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公、检合谋,曲红玲捏造伪证据陷害
江志秋,女,现年六十九岁。二零零九年四月二十二日,大东公安分局王力等恶警没有出示任何证件或传唤证明,在众目睽睽之下,于行人马路上将六十九岁的江志秋老人劫持,并且在没有任何证据证明江志秋有罪的情况下就将江志秋直接拉到东港市看守所关押至今。
江志秋被绑架时,只在手上拿着一个长约一尺,宽八寸小拎兜,别无其它东西。恶警王力搜走江志秋的拎兜后,不但没按法律规定让家人和当事人确认,而且将江志秋直接交给检察院。检察院作为法律监督机关不仅不追查行恶者的责任,反与大东公安分局合谋捏造伪证据陷害江志秋。
七月一日,江志秋的辩护律师去检察院阅卷后,经核实调查证明江志秋完全无罪,所有证据都是捏造的,整个抓捕、起诉过程都是非法的。
七月六日,江志秋的女儿找到检察院负责给母亲办案的曲红玲,向她讲明事实真相:老人炼功受益,时时处处都去做一个好人,她把自己炼功受益的好处讲给人是让更多的人受益,并没有干坏事,也没有破坏什么法律。希望她能秉公执法,别去冤枉这么大岁数的老人,能把老人给放了。当问道她怎么定的罪,依据什么定的罪,并指出“利用××破坏法律实施”这个罪名的四要素缺三个时,她脸都红了,强行狡辩。
八月十一日,在法庭上,检察院公诉人曲红玲指控江志秋当时被抓时拎兜(指小布包)内装有三十六张光盘,十几本《九评共产党》和七个护身符。江志秋立即制止说:“这是谎言,我只带了五张神韵光盘,其他什么都没带,你怎么说我带了三十六张,我拿的连你说的零头还不够呢?”随后法庭当众出示江志秋的小拎兜,与兜内的内物照片,现场的人都能看到该拎兜的大小根本装不下曲洪玲所说的那些东西,并且照片上所能看到的也只是五张光盘。江志秋再次对曲说的十几本《九评》提出抗议:“我的包根本装不下那些东西,你们在诬陷,一切都是诬陷。”
曲红玲在指控时还提出有于桂林,刘晓慧,王刚,王树田四个证人,而江志秋本人证明在事发当时,她只给一个人(后来知道该人叫王刚)讲过真相。在法庭上,这些所谓证人也没有出庭作证,并且叫王树田的人,还是大东公安分局内部的人,这在法律上是不允许的。
二、受东港政法委“六一零”直接操纵,东港法院为难律师
二零零九年七月二十日,江志秋的丈夫路遇一位熟人,意外得知东港市法院要在七月二十三日上午非法判刑江志秋。得知消息后,江志秋的女儿于七月二十一日赶到法院问个究竟。办案人是多年来一直参与迫害大法弟子的刑事庭长辛吉辉和副庭长李新田。另外,还有一名审判员叫刘文果。家人与他们商量,把开庭的时间往后拖延一、两天,因为律师得从北京来,路途太远,恐怕时间来不及。辛吉辉一口咬定时间不能改。
家人只好将情况告之北京的律师。律师对这个案件负有高度的责任感,百忙之中及时赶到东港。七月二十二日下午,两名律师前往东港法院。李新田、刘文果却告诉律师二十三日不开庭了,改到以后开。律师没去同他们争执,只是依法要求复印江志秋的案卷。刘文果说,此事需要请示请示辛吉辉。二十分钟后回来答复律师:“案宗只能抄写,不能复印。”律师正告他们,“你们这么做是违法的,复印当事案卷是律师的执业权力。”并将法律有关条文讲给他,刘文果不听。律师无奈,只好一边抄写案卷一边劝其纠正违法行为。可是没抄上几页,刘文果又说他家孩子住院打针,他要赶去护理孩子,要求律师停止抄写。律师尽管远道而来,但从人道主义考虑,律师没有坚持抄写,他们立即停止抄卷,并祝其孩子早日康复。
七月二十三日上午九点左右,律师再次来到法院,仍依法要求复印江志秋的案卷。辛吉辉坚决反对,并说是否允许复印,需要律师同东港市政法委“六一零”谈话以后再定。律师觉得十分荒唐,就去找主管刑事案的副院长宁伟,宁伟的态度与辛吉辉一样。
当天下午,律师与江志秋的家属将东港市法院宁伟、辛吉辉、李新田、刘文果等干扰律师正常执业的违法行为形成书面材料用特快专递发给东港法院院长、纪检组长、东港市委书记、市长、人大主任、纪委书记、组织部长、东港市政法委书记和丹东中级法院院长、丹东检察院院长等。江志秋家人又挨个部门投诉,得到的答案都是推脱。最后,家属到东港市政法委,找到主管迫害法轮功的副书记孙成利(“六一零”头目),家人向其说明了情况,以下是家人与孙成利的对话:
孙说:“对呀,什么案卷都可以复印,就是法轮功的案卷不能复印。”
家人问:“哪条法律规定的?”
