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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迁安市法轮功学员家属上访遭际

【明慧网二零一零年一月二十六日】(明慧通讯员河北报道)二零零九年十二月二十九日,河北迁安市十名被非法诬判的法轮功学员的亲友委派二名家属去迁安市政法委、市政府、公安局、法院、信访局等处为亲人申诉,希望可以讨回公道,结果遭到推诿、粗暴对待、甚至威胁,至今也没有一个说法。

警察自知理亏躲躲藏藏

二零零七年十月左右,河北迁安市国保大队警察绑架了法轮功学员李青松、李艳奎、崔庆茹、赵明华、张贺文等。二零零八年五月,上庄乡派出所警察绑架了散发真相资料的法轮功学员梁秀兰、邵连荣、杨占民、张立芹、孙永生、李秀华等。二零零九年九月及十二月,李青松、邵连荣等十名法轮功学员先后遭迁安市法院诬判重刑。

二零零九年十二月二十九日,两名法轮功学员家属代表到迁安市公安局为亲人讨公道。公安局几个主要办案人员面对家属的合法要求,自知理亏,溜的溜,躲的躲。主管迫害的副局长彭明辉借口说有事,让找姓姜的(姜东华),之后就不见了。刚上任的国保大队队长姜东华避而不见。主要参与迫害者、国保大队副队长浦永来也乘机溜走。家属只好去找政法委,遭工作人员挡驾,让找信访局。就这样推来推去,一直到中午下班,家属也未见一个所谓的领导。

十二月三十日,两名家属代表又来到政法委,要求见书记杨春景,工作人员说开会去了,让找防范办,防范办又让找公安局,这些家属说:“公安局我们去过了,连院儿都不让进。”防范办一个工作人员给公安局打了个电话,时间不长,国保大队正副队长姜东华和浦永来带人乘车来到市委大院,气势汹汹的让这两名家属上车。 在公安局,姜东华、浦永来威胁说:你们再闹,我们就按妨碍公务罪处理你们。已经判刑,我们管不着了,你们去找法院。

法官冯小林说不出理而气急败坏

十二月三十一日,两名家属代表去了法院,打电话找主抓案件的副院长张树安,张说他开会去了,让找刑庭。家属找到了主审这两个案件的审判长冯小林,当询问根据什么法律条文给这些学“真善忍”、打不还手、骂不还口、捡钱都不要的好人判刑,甚至判七、八年的重刑时,冯小林气急败坏地说“根据《刑法》第三百条”。家属说:我们不明白究竟破坏哪条法律实施了?冯说:我不给你们解释,你们到网上去看,我还有事你们赶紧走。家属说:你不要太激动,因为在法律上找不到他们犯了哪条法,这个案子又是你判的,我们不找你找谁?冯说:“你们找我也没用,不明白你们可以找律师去问,或到网上查,别的我不给你解释,判多长时间那都有规定。”家属表示问过律师了,应该无罪释放。冯说:“他们说了不算,你们找明白律师问问吧,我还有事你们赶紧快走。”期间曾几次赶家属走,或发脾气。家属说:“我们是有冤屈才找你的。”冯根本不管,失去理智的说:“我没空跟你们谈这些!”还大喊:“出去!出去!”最后硬是把家属撵了出去。

在走廊里,法轮功学员家属又见到参与此案件的审判员赵文路,赵文路的态度与冯小林基本一样。

李青松等人都请了律师做无罪辩护,家属对冯小林的话深感疑惑:谁是“明白律师”?难道非要跟着冯小林这种中共御用法官睁眼说瞎话的才是明白律师吗?

是谁在破坏法律实施?

迁安市政法系统一直充当江泽民镇压法轮功的急先锋。从九九年七月二十日起,十年的时间里,迁安市国保大队(原名政保科),积极奉行江泽民“打死白打死,打死算自杀”的密令,疯狂镇压法轮功,动用各种酷刑,惨无人道地迫害法轮功修炼者,先后有L25(编注:一名外地的年轻女性法轮功学员,姓名不详,L25是她在看守所非法关押时的代号)、裴翠荣、徐书芬被迫害致死。

