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吴忠市检察院非法批捕两名法轮功学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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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二零一零年十一月十日】(明慧网通讯员宁夏报道)十一月二日,宁夏吴忠市检察院非法批捕了法轮功学员马雄德、岳钦。马雄德的妻子郑凤英二零零九年十一月遭吴忠市检察院非法批捕,被迫流离失所,至今还没回到家中。

二零一零年七月九日,宁夏吴忠市利通区国保大队长李军、副队长马宝珍带几名警察伙同利通区古城派出所薛明华、朝阳派出所馘建军,青铜峡市公安局国保大队长李正江、王浩等,先后绑架了三名法轮功学员岳钦、钞旌佩、马雄德,还有马雄德的儿子。并非法对三名法轮功学员抄家,抢劫了大法书籍、电脑、手机等物品。

马雄德的儿子被关了一天一夜后放回,其他三人被非法关押在吴忠看守所。不久,钞旌佩回家了,马雄德出现病,也回到家中。岳钦至今还被非法关押在吴忠市看守所。

马雄德和妻子郑凤英九五年修炼法轮功后身心受益。从中共九九年“七二零”迫害大法后,夫妻俩屡遭迫害,聚少离多。马雄德曾被劳教两年、判刑五年;郑凤英曾被劳教两年多、判刑三年(监外执行),他们夫妻还曾被非法关押在看守所、拘留所。在他们遭迫害期间,他们的儿子是靠朋友和亲戚的帮助才完成学业的。


相关人员和单位:(宁夏吴忠市邮编:751100)
吴忠市利通区国保大队:马明朗、李军、马宝珍
吴忠市利通区检察院公诉科:马玲燕、李静
吴忠市利通区法院
青铜峡公安局国保大队队长李正江、王浩
吴忠市利通区古城派出所薛明华、朝阳派出所馘建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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