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网二零零九年九月十五日】在辽宁葫芦岛市一家合资企业有一位厨师老林(化名),兼做食堂管理员,还是一名法轮功学员。
这个单位的员工大多都是靠关系来的,多数都是与老板和企业主要领导有关系。单位大多知道老林炼法轮功。而老林按照法轮大法的要求,在社会上做好人,对工作认真负责,不贪不占,一心想让员工如何吃得好,吃得顺口,得到了企业领导和员工的一致好评。
2007年,单位要登记员工的身份证,而老林的身份证被警察非法搜走了,一直没有归还。当时企业没有身份证的一律不要,老林正准备走人,单位的一名采购员找到主管食堂的办公室主任说,象老林这样的大师傅太难找了,不但菜做得好,口碑也好。采购员经常在饭店吃饭,一般的饭菜很难看得上,而且很多人觉得买菜做饭是伺候人的活,众口难调,说三道四的总有,所以象老林这样的能够得到普遍认可的并不多。当时很多员工也都不愿老林走,最后办公室主任帮助化解了难题。
2007年大年前,那时的伙食费比较充裕,物价也不贵,在保证员工吃好的情况下,伙食费仍能剩余两千多元,这要一般人就自己留下了,反正也没人知道。老林用这笔钱买东西,给大家分了。大家都公认只有大法弟子才能做到这一点。那时每月伙食费近万元,要想捞的话,一个月一两千元是很轻松的事。面对这样的诱惑,说实在的,现在的人是很难不动心的。
今年由于企业效益不好,一些企业为了增效采用了裁员和降薪的办法,但裁员和降工资都没有轮到老林,尤其是降工资,没有几个不降的。一次,一位原来老林单位的员工同老林说:“除非你自己不想干,否则是不会裁到你的,象你这样的现在到哪去找啊,伙食费没花了,给大伙买东西分。”
老林说,我要是不学法轮大法的话,我是做不到这一点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