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开始迫害法轮功后,如同千千万万法轮功学员一样,汪天银也遭到当局的跟踪、骚扰,并于二零零二年被非法劳教三年,关在贵州女子劳教所,后又被非法加期三个月,期间,汪天银女士遭受精神洗脑、体罚、关小号、被剥夺睡眠、上厕所、洗漱、甚至说话权利。以下是汪天银女士遭受迫害的经历。
中共从九九年“七﹒二零”开始迫害法轮大法和大法修炼人,汪天银随即被当局重点监控,每天二十四小时都有人跟踪,上班时跟踪的人就在周围盯着,单位“六一零”(中共专职迫害法轮功的非法机构,凌驾于公检法之上)每天都到单位逼她放弃修炼,强行她面对电视镜头去读他们事先准备好的一些攻击大法的话,在被迫害中,汪天银每天都给他们讲真相,告诉他们迫害大法的一切宣传都是谎言。
在二零零二年三月九日,汪天银给本单位职工讲真相、发放自焚真相光盘,被恶人构陷,四个小时后被厂“六一零”几个恶警非法抄家。抄走法轮功师父的法像、一些大法书籍和私人物品,连坐的沙发垫也抄走了,三月十日,汪天银被绑架到白云区看守所,三月二十二日被非法劳教三年,被关进贵州女子劳教所。
劳教所利用犹大迫害法轮功学员
汪天银被非法关入贵州女子劳教所后,首先送进新收队,也叫严管队(是专门迫害法轮功学员的地方)。主管迫害法轮功学员的狱警队长:顾兴英;副队长:何三、许仁芬(专搞迫害法轮功学员黑资料)、还有黎小玲、邓珺、陈玫、袁芳、李建芸、焦霞(现任队长)、大队长:杨某某。
进到黑窝的当天下午,四、五个犹大就开始对汪天银灌输中共对法轮大法的诽谤,企图让她与她们一样放弃修炼,进而参与对其他法轮功学员的洗脑。汪天银就给他们写师父的经文《心自明》,她们就拿去向狱警顾兴英汇报,进一步加重对她的迫害。
恶警顾兴英安排犹大分成四个组,每组四个人,轮番在精神上对汪天银进行迫害,不准她坐、不准睡、不准喝水、不准上厕所、还不断地说攻击诬蔑大法和大法师父的话,散布假经文。汪天银坚信师父、坚信大法,不放弃修炼,不配合恶警、犹大的一切,他们达不到目的就把她送到了三楼专门迫害法轮功学员的监室,三楼非法关押的都是不配合迫害的法轮功学员。
狱警利用包夹一同迫害法轮功学员
在二十多平方米的监室里,住着二十多人,其中有两三名法轮功学员,其余全是吸毒人员和其他刑事人员,环境非常恶劣,狱规严酷,汪天银在监室身心受到严重摧残,房门紧锁,仅有的两扇窗户不准靠近,窗户用纸糊得严严实实,担心里面的罪恶被外面知道。每个法轮功学员由四个吸毒人员每日二十四小时监视(这些人被称作包夹),每个法轮功学员只能限制在自己床前的一、二平方米的空间,每天早上五点三十起床到晚上十二点都是面对墙壁(床前)立正姿势站着(除吃饭外),中途即使有一点点放松时间也不能靠近门和窗,室内设有摄像头,法轮功学员的每一个动作、眼神、每一句话,包夹人员都要如实向狱警顾兴英汇报(有记录本)。顾兴英根据包夹的汇报变换不同的手段指使包夹迫害法轮功学员。
例如:有一次一名法轮功学员问其他同修《洪吟二》〈下尘〉中的一句诗词时,包夹立即汇报给了顾兴英,顾就让她们从晚上七点开始体罚到午夜十一点半。
包夹极力为恶警卖力讨好,这样可以得到减期、不参加繁重的劳役、生活上作息时间上可以得到一些自由。有一次,汪天银被包夹(李某)谩骂侮辱。汪天银反驳了她的话,李就用洗下身的毛巾睹汪天银的嘴,并把她的头推到墙上使劲撞,疼痛使她几乎昏过去,狱警顾兴英知道后把这个包夹提升为“巡逻岗”(该岗位是劳教所有关系的人员才能得到的优待岗位)。
劳教所里,狱警长期不让法轮功学员睡觉、不让洗澡、不让上厕所、不准讲话。每个星期要对所有监室进行搜查(衣服、餐具等),甚至连身体都要搜查,连购买生活日用品的权利都被剥夺,强行参加劳动。
二零零三年十月,因不配合干奴工、不写放弃修炼的悔过书等“三书”,汪天银被加期三个月,关小号十五天。小号就是地牢,只有二平方左右,高也不过二米多点,里面没有水,没有窗户,只有三个通风的小孩拳头大的小孔,有一个便池,有一个十五瓦的小灯,门上有一个供包夹用来监视的小窗,小窗有头这么大,小号内设有监视法轮功学员的摄像头,十月天气很冷,恶人为加重迫害,强迫汪天银穿着单衣在冰凉的地板上受着折磨。
在关小号十五天后,汪天银又被关进阴暗潮湿的保管室里,脏乱、霉气熏人的保管室有一个二十五公分宽一点二米长的弹簧凸起已经非常破烂的沙发,这就是汪天银每天晚上遭受痛苦折磨的床(脚不能伸,沙发还没有人身体宽)。
二零零四年三月十五日,汪天银被转到了劳教所的另一个中队,队长杨琼华每天下午强迫汪天银到车间干奴工,她不配合,杨琼华指使四个包夹连拉带打的对汪天银进行迫害,衣服纽扣被扯掉,身体受了好几处伤。
二零零五年六月二十三日,冤狱期满(三年零三个月)的前几天晚上,大队长曹双对汪天银说:“汪天银,你出去要不了几天你又会回来的。”汪天银义正辞严地告诉她:“你说了不算,我师父说了算”。她的回答震慑了恶人,曹灰溜溜地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