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网二零零九年九月十九日】(明慧通讯员湖北报导)从1999年中共开始迫害法轮功开始,武汉何湾劳教所就成了中共在湖北省残酷迫害法轮功的基地。
中共利用升迁、奖金等引诱狱警们犯罪——“转化”一个法轮功学员奖励万元。利益被层层奖赏,劳教所的队长得到奖励、狱警得到升迁,看押折磨法轮功修炼者的劳教犯得到减期,还可以不劳动、从狱警那得到酒、菜,甚至毒品。劳教所的上上下下通过迫害法轮功获取好处。于是在利益的驱使下,个个都被扭曲了灵魂,丧失了人性。
何湾劳教所迫害法轮功是不择手段的。从马三家劳教所搬来的酷刑迫害手段在此得到进一步的“发扬”,甚至自我标榜“北有马三家,南有何湾”,向上级邀功请赏。从1999年起何湾劳教所关押了数以千计的法轮功修炼者。这里,除了外劳队以外,各队都积极参与了对法轮功的迫害。
何湾劳教所男、女大队和武汉市何湾劳教所戒毒中心及何湾劳教所教育大队,都是迫害法轮功修炼者的邪恶场所。
* 劳教场所是邪党迫害法轮功学员的基地
原本就违反宪法、剥夺公民正常权利和违背人性的劳教制度,在一九九九年以后为中共肆意迫害法轮功提供了方便。加上江泽民流氓集团秘密制定了对法轮功的灭绝性迫害政策,使中共各层打手们在对待法轮功修炼者上就更加有恃无恐,也就最能彻底的表现出中共的邪恶、残忍和灭绝人儿性的一面。
在劳教所训练出来的狱警,都被共产党的歪理邪说教育的失去自己的本性,个个变得蛮不讲理,动辄打骂、惩罚被劳教人员,根本不把劳教人员当人对待,随心所欲地按自己想法管理劳教场所。在迫害法轮功上,因中共将“转化”结果与个人利益挂钩,于是为达到目的狱警们就不择手段,想怎么迫害就怎么迫害。
在中共几十年劳教制度中,在劳教所内已经形成了一套“弱肉强食”的法则。一般情况下,劳教人员在劳教所内打架斗殴会受到一定的惩罚,甚至会加期或移送司法,所以一般情况,他们还会有所顾虑。可当他们看到善良的法轮功学员被抓来后,特别是看到狱警对法轮功学员的仇视,于是他们隐藏的报复心理有了发泄的对象,将法轮功学员变成了他们的攻击目标,而这种发泄变得有恃无恐,有的还以在迫害法轮功学员时使用各种残暴手段来满足他们的变态心理而在同时还可以讨好狱警,获得减期和其它利益,如:通过狱警获得酒、高档烟、好的饭菜、通信工具,甚至毒品。
劳教场所本来就有一套折磨人方法,尽管还有一些管理条例在表面上限制着狱警不能为所欲为,但这些狱警经过多年积累,有了很多经验,形成一些手段,使狱警绕过“监管”和大众的视线。在迫害法轮功上,这套系统在折磨人上发挥的淋漓尽致。对法轮功,上面有政策,“打死白打死,打死算自杀”,这无异于鼓动他们尽管去干好了,死人了?没人在意,没人追究,说不定还成为提升的资本。于是就比着干,一个比一个更邪,一个比一个更胆大妄为。
十年来,这些遍布全国的数不清的劳教所都如同何湾劳教所一样,成为中共迫害法轮功最得力的场所和基地。江泽民流氓集团完全清楚这一点,所以在迫害法轮功开始后非法从国库拨出大量钱财新建或扩建了众多劳教所,并用物质利益收买劳教所狱警。
* 成立严管班 迫害不择手段
2000年底为了加大对法轮功的迫害,二大队开始在四楼内里的拐角处成立一个七班,也叫“严管班”(法轮功修炼者称其为“魔鬼班”)。在“严管班”门口设有一个大铁门。这个班是怎么对待被关押在里面的法轮功修炼者的?二大队的狱警人人都心照不宣。
这个队的分队长一个叫张义,另一个叫苏镇江。张义,看上去总是带着一副笑脸。他任命了一个叫才斌的流氓嫖娼劳教犯当班长。班长是由劳教人员中选出来替狱警管劳教人员的。劳教所狱警为了自己方便让劳教人员管理劳教人员而培养的“牢头狱霸”,是狱警的心腹。实际上这种做法是违反劳教制定的那个冠冕堂皇的“劳教条例”的。才斌对新抓来的法轮功学员讲:老子有八大金刚,十六大管事,三十二个打手,我让你们站着进来,横着出去,你们看不出来,你们跟其他劳教人员不一样?你们没看到门口这几个大铁门就是把你们跟其他劳教人员隔绝开的?在这里面打死你们外面听不到。
