,仍然是在自由社会中不可想象的荒谬事情。即使在中国古代,历史上有名的昏君宋钦宗(“靖康之耻”的主角之一),也没有对“上访”民众采取镇压报复行动,这表明他仍不失人性和基本道德。
相比之下,1999年4月25日万名法轮功学员在中南海附近的府右街集体上访,现场秩序井然,甚至值勤警察都无所事事而悠闲地在一边聊天。整个过程安静平和,既没有阻碍交通,也没有大声喧哗。法轮功学员要求的也仅仅是释放天津被无理抓捕的法轮功学员,同时要求给法轮功修炼群众一个正常的也是合法的修炼环境 而已。
然而就是这样一群与世无争的和平修炼者却不能见容于中共当局,在随后的十一年中惨遭史上最黑暗的迫害。即使这样,修炼者们仍然十年如一日坚守信念,以和平面对暴力,浩然正气直贯苍宇。而另一方面,也从中可见中共的邪恶残暴,堪称古今无匹。当然这也是它自己选择了与正义和良知为敌,自愿走向历史的垃圾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