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次为期一个月的迫害花销达三十余万元,直接从市财政划拨。
参与迫害的人员有五十多人,来自的单位分别有:市司法局一副局长(此期洗脑班长);另有法院、检察院、劳教所、时任公安局国保大队长杨某、市水利局(吴莲生)、咸宁学院、市中心医院、市“六一零”负责人阮明贵、办公室主任徐孟良、科长姚雄、市妇联、市公安局、温泉公安分局、温泉各派出所;省“六一零”派来的所谓专门做转化工作人员:一男一女;一个刚从省洗脑班出来的温泉当地学员;省“六一零”黑手二、三车以旅游为名直接到疗养院内。
迫害方式和手段:
1、将所谓洗脑班帮教、陪教先派到省洗脑班进行所谓培训,参加一期完整的洗脑班,再照搬回咸宁,即先给他们洗脑,再让他们给大法学员洗脑。
2、用钱买断疗养院的使用权,以实施强行隔离。
3、强行绑架学员(6名学员几乎全部都是绑架进洗脑班的)。
4、每名学员都被单独隔离,每间房三人,一个是大法学员,被包夹在中间,另两个所谓陪教负责日常事务(吃、喝、拉、撒、睡都由这两位代劳),与黑社会绑票没什么两样,不放弃信仰就不准出房间。
5、所谓帮教就是轮番的灌输洗脑内容,每天让大法学员熬鹰。
6、所谓上课做作业就是照抄一些攻击大法的内容。
7、他们的所谓洗脑新手段:“以法破法”,他们认为洗脑班的“以法破法”已经行不通,所以就采用了一种骗术,放他们精心准备好了的一些佛教中的修炼故事,表面看来也不反对修佛,其实质上是用末法时期的佛教把人误入歧途,从而达到不修法轮大法的目的。
8、逼迫唱一些共产邪党的歌,让学员与一些陪教、帮教跳舞,灌输邪党文化,让人沉浸于邪党文化之中。
9、逼迫学员在“保证书”、“悔过书”、“决裂书”上签字,写揭批材料。
10、逼学员看一个叫”王志刚“的人写的攻击法轮功的丛书,上一些关于王志刚等人办的攻击法轮功的网站。
11、开大会宣布放学员回家,其实有的被判刑、有的被劳教、有的被迫交罚款、有的继续隔离、有的被家人领回长期关在家中。
12、给那些帮教、陪教发高额奖金、补助、开庆功会,并集体外出旅游直至把所有经费(从市财政划拨来的三十余万元)全部用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