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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聘请律师辩护的经验交流
文/大陆大法弟子

【明慧网二零一零年三月十二日】从二零零八年开始我们地区在营救同修时开始请正义律师做辩护,目前已经发展成一个项目。营救同修不是唯一的目地,通过营救同修这个过程还起到了讲真相救度众生的作用,起到解体邪恶、震慑恶人的作用,也是我们在这个过程中修炼成熟的过程,锻炼我们整体配合能力,真正起到证实大法的作用。

一、为什么要请律师做辩护

当初针对是否请律师的问题,大家出现了分歧。有的认为大法弟子不应该请律师来辩护,那不是大法弟子的认识,是用人的认识等。有这种认识的同修很多都是能在被邪恶绑架迫害中用正念闯出来的同修。针对这个问题,大家在学法的时候進行广泛的交流,一方面同修提醒我们,我们要注意,不要被常人法律观念局限。

二、放下依赖律师的心

记的当初律师刚来的时候,参与协调的同修告诉我们律师要去哪里,我们很多同修主动陪律师到检察院、法院发正念,清除邪恶因素。我也参加了,那时就想是去清除邪恶,我发正念时很认真。这时一个老年同修走过来,轻声说“要求立即释放大法弟子”。我当时一震,马上发现自己的差距,对营救同修参与了,但认识上还是有差距,没有象这些朴实的老同修那样真正彻底否定。

那时经常有同修问,律师到哪里去了?其实我心里也隐隐在想:律师到哪里去了?在学法交流的时候,同修就提出,不要有依赖律师的心,我们才是主体。是大法弟子在救度众生。律师接触大法弟子多了,也很明白真相,经常跟我们讲,是你们大法弟子在救人。

我们地区同修也开展了通过请律师做辩护而向本地律师讲真相,也就是用请他们做无罪辩护的契机,广泛的跟各律师事务所的律师讲真相。也针对他们不能出来为大法弟子做无罪辩护的症结,跟他们讲我们是无罪的,北京正义律师是怎么为我们做无罪辩护的。希望他们参与到为大法弟子做无罪辩护的行列中。但发现阻力很大,明白真相容易,出来为法轮功做无罪辩护还是需要勇气的。

同时大家互相配合,主动陪同被迫害同修的家人到法院、公安局、政府部门去要人,讲真相。大量散发真相信,贴不干胶,打真相电话。有力的震慑了邪恶。

三、关于如何使用资金的问题

当初也有很多同修听说要为被迫害的同修请律师,纷纷主动提供资金帮助。为了避免出现集资的现象,大家交流后提出,我们不在学员中征集资金,即使主动提出要给资金,我们也只接受那些经济上有能力的同修提供的。大法修炼不存钱、不存物。为了使救度众生项目走正,设立一个专门账户,专款专用,让两个在法上认识比较清晰的同修共同管理,一个管钱、一个管帐,起到互相商量的作用,杜绝不合理使用大法资源现象。

其实不只是账目上要注重,就是与律师在费用结算上也存在要注意的。初期由于我们对律师表现的很热情,安排的很周到,律师表现的尽量帮我们节省费用,特别是有一次律师告诉我,当时要收二万元代理费,考虑我们困难,只收了一万。我就特别高兴。

后来有一次,我们请一个律师来做无罪辩护,律师当时在电话里只提出收代理费二万元,没有提出差旅费的问题,我就想这回可省了不少开销。我跟管账目的同修交流,他也说,律师不提,我们就不提差旅费,免得增加费用。见到律师,我心里开始盘算,希望律师千万别提差旅费问题。律师也确实没有提差旅费问题。但我脑子中老在翻“差旅费”这件事,甚至学法的时候心也不静。明显被干扰了。我跟同修交流,同修指出我不应该在钱上用心,这样反倒让邪恶找到漏,進行干扰。干扰了我们的正事。律师也是我们要救度的,不要因为我们执著把律师的心也带动了,被邪恶干扰,把律师推到对立面。我也思考,为什么以前律师很为我们考虑,是我们为律师考虑。所以不能因为律师为我们考虑我们就高兴,不为我们考虑我们就有想法。真正修自己,修的无私无我才能做好救度众生的事。

四、用大法修炼者的理性善待律师,分清里外

正义律师他们能为法轮功做无罪辩护,跟一般做无罪辩护还不一样,因为我们地区的同修也向本地律师讲真相,希望他们出来为法轮功做无罪辩护,但是本地律师一般都提出要先看卷宗,看所谓“证据”材料是否能做无罪辩护,也就是他们为我们做无罪辩护是有条件的,是做技术上的无罪辩护,而明白真相后的正义律师为法轮功做的是信仰无罪的无罪辩护。从人类的角度上讲,他们是从道义上帮助我们,他们不仅从现行法律上说明我们信仰无罪,还指出迫害者的违法行为。

也就是说,在常人社会的认识和修炼者对法理的认识,我们要分清两边关系,不能里外不分。况且在当今变异社会,常人的“合法”并不是真的顺应宇宙特性;讲真相不能讲高,讲高了就不是在救人,是在往下推人。往往做无罪辩护的律师都看过《九评》,也都拜读过《转法轮》,对大法也能有个正面认识。他们是针对邪党对法轮功迫害進行辩护。

五、请正义律师给我们营救同修带来一些便利

一方面,被迫害同修被旧势力利用高墙间隔开,使我们无法正常交流,我们可以通过律师了解同修状态,同时可以提醒同修,去掉这些执著,避免被邪恶钻空子,减少损失;另一方面,邪恶迫害都是隐蔽的,偷偷摸摸的,加上封锁,很多时候我们很难得到同修被迫害的第一手详尽证据,通过律师查阅卷宗,我们可以了解很多情况,对揭露迫害,曝光邪恶的谎言能起到比较好的作用。

以上只是我们在请律师辩护、营救同修方面的一些认识,和同修交流。不当之处,请指正。

成文:2010年03月11日  发稿:2010年03月12日  更新:2010年03月18日 20:22: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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