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网二零零九年九月二十八日】(明慧通讯员湖南报导)湖南省岳阳市毛四元老人因坚持信仰法轮大法多次遭中共迫害,曾于2002年底被非法判刑四年,在位于长沙郊区的湖南省女子监狱遭奴役迫害。
毛四元,女,今年65周岁,现住湖南省岳阳市三眼桥安居工程17栋204号。于1995年修炼法轮功,身心健康,受益匪浅。自从1999年7月中共迫害法轮功后,毛四元曾多次被非法抓捕关押。特别是2001年被非法劳教一年后,又于2002年7月16日被湖南省岳阳县国安大队大队长郭胜祥带领四人到她家非法抓捕、连续七十二小时审讯迫害:不准睡觉,不准休息,用罚站、打人、骂人等方式逼供迫害,随后被非法判四年,所谓的罪名是“破坏法律实施”。
在湖南省女子监狱四年牢狱中毛四元一直被迫每日长达16-18小时的繁重奴役劳动。住在一个30平方米的监房,14人-16人吃、住、拉、奴役劳动都在监房,平时不准迈出监房一步。特别是监房内走廊上都浸泡着蚕豆,地上到处是水,发出的气味臭不可闻。一到冬天床上的被絮都是水气,十分潮湿。四年来处在繁重的劳务和承受着夹控犯人的谩骂中。在肉体上、精神上的摧残不堪言表,眼睛视力大幅度下降、模糊不清。
县国安大队责任人:郭胜祥、刘平全,二人同时在2008年调离:郭胜祥调到岳阳县政法委任职直至今日,此人联系电话为:13907403138.刘平全调往岳阳县看守所现已退休在家,联系电话为:13807402233。
岳阳县检察院于2002年11月向岳阳县法院提起诉讼。所谓的“公诉人”李光明,职位为科长。一直至今仍在此检察院工作,联系电话为:0730-7627440。
非法庭审法院名称是:湖南省岳阳县法院,地址是岳阳城关镇内。开庭时间是2002年12月23日,以所谓的破坏法律实施罪,判刑四年。于2003年3月26日送湖南省女子监狱(长沙市郊)。
岳阳县法院电话:0730-7668802(通此电话可联系每一个法官)
主审法官现都在岳阳县法院,各姓名电话如下:
法 官:彭慧华 0730-7668962(办公室)
周旺兴 0730-7682960(办公室)
廖 致 0730-7668824(办公室)
书记员:陈雄文 0730-7668962(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