此次被非法判刑的十名法轮功学员,都是警察在不出示任何证件的情况下被绑架的,而且都遭到酷刑折磨。

李青松,二零零七年十月二日上午和下午,被两名警察同时用三根电棍电击脊柱、后腰、臀部、脚趾头、腋窝、嘴,当时他的嘴唇就起了一串大泡。浦永来将李青松裤子脱掉,电击大腿内侧及生殖器,手铐勒进肉里很深,直流血。同年十月二十九日,警察杨玉林对李青松揪头发打耳光,用皮鞋碾手,用脚踹膝盖骨,李青松被折磨的痛苦不堪。

张立芹,二零零八年五月被绑架后,警察酷刑折磨她三天三夜,用电棍电的她全身都是大泡。此前张立芹在怀孕期间,警察杨玉林曾让她喝下不明药物,在她肚子疼,开始流血时还强迫她抱一袋沙子在院子里跑,跑完后让她用凉水给他们洗衣服,导致她流产。

梁秀兰,二零零八年曾被浦永来等人铐在椅子上,用电棍电击,直到浦累的不行为止。还被警察哈福龙电击阴部、脚心、脖子、乳房等处,直至她遍体鳞伤。二零零九年五月十二日,被迫害的深度昏迷、骨瘦如柴、面部已经完全脱了人像的梁秀兰被放回家,出来四个月左右,当她身体刚刚恢复时,再次遭绑架。

依照中国现行法律,这些警察的行为已严重违反了《中国宪法》、《中国刑法》、《中国刑事诉讼法》等多部法律,犯有非法剥夺公民信仰罪、滥用职权罪、非法搜查罪、非法拘禁罪、刑讯逼供罪、暴力取证罪、故意伤害罪等等,仅《刑法》第二百三十八条就规定:“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具有殴打、侮辱情节的,从重处罚。”

但是在迁安法院对李青松等人非法开庭时,李艳奎提出陈述被酷刑折磨的经过,冯小林、赵文路却默不作声。大家看一看,是谁在犯法?谁在破坏法律实施?真正应该被判刑的不是这些打着维护法律的幌子,却不按法律办事的公、检、法、司吗!

多行不义必自毙 迫害善良天不容

二零零九年十二月十七日,阿根廷联邦法院第九庭法官拉玛瑞德(Octavio Araoz deLamadrid)作出一项深具历史意义的裁决:就中共前党魁江泽民、“六一零”(迫害法轮功的专门机构,类似于盖世太保组织)办公室头目罗干因迫害法轮功而犯下的反人类罪行,下令逮捕该二名中共高官。此前,西班牙国家法庭还以“群体灭绝罪”及“酷刑罪”起诉江泽民、罗干、薄熙来、贾庆林和吴官正五名迫害法轮功的元凶。这标志着全球公审江泽民等迫害法轮功学员的罪犯已经开始。为邪党卖命,出卖良知换取功名利禄的人,不但要接受人间的审判和惩罚,也将会面临神的审判。

据明慧网资料统计,目前大陆已有7530多人遭恶报,这些人有的得癌症痛苦的死去,有的突发心肌梗塞死亡,有的遭车祸身亡有的已经殃及到家人和子女。还有大量的恶报事件因消息封锁没有公布于世。

工作无法选择,但是善恶是可以选择的,无论什么职业都可以正确认识法轮功,善待大法弟子,为了生命的永远,为了自己的子孙后代,不要再行恶了,善待这些坚持真善忍的法轮功修炼者吧!

江泽民叫嚣“三个月消灭法轮功”,曾不惜动用国家四分之一的财力,所有的国家机器、媒体,疯狂镇压法轮功。十年过去了,法轮功不仅没有被消灭,反而洪传了世界一百一十多个国家和地区。反观中共窃取政权后,在历次的政治运动中,没有一次不是以得胜者的姿态出现的,可在镇压法轮功中却使自己走向了覆灭,不值得深思吗?古诗说:春江水暖鸭先知。中共下场怎么样,这些中共的高官们是最清楚了,所以他们近年来才纷纷硕鼠搬家,把自己的财产、老婆、孩子移到海外,自己在国内裸体做官。目前也有许多人已悄悄给自己留后路,暗中收集中共迫害法轮功的罪证,以备将功赎罪用;还有的用实际行动来挽回自己的未来,根据自己的能力保护法轮功学员。

希望迁安市还在参与迫害法轮功学员的人赶快清醒吧!千万别当江泽民的殉葬品!

成文:2010年01月25日  发稿:2010年01月26日  更新:2010年01月26日 07:23: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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