这个严管班除了法轮功学员以外其他都是所谓“信息员”。这个信息员是狱警指定的刑教人员或吸毒人员,让他们看管、监督法轮功学员的,如同恶警的警犬。因为“信息员”可以得到减期。尽管这种做法在劳教所内部都是违反规定、不允许的,但在迫害法轮功这个问题上,他们就无所顾忌。“信息员”看到恶警让他们看管法轮功人员,显然,最起码在狱警那里,他们的“地位”比法轮功人员高。察言观色,他们就知道自己可以随心所欲的对待法轮功学员。
其实那所谓的“八大金刚”都是恶警挑选的。一般的人心都是肉长的,打人一次、两次、三次,他不会愿意持久的这样打下去,而这所谓的“八大金刚”之类,都是心狠手辣之徒,长期在这种场所混的,下手狠毒,对各种折磨人的手段运用自如。在这里打人、折磨人是司空见惯的,每天如此。某“信息员”曾得意的说,每天熬到睡觉就算你们这一天熬到头了,一年365天就是这样数着过。劳教人员自己都说“度日如年”。
被关押在这里的法轮功学员每个人都被两个“信息员”看着,二十四小时都被监控,连上厕所要向“信息员”报告,被批准才能去。过去,这些人自身是被劳教的犯人,有事要向狱警报告,见到狱警就要赶紧蹲下的,此时他们也想享受一下狱警别人的滋味,体会做“狱警”的心理。因为有中共的迫害政策,在狱警唆使、暗示下,一切劳教场所规定不允许的折磨、体罚、打骂等等,在迫害法轮功上都被允许且大行其道。
二零零一年一月二十三日这一天是中国新年。劳教所里面虽然不能象社会上那样过年,但也比往常有些不同,张义拿着酒来到“严管班”,劳教犯们一下兴奋起来,因为酒在劳教所是禁止喝的,只有有钱有地位的劳教犯才能私下从狱警手上花高价买。当时社会上一瓶3元多钱的沱牌酒在这个黑窝里被狱警私下卖到100元一瓶。只要有钱别说酒,毒品都能买到。张义亲自给才斌等人倒酒。伴随午夜十二点除夕的鞭炮声,张义握着才斌、李奇忠、杨威等的手说:辛苦你们,快点把他们“转化”了。在张义的暗示下,这些劳教犯就使出在这里面所学到的各种手段折磨、虐待、毒打法轮功学员,甚至以此来取乐。才斌为能够更好地完成张义交给的“任务”,把这些劳教犯分成几个组,让他们轮流看住不让法轮功学员睡觉,即使睡,天不亮就被他们叫起来,在冰冷的地上坐着。每个人只能有一块60公分见方的地方,按照他们规定的姿势坐。这种坐姿本身就是折磨人的,不准闭眼,不准抬头、不许说话。如果违反上述要求,或身体略有晃动、或谁出了指定的那个60公分的范围,就会招来毒打。白天他们逼法轮功学员去接受转化,或去参加军训走操。说是走操,其实就是折磨人。才斌让李奇忠喊操,他们把军姿动作分解,让你一个动作做半个小时。你站不住晃动了,就会招来一阵打骂,稍有抵触或不配合他们,他们就一哄而上,拳打脚踢。每天晚上点完名,他们就开始以折磨法轮功学员取乐。新关进来的法轮功学员,头几天都要遭毒打。李奇忠每天把法轮功学员汪俊当沙袋练拳脚,其他劳教犯在一旁起哄助威,直至他们自己玩累了为止。
* 隔绝与外界的联系 从生活上进行迫害
何湾劳教所任意剥夺法轮功学员的家人探视学员的权利,恶警最经常使用的说法是轮功学员“不服从”他们狱警,所以拒绝家人探视。所谓“不服从狱警”实际是指法轮功学员不接受被强加的迫害身份。作为公民,有权利不接受任何人强加的、违法的罪名和行为,而探视被非法关押的大法学员也是这些学员家人的正当权利。