孙答:“是辽宁省政法委和国家的政法委的指示。”
家人又问:“能不能让我们看看文件?”
孙答:“不用看文件,没有文件。听我讲就行了。”而后又说:“法轮功的事以后不用找别人,找我就行了。就我管,我说了算。你问别人都不好使。”
家人又问:“江志秋六十九岁的老太太,炼功受益,觉的大法好,把好处告诉亲朋好友,叫他们也受益这有什么罪?违反了国家那条法律了?给谁造成危害了?凭什么证据给她判刑?”
孙成利大吼:“你们再讲这些,我给你们找个屋,抓起来送公安局,找个地方让你们好好把事儿讲清楚!”接着把江志秋的家人赶出办公室。
如今全世界都知道在中国大陆有个“六一零”(后来畏罪更名为所谓的“稳定办”)。这个“六一零”邪恶组织是中共邪党迫害法轮功的黑手,是它给中国亿万法轮功学员及其家人带来了巨大的灾难!这个邪恶的“六一零”组织完全凌驾于国家宪法之上,公、检、法完全成为610控制下迫害法轮功的工具!
三、庭内庭外设陷,阻止律师辩护,公开开庭是骗局
开庭时间为八月十一日上午八点三十分,两名律师提前二十分钟到达东港法院。入庭时,遭辛吉辉、李新田及法警柳庆威(警号:210853)等人的阻拦,强迫律师过他们设的“安检门”。律师当即拿出《最高人民法院人民法院司法警察安全检查规定》严正警告他们的非法行为。而后,辛吉辉让两名律师在一楼非办公区进行证件检查,实际二人的证件已于于七月二十日给东港法院递交代理手续时就已经进行过详细的审查。其中一名律师经核对无误后强行要求通过“安检门”进入审判庭。此时,开庭时间已经过去十分钟。
而另一名律师被辛吉辉、刘文果故意找借口,以律师执业证上没有北京市律师协会年度考核章为由,阻止在庭外,以此剥夺律师出庭辩护权。该律师将司法部112、116号令颁发的文件及所里证明提交给他们,同时说明原执业证年检注册制度已经被司法部明令取消,律师执业证未经合法程序吊销,律师执业权就应该依法得到保护;北京市律师协会作为社团组织,其盖章至多是一种会员登记行为,对律师的执业活动没有任何法律上的效力,严格意义说它也无权在司法行政部门颁发的执业证上盖章。辛、刘二人虽然阅读了相关文件,但仍然置司法行政部门的规定于不顾,谎称已经向北京市司法局核实,并通过崇文区法院刑事庭实地考察,该律师及其所在事务所均被吊销执业资格,坚持阻挠律师出庭。为捍卫自身合法权益,律师在法庭外耐心等候辛吉辉向院负责人汇报的回音,但每次辛都以领导忙为由推拖。无奈之下,律师电话投诉到监察室一位拒绝透露姓名且态度蛮横的男法官(电话:0415-2277606)处。该人听后称事情不归他管,推给纪检组长张朝阳(电话:0415-2277466)。张听完情况后口头承诺进行调查处理。最终,这名律师还是被拒之于法庭门外。
虽然允许另一名律师入庭内,但却不给该律师麦克风,当时来旁听的人,手机乱响,此起彼伏,致使在场的人难以听清、听全律师为江志秋所做的无罪辩护。而审判台上和公诉人台上都有麦克风,并且音量放的很大。
在律师辩护过程中,作为审判长的李新田,不许律师对他们捏造的伪证据提出质问或发表辩护,不许律师为江志秋做无罪辩护,多次打断律师:律师刚讲了第一点,他就说辩护人的发言完了,下面由公诉人陈述案情。多次进行不恰当的所谓警告,不给律师充份的质证条件和时间。律师要求看原件,也被阻挠。后经过律师据理力争才勉强允许。当律师对一份重要证据《劳动教养决定书》进行质证过程中,李新田竟然在大庭广众之下公然滥用权利硬说律师对此证据没有意见。
更不许江志秋本人驳斥他们编的谎言,李对江志秋发问时,江志秋刚说一句话,还没来得及正常回答问题,就被立即制止:知道知道,你的意思我已经明白了(口气特别急躁)。江志秋在申辩过程中,一直强烈阻止公诉人造谣,对审判长李新田横加干涉律师的正常辩护极为不满,一直质问李新田那三十六张光盘是怎么回事,李不予回答,一直制止江志秋说话。江志秋说:“我有申辩的权利吧,你们不合法,我请律师,你们又不让我的律师讲话,还开什么庭,还走这个过场干什么?”
