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辽市法轮功学员韩乃君受迫害经历

【字号】
打印版本

【明慧网二零一零年十二月二十八日】(明慧网通讯员内蒙古报道)韩乃君,男,49岁,原通辽市火车站职工,在中共迫害法轮功的十年多的时间里,韩乃君和千千万万法轮功学员一样遭到通辽市科尔沁区公安分局、国保大队和中共专门迫害法轮功的610非法组织的迫害。

韩乃君曾于2007年6月发真相材料时被绑架,之后被非法判刑,在保安沼监狱遭非法关押,于2010年1月走出监狱后仍被骚扰。

散发真相遭绑架逼供

2007年6月27日晚,韩乃君为让世人明白真相,揭露中共迫害法轮功的罪行,在发放资料时,被人构陷。此人是通辽市钱家店镇高家街村委会主任张德库,他又伙同村民张宝君、尹广才、赵坤、于永春、薛春梅五人强行将韩绑架到张德库车内,送到钱家店镇派出所,再由派出所值班民警勾结通辽市科尔沁区公安分局国保大队长王波、包吉日牧图等几名恶警,强行将韩乃君绑架到科尔沁区公安分局三楼的一个房间内严刑逼供。

王波亲自动手扇耳光,包吉日牧图侮辱嘲笑并将韩的双手一高一低的铐在暖气管子上,不能站,不能坐,长达36小时,手腕被铐的又红又肿失去知觉。韩乃君拒不配合。

6月28日,在国保大队长王波的指使下,国保大队关振刚、包吉日牧图两名恶警到韩的家中抄家,并伙同铁南派出所民警王伟等人,以及韩所居住的铁南七委赖秀云和另外两名职员,其中还有刑警队的恶警参与。

6月29日恶警将韩羁押到河西看守所。看守所恶警王喜臣伙同犯人李瓦强行给韩乃君穿号服,韩拒不配合,他们就拳打脚踢,造成韩身上青一块紫一块。

7月23日恶警又将韩转送到流动号18号进行另一种折磨,让犯人往韩的身上浇凉水,一直浇了11盆才住手。

8月初,王波伙同一名恶警将韩提到一监室继续逼供,韩拒不配合,王波再次扇韩的耳光,将韩的鼻子打出血。没几天也就是8月20日,他们在韩没签任何手续的情况下强行下逮捕令。

被非法判刑三年,在保安沼监狱遭迫害

韩于8月28日晚开始绝食抗议,六天后,也就是9月3日,恶警王喜臣叫来劳动号里的犯人,使用撬棍硬将韩的嘴撬开强行灌食,造成韩鼻嘴出血。三天后再一次用同样的方法进行折磨。直到在看守所非法羁押半年后,在没有通知家属的情况下,2007年10月22日,通辽市科区法院非法判韩乃君三年。

韩拒不接受这强加的罪名,上诉到市中级法院。院长宝音、刑事二庭庭长张志宏,刑事庭此案主审员赵智军不秉公行法,在不许家属辩护、不公开审理案件的情况下维持原判。

12月29日恶警将韩转送到通辽市二砖监狱非法羁押10天。在2008年1月8日又送回河西看守所羁押10天,于2008年1月17日劫持到兴安盟乌塔旗监狱12天后,在1月29日被劫持到保安沼监狱。在非法关押期间,通辽市科尔沁区、市公安局,科区法院、610又对韩乃君的单位通辽车站施压,将韩开除公职。通辽市铁路车站原站长姜要森,在韩的解除单位劳动合同(就是开除公职)书上签字,韩从此失去工作,没有了经济来源。

2008年1月29日,韩在保安沼监狱被强迫穿监服,每天强迫劳动13个多小时以上。冬天中午只有20分钟的吃饭时间,饭菜里经常有虫子、沙子。狱警不许韩炼功、不许讲法轮功真相,并强迫韩转化放弃信仰,诱骗韩在转化书上签字。直接参与迫害韩乃君的有保安沼监狱丛监狱长、副监狱长于德水、田大队、包队、安维忠干事、高伟等人,韩在此监狱一监区被非法关押迫害两年零一个月后回到家中。

在几年的迫害中韩不只是身体上遭受了严重的迫害,经济上更是遭到了严重的损失。因韩被单位开除公职直接遭受经济损失八万多,现在韩原单位又通知交取暖费(韩上班期间单位是不交取暖费的,由单位负责),给本没有经济来源,以靠三轮车拉客维持生活的他又增加了困难。

Rotator Placeholder Image
 
Rotator Placeholder Imag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