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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彭泽县恶警迫害法轮功学员

【明慧网二零一零年十二月十三日】(明慧网通讯员江西报道)自从1999年7月20日以来,九江市彭泽县公安局的某些人一直为中共充当打人凶手,迫害彭泽县法轮功学员。该公安局610办公室及国保大队的恶徒罪行累累,他们对法轮功学员实施经济上截断,精神上折磨,肉体上摧残,许多法轮功学员受到恐吓、骚扰,更有法轮功学员被非法关押、罚款,多人的家被恶人入室抢劫,人被劳教,使许多原本幸福美满的家庭破碎。

这些被迫害的学员是:

1,法轮功学员方红,两次被非法劳教,长达五年多的时间;

2,法轮功学员王美玲,多次被绑架到县看守所,被非法抄家。2009年,彭泽公安局恶人与安徽省东至公安局的夏文祥、汪从胜等人合谋敲诈勒索她2000元钱;

3,法轮功学员王玉英被非法劳教一次;

4,欧阳旭华被非法劳教一次,还被非法抄家多次。

5,法轮功学员张松茂多次受到恐吓,骚扰,强迫她去公安机关报到。

6,2003年8月,法轮功学员欧阳民风、张玉珍被彭泽县公安局的恶人绑架,分别被彭泽县公安局的马杰,李××,石××等人敲诈6000元钱。她们俩是农民,土地已被征收,因此不得不在当地一家棉纺厂打工。彭泽县公安局的人还指使她们的工作单位开除她俩,并指使劳动局不给她们安排任何工作,致使她们的家庭生活长期处于困境。

7、夏翠兰:江西彭泽县金属材料公司女职工,今年四十六岁,因为修炼法轮功,多年来遭到邪党残酷迫害,多次被绑架,并于2001年、2008年两次被非法劳教(前后长达五年多),期间遭到残酷的肉体折磨。2004年夏翠兰出劳教所回来后,单位就不让上班,每月只给她200元生活费。彭泽县公安局的鲍大幸、马杰等恶徒还派人监控,骚扰她。

发稿:2010年12月13日  更新:2010年12月12日 22:09: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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