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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九台市法轮功学员王艳芹含冤离世

【明慧网二零一零年十二月九日】(明慧网通讯员吉林报道)吉林九台市法轮功学员王艳芹被冤判四年,被恶警强行注射不明药物,于2010年12月5日含冤离世。

王艳芹,女,60岁,1996年身患癌症,成为一个将死之人,家人背着她到长春求医。在长春期间,王艳芹了解到了法轮大法的神奇并走入修炼,回家时她已经能自己走了,通过坚持学法炼功,病症消失得无影无踪,证实了法轮大法的神奇。

之后,王艳芹用自己的亲身经历在家乡营城煤矿及周边乡镇洪扬法轮大法,许多认识王艳芹的人被大法的神奇所震撼,这样一传十,十传百,许多人都走入了大法修炼。1999年共产邪党迫害法轮功之前,仅营城煤矿一地就有上千人修炼法轮大法。

1999年7月邪党开始迫害法轮功,王艳芹又投入证实大法中,2003年11月28日,王艳芹和几名同修去附近农村发放真相材料时被恶警绑架,殴打,由于坐老虎凳又遭恶警殴打,腹部胸部疼痛难忍,不能进食。2003年12月12日,九台市看守所将王艳芹送往长春市公安医院。

王艳芹被冤判四年。在被非法关押在吉林女子监狱期间,王艳芹被恶警强行注射不明药物,导致时常有不清醒状态,身体也每况愈下。王艳芹回家后只能靠家人照顾,最终于2010年12月5日含冤离世。

发稿:2010年12月09日  更新:2010年12月08日 23:54: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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