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传秀,女,55岁,新津县新平镇宝墩村村民。97年喜得大法,极短时间内,身心发生了奇迹般的变化。生产队的人都说:她像换了一个人似的,炼功后身体好了,脾气也改好了,家庭和睦了,邻里之间关系也好了。
2000年6月4日,王传秀到北京讲述法轮功真相,在天安门广场被抓。在成都驻京办被强行搜身,搜走现金580元;被劫持回新津,在新津五津镇派出所被非法关押3天、拘留所拘留30天、勒索罚款1000元。
2000 年12月27日,王传秀再次到北京讲法轮功真相,刚到火车站,北京恶警逼迫她骂大法、骂师父。她说:我从小就不骂人。因她坚决不骂,而被拉上警车关押在成都驻京办。6月2 日被劫持回新津,在城西派出所非法关押4天,又被她所在乡政府勒索罚款1600元,非法拘留30天,并被非法劳教一年。
在成都转运站迫害11天后,送资中楠木寺女子劳教所劳教迫害,受尽了折磨。一年后回到新津一直受到乡干部的跟踪、监视……
2009年6月19日,王传秀因讲真相被邛崃市羊安镇派出所绑架,随即被羊安派出所非法抄家、毒打,并迅速转至邛崃市看守所非法关押。
邛崃市公安局任意无故将王传秀长期非法关押在邛崃市看守所。荒唐的是,羊安派出所及负责整黑材料的羊安派出所警察方富华,以2000年王传秀曾去北京为法轮功上访过,妄图作为判王传秀的依据。关于上访自由《宪法》也有规定,也应受法律保护。当家属问公安人员为什么关押王传秀?违犯了哪条法律?他们回答不上,只好恶狠狠的对家属说:共产党就是法律。
邛崃市的广大官员、警察们:信仰自由,天赋人权,是受宪法保护的。依据宪法,直到今天,炼法轮功在中国完全是合法的。修炼 “真善忍”做好人,于国于民有百利而无一害。现在社会上越来越多的人知道了法轮功是被冤屈的。越来越多的人选择了良知,站在了正义的一边。法轮大法是正法,千万不要再参与迫害善良的法轮功修炼者!相信你们也都知道“善恶必报”的天理。为了你们能拥有一个美好的未来,不要再助纣为虐、迫害良善,不要去做以害人开始,以害己结束的事情。用你们的良知释放被非法绑架的大法弟子,机会就在眼前。
附:邛崃市羊安镇派出所所长:董存
手机:13880139795
邛崃市羊安镇派出所警察:方富华
手机:13402838816
邛崃市羊安镇邮政编码:6115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