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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鹤岗市丁庆来被迫害纪实

【明慧网二零一零年三月二十八日】(明慧通讯员黑龙江报导)黑龙江省鹤岗市法轮功学员丁庆来,坚持修炼法轮功,遵循“真、善、忍”的教导,仅仅因此,竟十年来遭到中共多次骚扰、绑架、勒索。

二零零零年二月,丁庆来去北京,想为蒙受千古奇冤的法轮功说一句公道话,被鹤岗市警察绑架回来,关进鹤岗市拘留所,遭到所谓的“执法”部门的不讲法律的肆无忌惮的迫害。半个月后回到辖区派出所,当时的所长叫王国琪(后来据悉调到向阳区一派出所)勒索他一千元钱,不给任何收据(司法工作人员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法轮功学员或家属使用威胁或要挟的方法,强行索要财物,犯有敲诈勒索罪),同时还把丁庆来的房本和亲属的房本非法没收抵押。

二零零零年至二零零一年,王国琪伙同警察两次绑架丁庆来。第一次说他给北京信访办写的一封信被返回本地,在派出所非法关押一夜,第二天将他移交到矿里保卫科,在保卫科又勒索五百元。第二次,也是在派出所非法关押一夜,第二天,所长、指导员、片警伙同办事处书记、主任等多人,给他家属施加压力,逼迫他放弃信仰。

警察还三次非法闯入丁庆来家非法搜查。第一次是,二零零零年公安的一个科长带两个警察非法闯入丁庆来家。第二次 是二零零零年冬,片警王勇利等三、四人带录像机半夜闯入家中非法搜查,折腾一个多小时。零八年奥运前夕,片警李景龙等三、四人又去他家搜查。而且所有这些搜查都是违法的 。

据《中国宪法》、《中国刑法》、《中国刑事诉讼法》等多部法律可以明确界定,警察或任何机构与单位的人员等,未经邀请,未经许可,未出示合法证件强行闯入民宅的,犯有非法侵入公民住宅罪。

法轮功主张善良、诚实、忍让、尊重传统道德;鼓励人们通过实践“真、善、忍”来获得身心的健康和道德的升华。修炼真、善、忍无罪,法轮功无罪。如今越来越多的大陆律师纷纷为法轮功学员公正辩护,他们以确凿的法律依据和事实,说明信仰法轮功无罪、传播法轮功资料无罪。律师们在法庭上指:除中国大陆外,没有任何国家和地区宣布法轮功为邪教,更不禁止法轮功的传播,在同属中国的港、奥,法轮功也能自由存在和发展。到底谁的标准有问题?希望所有人都能反思一下。

成文:2010年03月27日  发稿:2010年03月28日  更新:2010年03月28日 02:03: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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