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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法制教育中心”的罪恶

【明慧网二零一零年二月三日】(明慧通讯员四川报道)“成都法制教育中心”(成都洗脑班)就是中共在四川对法轮功学员进行迫害的黑窝。现将该洗脑班主要罪行曝光如下。

一、“成都法制教育中心”(成都洗脑班)

“成都市法制教育中心”(成都洗脑班)是由成都市“610”办和四川省“610”办联办迫害法轮功、凌驾于政府、法律之上的基地。始建于2003年,位于新津县花桥镇茶湾村,由原新津戒毒扩建一座6层楼的人间地狱。

“成都市法制教育中心”A区总面积约3600平方米,中央天井为绿色草坪,草坪中有两棵树,一棵是百年的银杏,另一棵是桂花树。绿化给人感觉成都市法制教育中心像一座保健院,但就在这表面宁静里,随时发生着酷刑惨无人道迫害正信的事情。

为了进一步破坏大法,加大对大法弟子的迫害,在成都市邪党书记李春城的授意下,将洗脑班旁边的军队研究所扩充进来,这样总面积占地8000多平方米。

2008年四川“512”大地震,A区建筑出现裂纹,被强制洗脑的大法弟子大多数转移到B区(三层老式建筑楼)迫害,A区只作为重点酷刑迫害大法弟子的场地。A区围墙用铁丝网围着,晚上有三条大狼犬看护着A、B两区。

二、洗脑班酷刑迫害大法弟子的手段

洗脑班忠实执行中共恶党推行的“经济上搞垮、名誉上搞臭、肉体上消灭”的反人类政策,对前后被绑架的1000多名法轮功学员残酷迫害,编造诽谤谎言,强制洗脑迫害。软硬兼施,进行肉体折磨和精神迫害,如注射破坏神经中枢的药物,饭菜、开水里放破坏性药物。洗脑班人员对法轮功学员野蛮灌食,敲诈勒索,骚扰、威胁、恐吓,长期无限制的关押,致使法轮功学员疯、残、病、痴呆、死亡,而洗脑班人员不负任何法律责任。

在成都洗脑班,被迫害致死的大法弟子有邓淑芬、李晓文、谢德清、刘生绿等。被迫害致精神失常的大法弟子有祝霞、刘英、谭绍兰等。被长期关押的大法弟子有刘晖等(刘晖被非法关押3年以上)

强迫大法学员每天要交3个人的生活管理费,交2个“陪教”(24个小时监控迫害大法弟子人员)的工资。先由绑架单位垫付,然后由绑架单位向法轮功学员或家属索取,有的高达每天250元,交不起扣工资,实物抵押等。

以上都在网上曝光过,以下补充未曾曝光过的迫害手段。

1、用强烈聚光灯照射双眼,致使大法弟子双眼严重损伤

此法不仅对不放弃正信的修炼人用,甚至对市国安送来的维权组织人士,折磨一星期后,被市国安接走,大法弟子不知去向……

2、曾对被绑架至洗脑班的年轻力壮的法轮功学员进行全面血液检查后转移(去向不明)

3、受省市“610”指挥,洗脑班个别负责人手里有上级医务人员来检查法轮功学员×××的身体。负责人临时通知监视大法弟子的“陪教”离开监室。同时2名军医进入关押该学员的监室,与大法弟子交谈,巧妙地了解大法弟子的身心,家族病史等。不几天,这名大法弟子被接走,去向不明。有两种可能性:1.送去活摘器官。2.送去做中共生化武器的实验品。

4、对于坚修大法不“转化”的大法弟子,秘密策划送到无人隔离区隔离迫害(如麻醉病区,新疆楼兰无人区等)。当时四川省监狱局局长,五马坪监狱监狱长多次到洗脑班看准备送去迫害的大法弟子。据知情者透露,由于东北类似情况在互联网曝光后,才收敛停止这种迫害。

5、利用洗脑班迫害、“转化”大法弟子的血腥经验,洗脑班管教人员经常到各市、县(区)洗脑班进行督导工作,到四川省境内各监狱,劳教所“传经送宝”“转化”正信,酷刑迫害善良的法轮功学员。省、市“610”就是借鉴洗脑班这种酷刑迫害手段,将大法弟子赵中玲、黄敏、周慧敏迫害致死的。

成文:2010年02月02日  发稿:2010年02月03日  更新:2010年09月28日 22:19: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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