李新田的这种行为直接暴露出在中共体制下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虚伪性,家属与江志秋本人对李新田极为露骨的不公正表演气愤至极,强烈抗议,要求休庭,澄清事实。律师要求更换审判长,重新组织合议庭审理,在遭到拒绝后,辩护律师在无奈的情况下,为表明对审判长的抗议愤然退庭。
最后,李新田不得不宣布休庭。孙娟一案没请律师,他们使用的也是同样的手段。
四、层层设防,处处设卡,家人亲属旁听受阻
二零零九年八月十一日上午开庭前,东港法院层层设防,处处设卡,电子大门全关闭,只留门卫看管的小门。楼内楼外便衣、警察处处可见。大门口除了门卫把守外,“六一零”的头目孙成利,国保大队的王润龙与高峰轮流把守。法院门口的大道上排满了黑色的轿车,城乡各公安分局、派出所都派人来并藏在黑色轿车内。楼内安装了监控录像,对来往者逐个盘查。
名曰:公开开庭,李新田、辛吉辉等人却视法律为白纸,公然拒绝江志秋家属入内旁听。八点二十多分时,江志秋的亲属见街道人员由法院门口的小门入内,便要求进入,被辛吉辉在门口教唆门卫不让进,只允许江志秋的女儿及其姨进入大厅,其他亲属都被拦在大门外。江志秋的案子开庭长达二十分钟后,江志秋的女儿才终于得到辛吉辉的同意,允许她和她的两个姨经安检门进去旁听。在庭审快要结束时才让江志秋的儿子入庭。江志秋的丈夫在老伴被迫害的一百多天里身体特别不好,旧病未愈又添新病,这次是吃了救心丸来到法庭的,就想见老伴一面,却与儿媳始终被拒之门外。
而实际前来参加旁听的人都是东港市党、政、公、检、法、政法委内部来的,丹东中级法院也派人来了,来自社区、街道的治保等人每人都发给一张所谓的旁听证(绿色的)入庭旁听。而两名大法弟子的家人、亲属都被拒之门外,即使法庭内仍有空位也不让进去旁听。
后来,律师离开时,乘坐的车遭到一黑色轿车尾随至东港路大桥附近后不见踪影。
现在,江志秋仍被非法关押在东港看守所,同被非法关押的还有大法弟子孙娟(女)、裴胜敏(女)、潘文德(据悉他已被非法秘密判刑三年)。
真相大白于众目睽睽之下!谎言一个个被揭穿!人民血汗养育的法官、检察官、警官竟是如此执法的!大法弟子就是这样被他们完全用捏造的伪证据一个一个地关进监狱、劳教所,直至被迫害致残、致疯、致死!无数个家庭就是这样被拆散的!
从另一方面讲,这些追随邪党迫害大法弟子的人,他们不择手段,不分善恶,不讲良心道义,完全靠编造伪证据,栽赃陷害大法弟子来完成中共邪党给他们下达的“任务”,扮演的角色是极其可悲可怜的!
希望国际社会及一切正义、善良的人们能够帮助制止这场迫害,早日将这些被无辜迫害的大法弟子营救出来。也奉劝那些迫害者赶快停止迫害,珍惜上天对你们的警示,唤回自己的良知,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赎回自己的未来,立即释放所有被非法关押的大法弟子!
附:参与本案的相关人员的资料:
孙成立(政法委稳定办主任“六一零”): (办)7147627 (宅)7130096 手机13941585369
王力(大东公安分局探长):6675665(家)手机13941591617
王润龙(国保大队长):(办)7144608(7367)手机: 13941509420 15841578799
高峰(国保大队教导员): (办)7144401(7310)(宅)7136698 手机:13704955516
曲洪玲(检察院):办:6276340宅:6612642手机:13841521367性别:女,出生日期:1982-11-28,毕业于西南政法大学本科
宁伟(法院副院长):办:2277577手机:13942587528
辛吉辉(刑事庭长):办:2277502手机:13941574609
李新田(刑事副庭长):办:2277521手机:13019807219
刘文果(执行庭):办:2277590手机:13941501706
柳庆威(法警警号210853):办:2277500手机:13516078777
做伪证人员:
于桂林(女):东港市向阳街三号楼 身份证:210623194010040028 70岁
刘晓慧(女):东港市新华12号楼 身份证:210623197407270220 36岁
王树田:滨河路107号楼二单元315身份证:210623195209080953 58岁
王刚:(不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