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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成都明远建筑研究所所长陷冤狱 患病入院

【明慧网二零一零年三月十二日】(明慧通讯员四川报道)成都法轮功学员、原成都市明远建筑研究所所长蒋宗林,零八年被成都中院非法判刑五年,四月被劫持到四川德阳监狱;近日,狱方通知家属,蒋宗林已被转至成都双流警官总医院,但未告知具体情况。

蒋宗林是二零零七年八月二日在家被金牛一科、抚琴派出所等绑架的。被非法拘禁于成都市金牛及新津洗脑班近三个月,期间遭受刑讯折磨;后又被加重迫害,与钟芳琼等人一起,于二零零八年九月和十月两次被武侯法院非法开庭。庭上,来自北京的正义律师为蒋宗林做了无懈可击的无罪辩护,并当庭指出蒋宗林在洗脑班所受到的非法拘禁和刑讯逼供;在所谓“主审法官”和“公诉人”试图对刑讯逼供予以否认抵赖之时,律师举例说,仅就警方所做的所谓的“询问笔录”而言,一次“笔录”时间长达六十多个小时,那不是变相刑讯吗?“公诉人”和“法官”顿时语塞,哑口无言。

律师在辩护中指出,公诉机关对蒋宗林的指控“证据不足,在逻辑上是荒谬的”。公诉人列举大量所谓“证据”企图证实和指控的事实仅仅是其参与了几次聚会,却拿不出任何证据证明这些“事实”违反了哪条法律法规,或破坏了哪条法律的实施。即使这些事实存在也不能说明任何问题,因为参加“聚会”是公民在行使由法律保障的人身自由权。

律师并从普世价值、宪政精神等层面,论述蒋宗林的行为属于个人信仰,受宪法保障,蒋宗林无罪,理当予以无罪释放。

面对律师有力的辩护,武侯法院未能做出任何实质的回应,却以一张语焉不详、含糊其辞的“判决书”对其非法判刑五年。

二零零九年二月,成都中院林乔不顾十五位代理律师的申请、建议、和投诉,在一系列违法办案之后,对蒋宗林等十一日枉法裁定“维持”。

随后,十一人被分别劫持至德阳监狱和简阳监狱。不到一年之后,蒋宗林家属忽然被告知其“因病入院”,具体情况以及因何所致尚不得而知。

成都警官总医院又被称为四川病犯监狱,关押于此的多为较为严重的急重症患者。据明慧网报道,成都大法弟子祝艺芳曾在此遭受残酷折磨。

蒋宗林,男,现年六十二岁,原成都明远建筑研究所所长。曾患有慢性肾炎、偏头痛、神经衰弱等多种疾病;九六年修炼法轮功后所有疾病不翼而飞。九九年之后,因坚持修炼,被撤职、并被非法劳教一年,在臭名昭著的四川新华劳教所遭受过迫害。

四川省德阳监狱邮政编码:618007
四川省德阳监狱寄信地址: 四川省德阳市黄许镇九五厂
监狱长刘远航
副监狱长:石军华
“六一零”主任:吴跃山
狱政科0838-3820225
狱政科科长:王刚 (李科长)
生活科:李凯丽

六监区:崔维刚

成文:2010年03月11日  发稿:2010年03月12日  更新:2010年03月12日 01:29: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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