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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新田县三位法轮功女学员遭绑架迫害经历

【明慧网二零一零年十一月十二日】(明慧网通讯员湖南报道)湖南省新田县法轮功学员陈菊秀、赖土梅、谷九菊2010年10月17日上午,在桂阳县塘市镇发真相资料,被当地不明真相的群众举报至流峰派出所,被绑架到流峰派出所,所长拿出一张纸叫签字,陈菊秀说:我们不识字,你念一遍给我们听,陈菊秀听后说不签。下午将三名学员转至桂阳看守所,说是要拘留一个月,

10月21日桂阳县看守所电话通知三人家属送衣物到看守所;同日上午,新田县610人员蒋先菊同龙泉镇干部、城东派出所所长邓国斌等人到三人家中非法抄家,声称是协同桂阳县公安局办案。10月17日至30日间,流峰派出所长带人来看守所非法提审了一次。

11月1日,流峰派出所所长带人来看守所,口说送陈菊秀、赖土梅、谷九菊回家,却强制给她们戴上手铐,三人被铐一起,陈菊秀与赖土梅被铐一副手铐,赖土梅又与谷九菊被铐一副手铐。她们问到底要去哪,恶警只说到了就知道了。其间无任何手续。下车后才知已被送到白马垅劳教,陈菊秀被非法劳教一年半,赖土梅与谷九菊各被非法劳教一年。在白马垅简单体检后,又转至一家医院体检。体检完后,又回到白马垅劳教所,恶警叫谷九菊签字,说是她身体合格。

由于身体健康不合格,陈菊秀与赖土梅当天被流峰派出所所长等劫持回桂阳看守所,11月2日,流峰派出所所长和一开车的将学员陈菊秀与赖土梅送回新田城西派出所,被铐了一个多小时后,打电话叫家人接回家。

发稿:2010年11月12日  更新:2010年11月12日 07:05: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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