剥夺家人探视的权利和学员的通信权利,目的很明确,一是想用此逼迫法轮功人员服从迫害;二是怕把劳教所内的邪恶行径曝光于社会。由于不让见家人、不让打电话、写信,被非法关押的法轮功学员生活环境变得更加恶劣,甚至没有牙膏、手纸等这些基本生活用品。有的家人送来了钱,狱警得知后会叮嘱犯人班长、“信息员”不准法轮功学员改善生活。劳教所生活很艰辛,恶狱警除了剥夺学员劳动所得,甚至还从学员家人给学员的生活费中扣除他们自己的伙食费。劳教人员每天干活,平时都是水煮菜,每餐每个人分几片半生不熟的菜,既没有油也没有盐。显然,劳教制度阴魂不散,劳教所的存在既然违宪却还能长期存在的原因之一,即它除了能为残暴政权非法关押迫害好人提供场所,还养活了一大批超低水平的恶警。这批恶警因为这个迫害场所而拿到工资直至优厚的退休金,还能通过获取被劳教人员的财物(包括有些社会犯罪分子被关押后为达到减期或略微优惠的待遇而对有权势的恶警的行贿)来补贴他们,劳教场所以各种名目举办各类工厂,无偿占有劳教人员劳动成果。
劳教所狱警伙食是从劳教人员伙食中扣出的,何湾劳教所更甚,是因为武汉市劳教局也在何湾。武汉市劳教局和何湾劳教所警察的伙食费都从何湾劳教人员的伙食费中扣除。这样就造成何湾劳教所内的劳教人员生活更加艰辛。
劳教人员对自己的伙食戏称“漂”,意思是只有几片不生不熟的菜叶和着没有油盐的汤。劳教人员为了能生活就要打油(自己花高价钱买炒的菜),为了迫害法轮功何湾劳教所从当年不让法轮功学员“打油”发展到现在变成不准给法轮功学员上帐。有的法轮功学员的家人送来了钱,狱警就说帐上的钱还没有用完,不需要加钱上。以此来剥夺法轮功学员改善自己生活的权利。
劳教所里面卖的生活物品,价格比外面要高好几倍。从中捞取的黑钱肯定也是进了恶警的腰包。
* 对信息员监管控制
恶狱警害怕“信息员”偷懒或阳奉阴违,或者在看管法轮功学员时不很卖力,恶狱警或队长经常躲在暗处观察他们和法轮功学员的行动。当然为了避免信息员在对待法轮功时下不了狠手,恶狱警们规定信息员不许和法轮功学员讲话。因为讲话可以沟通。人是有情的。他们绝对不允许对法轮功学员有哪怕一丝一毫的同情。一旦发现谁对法轮功有好感,就会被飞队(劳教场所一种处罚人的方式,把人撤下去,回去当普通劳教犯,如同新入所的一样,地位自然也就下降了。)2001年4月所谓八大金刚中的两个被飞了队。在此之前有的劳教人员说,张义私下找他们个别谈话,问在严管班最近谁对法轮功比较好。当然被问出来的都飞了队。八大金刚中有个叫雷宾,张义直接找到他问,听说你最近对法轮功比较好。雷宾吓得赶紧说没有。最后雷宾还是被飞了队。
尽管劳教所一再强调,任何劳教人员只要谁炼了法轮功就要加期,但还是有信息员开始修炼法轮功。2001年,三大队有一次抄监,搜出很多法轮大法经文。大队长把所有人员集合起来,当众喊:法轮功都站出来!一个、二个、三个……,多了一个,一看是一个看管法轮功的信息员也站到了法轮功的队伍里,全场一片肃静。大队长立即宣布解散。太显眼了,这怎么能说出去呢?在这么严酷的迫害法轮功的场所,竟然连看管法轮功的都炼上了法轮功。2006年因修炼法轮功被关押在何湾劳教所二大队的孙俊奇也是2001年在何湾劳教所七大队里由于结识了法轮功学员而走上修炼之路的。
* 用利益引诱劳教人员
恶警都知道利用利益引诱劳教人员加重迫害法轮功学员,狱警答邦磊曾亲口跟法轮功学员说,“劳教人员,特别是吸毒犯都是一些好逸恶劳不可救药的,都想减期、不出工干活,吃好点,我能给他们需要的这些东西。你们法轮功没有。言外之意,我可以不用出面,利用这些让劳教人员为我所用,对付你们法轮功。因为想占有别人利益而犯事的劳教犯,劳教所就是用他们的利益之心引诱他们加重迫害法轮功和干其它坏事。信息员不仅可以不出工劳动,还能额外获得减期,劳教犯谁愿意在这个苦地方呆着,都希望早日离开这个鬼地方。如果信息员不能满足恶警们的要求,恶警就把信息员撤换掉,还要辱骂他们。让信息员把仇恨转移到法轮功学员身上。这种连坐制是劳教场所狱警惯用的整人方法,实质就是“挑动群众斗群众”。
