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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艳又被劫到北京女子劳教所集训队迫害(图)

【明慧网二零一零年十月十一日】(明慧网通讯员北京报道)北京法轮功学员李艳,在北京女子劳教所遭受了两年多的迫害,日前再次被劫持到集训队迫害。

北京法轮功学员李艳
北京法轮功学员李艳

李艳,39岁左右,山东德州人,父母都是农民,17岁时母亲自杀身亡,之后亲友责怪是她导致了母亲的死亡,一直背负心理阴影,靠勤工俭学读完大学,学习中文专业。她修炼法轮大法后,渐渐走出自卑和自责的阴影,在北京市郊县一个学校任教,离异后独自抚养女儿。

李艳于2005年被第一次非法劳教,并在集训队被迫害,被剥夺了最基本的生存权利,包括被强制坐高板达20小时以上,不许洗头、洗澡、换洗衣服、不给饱饭吃,不让睡觉,天冷了也不给冬季的衣服穿等等,恶警杜敬彬 还命令吸毒犯骂她,整治她。不仅如此,恶警杜敬彬还亲自动手从身后揪住李艳的衣领勒她的脖子,导致她不能呼吸,这时她大喊救命,杜才罢休。李艳被他们迫害得精神近乎崩溃。

2008年6月李艳第二次被绑架,并被非法劳教二年半,被非法关押在女子劳教所六大队迫害,刚入所时拒绝“转化”,一度被剥夺睡眠时间,并被单独关押在“十班”,由吸毒犯、赌博、卖淫女等包夹。每个大队有十个班,十班位于筒道尽头,并处于阴面,冬天非常冷。李艳经常因不配合劳教所的所谓“规范”和警察据理力争。在压力下违心“转化”后,李艳非常痛苦,几次心脏病发作晕倒。2010年5、6月间,李艳在筒道高呼:“法轮大法好!”之后被送往集训队迫害。

对李艳迫害的非法劳教期截止到2010年12月24日,请关注这位善良的单亲母亲和她八、九岁的孩子。

发稿:2010年10月11日  更新:2010年10月11日 01:15: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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