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零零一年底黄家珍被当地恶警绑架后遭酷刑折磨,逃出后丈夫和她离婚。二零零四年和二零零九年,她又两次遭非法劳教,备受折磨。
被绑架后遭酷刑逼供 家庭离散
二零零一年十一月二十九日中午,在林业局局长甄江河、书记朴炳龙、政法委书记李夫直接参与下,将正在家午休的黄家珍骗出家门绑架,恶人对外造谣说她要去北京。林业公安局国保科、地区派出所等恶警把她劫持到林业公安局旧楼,一女恶警对她拳打脚踢,将她的小腿踢成青紫色。(后此道德败坏的女警与一男警私奔)恶徒又将她带到三楼刑讯室对其非法上极限拉伸的大刑。将她的两手分别用手铐吊铐在两侧的铁拉门上,恶警彭××用脚向两边踹门,她的两只胳膊被拉至极限,身体悬空,只能脚尖着地,两手立即成黑色。白天就这样吊铐着,晚上继续上刑。吊了两天两夜后,她逃出魔窟,从此流离失所。
在她逃出四个月后,她的丈夫以其失踪为由向珲春林业法院单方提出离婚。三个月后,林业法院公然违反法律程序判处离婚。(在一方失踪两年后,方可提出离婚申请,法院再登报,三个月后才可做出判决)。她经过一年零三个月的流浪生活,于二零零三年二月二十九日回到家中,她丈夫正准备结婚,她已无法挽回被剥夺的婚姻。
两次遭非法劳教折磨
黄家珍此前就多次遭迫害。二零零四年四月十二日,珲春林业局时任林业局局长甄江河、政法委书记张玉华、林业局“610”马青山、林业公安局串通珲春市“610”,主任彭树民带领市公安局国保大队刘洪等五六人,在办公室强行将其绑架,以不放弃法轮功为由劳教一年。
二零零九年十一前,珲春林业局再次串通延吉市公安局,于二零零九年九月一日,延吉市公安局朝阳派出所程立金等三人及珲春林业公安局一人,闯入吉林省汪清天桥岭她的娘家,没出示任何手续,将正在吃午饭的黄家珍扯着头发强行绑架。违反法律程序,将她再次劳教一年。
在二次劳教中,黄家珍承受了电棍电头、电脖子、罚站、超负荷奴役劳动、灌食、绑死人床七天七夜等非人折磨,身体曾被迫害的极度虚弱。然而,珲春林业公安局至今仍对其不断骚扰。
自一九九九年至今,珲春林业局“610”、林业公安局国保科一直对黄家珍监视、监控、跟踪、电话监听,上门骚扰,更甚时到孩子学校骚扰。每到所谓的“敏感日”就妄图绑架她。串通珲春市公安局、天桥岭林业公安局、延吉市公安局、延边市“610”多次绑架,二次劳教,给黄家珍及她的家人造成了很大的伤害。另外,经济上也给其造成很大的损失:珲春林业局从二零零二年四月至二零零三年四月扣发黄家珍11个月的工资,二零零四年四月至二零零五年十月共扣发她17个月工资,给她的生活带来很多困难。
现任珲春林业局局长苏庆良电话:(办)0433――7507301传真:0433-7507315
现任政法委书记张××电话:(办)0433---7507203
610办主任马青山电话:(办)0433---7507207
林业公安局局长夏磊(此人现调到延吉市公安局)
公安局副局长曲延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