二零零八年十月,二大队大队长雷昌文和一分队分队长刘大辉通过监控器看到法轮功学员闵长春在打坐,就把劳教人员梅志雄(一班班长)和看管闵长春的信息员吴建国找去施压。梅志雄和吴建国找到闵长春说,雷队长和刘大辉讲了,不准你打坐。梅志雄说我也是几十岁的人了,谁愿意因为你被他们骂?吴建国对闵长春说我就想减期和不出工,你别影响我,否则我就要动手。恶狱警让他们觉得参与迫害法轮功得到利益是正当的,如果法轮功学员不顺从他们,他们定会大打出手。第二天,梅志雄和吴建国看到专管法轮功的警察韩政等人又在监控器那看,都很紧张,知道他们在看法轮功。吴建国就找了几个同伙过去,看到闵长春还在打坐,举手就打闵长春的脸,闵长春抵制,他们几个用衣服把闵长春头蒙上毒打。闵长春被打倒在地想站起来,抓到一个开水瓶,在厮打中水瓶开水洒在闵长春脚上。整个过程专管法轮功的狱警韩政和几个狱警都在监控器那边看得一清二楚。监控器也连到劳教所所部,所部值班警察以为是劳教人员相互打架,连忙跑到二大队来问怎么回事?韩政在大门口把所部值班警察拦住说“是法轮功”,那个所部警察立即走了。劳教所规定不许劳教人员打架,更不允许打人,可打法轮功没有人管。迫害法轮功谁敢管?当闵长春提出要求处理打人者,狱警队长答邦磊说这里打架常有的,以需要调查核实来推脱。打架和打人是两个概念,他们包庇打人者,纵容、唆使劳教犯参与迫害法轮功,一旦出事,恶警们躲在背后逃避责任。
* 为一己私利 亲自出手
二大队一分队分队长刘大辉深知劳教场所的各种迫害手段,便利用迫害政策发泄自己一己私愤。刘大辉除了长期用卖酒菜给劳教犯,以利益笼络劳教犯为他所用,另一方面也为自己捞取暴利,只是他今天已不只是卖陀牌酒了,还卖散装酒、假酒,50元一壶。刘大辉除了在背后给犯人班长和信息员施加压力,逼迫他们迫害法轮功,还经常自己出面,挑衅、侮辱法轮功学员。2008年10月在闵长春因伤口去医务室换药时,刘大辉就给医生出主意如何如何,当闵长春让他不要讲,医生知道怎么治疗时,刘大辉上去就给闵长春几巴掌。当时在场的除了医生,还有二大队专管法轮功的干事恶警韩政。闵长春喊刘大辉打人了,却没有人敢说话。狱警打人是违反中共的所谓“干部条例”的,可打的是法轮功就不了了之。因为迫害法轮功是不讲法律的。
正因为其他狱警对违法行为视而不见,且相互包庇纵容违法行为,为刘大辉敢“乱作为”提供方便。
劳教场所本身也在污染、毒害着这些狱警们。劳教所原本就是个大污水池,警察们在这里都被薰陶成麻木不仁、贪婪、冷酷、残忍,丧失和泯灭了人性的中共打手。有的狱警刚参加工作,或许还抱着要干好一番工作的“理想”,但在实际工作中,在这个场所中就被熏染得失去理智、丧失人性,很快就学会了张嘴就骂、动手就打,认为这样就是有本事,根本不把被关押的劳教人员当人。
特别是在对法轮功的迫害中,因为历次运动的事实教育着他们,使他们害怕一不小心受到牵连而成了斗争的对象,即使所以明知道这个迫害政策的不合法和没有人性,但平时习惯了弱肉强食的生存法则,和被灌输了自己就是“统治阶级的暴力工具”的观点,使他们面对这场邪恶的迫害时也装聋作哑。更有甚者,为了一己私利,参与迫害法轮功。
劳教场所在一切方面都是残害人,是以破坏人性为目地的。
* 继承衣钵 继续迫害
到了2008年,取消劳教的呼声在社会上越来越高。迫于形势,劳教场所也在缩减,许多劳教所改制,何湾劳教所也准备按照新出台的《戒毒法》来包装自己,使其能够继续生存下去,即把“劳教所”改成“戒毒所”,房子粉刷了,走廊上铁丝网换装了,换上了新的木质家具,大兴了一番土木。然而即使这样,在这种场所培养出来的,养成了既定思维模式的恶警狱警们,还是没有信心去面对这些被称作“病人”的戒毒人员,最后决定把按照《戒毒法》送来的第一批“病人”送到二大队,让劳教犯把他们带成规矩人。劳教所还是这个劳教所,警察狱警还是这帮子人,还不放心,还要劳教犯来带这些病人适应劳教所的那种模式,换汤不换药,完整的继承这劳教体制。被非法送来劳教的法轮功学员还是被按劳教所的那一套继续关押。只是这回做“信息员”的,不但不按照《戒毒法》而被称作“戒毒人员”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