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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信仰失去工作 袁春林再遭绑架

【明慧网二零一零年三月七日】(明慧通讯员河北报道)二零一零年三月一日,河北迁安市大法弟子袁春林遭绑架。此前,袁春林曾于二零零七年十月被警察绑架,之后被非法开除公职。

袁春林,男,五十岁,原迁安市工商银行职工。一九九七年前后开始修炼法轮功,在单位和家中都是公认的好人。

二零零七年十月十二日袁春林遭国保大队浦永来、哈福龙等恶警绑架,并遭受电棍电击迫害。之后被非法关入迁安市看守所和迁安市农业执法大队(原种子公司)院内洗脑班近两个月左右的时间,后来被非法劳教,家人被勒索两万元现金才免遭劳教迫害。但是,二零零七年十二月份,迁安市工商银行却以此为理由,将工作了二十八年的袁春林开除。

五十岁的人了,一生都为工商银行工作,却因为袁春林修炼法轮功,按照“真善忍”做好人,没有违法,没有违纪,工作中没有出现失误、差错,就被开除工作,被剥夺了工作的权利。袁春林那时还在洗脑班。

据有人透漏说,袁春林被非法劳教,迁安市工商银行起了很坏的作用,请迁安市公安局的人暗箱操作将其劳教,以达到开除他的目的。原迁安市工商银行行长李振增、副行长秦兆华有不可推卸的责任。二人也相应的遭到了报应。李振增二零零八年九月被唐山市检察院逮捕,二零零九年九月前后,被判刑十四年。秦兆华在袁春林被劳教罚款后,他的办公室被盗,损失据说有二万左右。善恶有报是天理,参与迫害大法、迫害大法弟子终会遭报应的。

成文:2010年03月06日  发稿:2010年03月07日  更新:2010年03月07日 12:34: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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