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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亚芹遭内蒙古恶警跨省绑架

【明慧网二零一零年一月二十五日】(明慧通讯员大陆报道)二零零九年十二月二十四日上午十一点,黑龙江省宾县法轮功学员宋亚芹在儿子家被远道而来的内蒙古鄂伦春自治旗恶警绑架,随即被劫持到内蒙古鄂伦春自治旗。当地家人要求探望,遭无理拒绝。

宋亚芹,女,五十岁,家住黑龙江省宾县宾州镇,原籍内蒙古鄂伦春自治旗大杨树镇。自九九年七月中共邪党迫害发生以来,因坚持信仰法轮功,并向世人讲清真相,多次遭受迫害,二零零三年十一月四日夜晚遭当地松江镇恶警绑架,被非法诬判一年。

宋亚芹修炼法轮功前,患有严重的膝盖骨滑膜炎,走路困难,腿不能回弯儿,疼痛难忍,医生断言此病无法根治,发展下去将瘫痪在床。就在宋亚芹饱受病痛折磨、对未来生活丧失信心之际,一九九七年她喜得大法,从此走入大法修炼中来。修炼后不长时间,困扰她多年的疾病不翼而飞,走起路来一身轻,宋亚芹真正体验到一个人没有病的幸福感觉。

然而好景不长,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邪恶迫害开始了。面对铺天盖地的谎言和残酷无情的打压,宋亚芹从自己修炼前后身体所发生的巨大变化,坚信法轮功没有错,坚持大法修炼,并向世人讲清真相。

二零零三年十一月四日夜晚,宋亚芹同另外两名法轮功学员王小丽等到本县松江镇发放真相资料,因坏人恶告,被松江镇派出所所长李欣芳及其手下恶警绑架。当夜,宾县公安局政保科科长赵云天带领二十多名恶警赶到,将宋亚芹、王小丽连夜押回宾县,关押在宾县第一看守所。

数月后,宾县法院非法开庭,诬判宋亚芹有期徒刑一年,而王小丽、王立群分别被诬判有期徒刑三年、二年。王立群因在电话里向县人大主任孙彦斌讲真相,被孙延斌告发,王立群当即被非法抓捕,关进宾县第一看守所。

宋亚芹在非法关押期间旧病复发,不能行走,被非法提审时得靠别人背着去。在这种情况下,家人要求保外就医,被公安局拒绝。诬判后宋亚芹仍被关在宾县第一看守所遭受迫害。一年后宋亚芹获释。

二零零九年十二月二十四日上午,数名内蒙古鄂伦春自治旗恶警非法闯进宋亚芹儿子家,搜出多本大法书籍和一些资料。大约十一点钟,宋亚芹来到儿子家,当即被内蒙古恶警非法抓捕。恶警还企图绑架宋亚芹的儿子、儿媳,遭到抵制而未果。接着,内蒙古恶警又到宋亚芹家非法搜查。最后,这帮恶警将宋亚芹和搜到的大法书籍、资料,还有从宋亚芹家及她儿子家抢劫的两台电脑,统统带走,劫持到内蒙古鄂伦春自治旗。当地家人曾到旗里探望,被当地公安局无理拒绝。据悉,当地恶警已将宋亚芹的所谓卷宗交到当地检察院,欲加重迫害宋亚芹。

在此正告内蒙古鄂伦春自治旗有关人员,宋亚芹回原籍探亲讲真相是为了救人,是大善之举,并没有违犯任何法律条文。相反,你们千里迢迢到宾县绑架好人才是真正犯罪。迫害法轮功学员的大小元凶终将遭到历史的审判。望你们好自为之,不要再追随江、罗之流继续干坏事了。无条件释放法轮功学员宋亚芹,这是摆在你们面前的唯一选择。

相关单位、人员电话:
鄂伦春自治旗“610”办公室:0470-5621946  0470-5623563转8625
鄂伦春自治旗政法委姚清学:13948077888 办公室:0470-5628437 0470-5621946
鄂伦春自治旗旗看守所:0470-5623729
大杨树镇公安分局:0470-5852043
大杨树镇公安分局局长李本学 :0470-5714759(宅电) 13847072678(手机)
大杨树镇公安分局副局长李树良:0470-5712154(宅电)

成文:2010年01月24日  发稿:2010年01月25日  更新:2010年01月25日 00:45: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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