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叫王志革,黑龙江省大法弟子。2005年3月27日中午,我被黑龙江省方正县国保大队长丑永生为首的一伙恶警绑架。
暴力灌食、窒息、失明
在国保大队,无论恶警怎样问我,我都没有说任何有关大法和大法弟子的情况。当晚,警察采取不让我睡觉的办法,妄图从我的口中问出什么。丑永生等恶警轮番睡觉,可我一闭眼睛,他们就推醒我。
第二天下午,公安局局长赵佳奇(音)来了,副大队长翁学兵把我的双手用手铐铐在了一张单人床的两头,由于不够长,把我的双手勒得很疼,然后翁学兵又用身体使劲往我的身上靠、压,使我手腕上承受的力量加大,手铐勒得手腕剧烈疼痛(手腕上的勒痕很久很久才消失)。然后他又当着赵佳奇的面狠狠打了我四、五个耳光,赵佳奇看在眼里,一句话也没有说。
警察把我绑架到了方正县第一看守所。4 月4 日,我开始绝食。4月8日,看守所开始对我进行第一次灌食。看守所所长李某某、教导员董岩松让恶警和劳动号(其中一个叫李刚)把我绑在椅子上,强行给我野蛮灌食。他们找来了医院的护士,给我灌了两个小时左右,因为我不配合,没有灌进去。后来护士走了,看守所的狱医丁波和其他恶警、犯人一起再次给我灌食。直到最后我都虚脱了,他们才灌进去。可是肚子都灌满了,又从口腔喷出来了,他们还灌。这时我的头部被他们狠狠压向后方,鼻腔已不能呼吸,口腔又灌满了东西,也不能呼吸,所以本能的吸气时,把口腔里的东西吸入了气管。一瞬间我便窒息,失去了知觉。等我醒来后,他们已经停止灌食。从那时起我不停地从气管里往外咳,咳了很长时间。但以后,二、三天他们还灌我一次,每次都用很长时间,直到把我折磨得精疲力尽了,他们才灌进去。记忆中是从第一次灌食之后,我便出现了眼压高、眼睛胀痛的状况,当时我用凉水把毛巾弄湿了,敷在眼睛上以求缓解。
4月13日半夜时,我忽然感觉到左眼胀痛加剧,醒来一睁开眼便感到左眼的视力短时间内迅速的消失,大概不到10秒的时间,左眼就什么也看不到了,一点光感也没有了。很快他们就把我送到了医院,给我点了一点什么药物,当晚就把我送回来了。
第二天上午,他们又送我到医院,在眼科做了进一步的检查,证实我左眼一点光感也没有了,但是他们却没给我确诊及做进一步的治疗,就把我拉回了看守所。
在左眼失明之前,有一次灌食的时候,教导员董岩松恼羞成怒,当着在场所有人的面打了我四、五个耳光。在左眼失明之前的几次灌食(大概三次)中,所有参与给我灌食的警察、犯人动作野蛮、粗暴(医院的护士除外)。我左眼失明的直接原因就是他们野蛮的折磨造成的。
伴随着我左眼失明的症状还有我的右手指、特别是我的右手中指、无名指还有小指都感到非常麻木、胀痛,摸东西没有知觉。左眼失明前后的症状表明,是恶警在灌食过程中对我所施的暴行造成了我的颈部或头部毛细血管破裂,使血液缓慢的渗入了颅腔内,压迫了我左眼的视神经和主管我右手指的神经,直接导致了这些症状。后来我的家人查找了相关的医学资料,并咨询了一些医务人员,认为应该是这样的。后来从监狱出来后,我先后到了两家大医院对我的左眼做了检查,结果都是左眼的视神经早已萎缩了。如果当时及时治疗的话,还是很有希望复明的,但是时隔三年多已经没有任何希望了,用一位老专家的话说,“这种情况全世界都没有办法,谁要说能治,就是想骗你的钱。”
接下来的时间,恶徒们还是对我暴力灌食,最后留下了食管每天来注射食物。最初的时候,他们怕我把食管拽掉,就用铁链子把我的手和腿锁上连在一起,让我够不着。由于腿长时间被铁链子勒着,结果造成了我的右大腿前部在解大铁链子之后的很长时间都处于麻木的状态。
呼兰监狱的迫害
我被非法判刑三年后,于2005年6月22日下午被劫持到呼兰监狱。刚进监狱不一会儿,犯人头子(杂工)李茂金便迫不及待的对我施起暴行。他伙同其他犯人把我按倒在地,进行“推、扳、撅”,当班的狱警听到我痛苦的叫喊声,过来一看,知道是整法轮功,转身就走了。
2005年9月5日,我和其他四位大法弟子一起写了严正声明交给了集训队的恶警。恶警们极为震怒,让我们收回严正声明,但是我们不为所动。于是他们就罚我们站立,从早晨5:00起床到晚上9:30或10:00,让我们整整站了十天。
2005年年底,邪恶控制恶警在呼兰监狱集训队又搞了一次“转化”活动。他们把每一位大法弟子都分别“包”给了一、两名犯人头子,让他们通过各种手段“转化”大法弟子。如逼大法弟子背“报告词”(规定的犯人见到警察首先应该说的一段话)、38条监规(监狱对犯人制定的规定)。利用犯人“转化”大法弟子,对邪恶来说有很大的“好处”。一是不用自己费力,二是可以利用犯人使用自己不便公开使用的方式(如暴力、威胁-----),行恶的方式比较隐蔽。三是进一步毒害众生,使参与的犯人(杂工)对大法弟子犯罪。“包”我的是二名杂工,一个叫李继开,一个叫郑数军。他们俩人一开始就威胁我,要我等着瞧,然后又用“软”的招数想感动我,让我感到他们也不容易。求我让我能够替他们着想,否则的话,“上边”就要扣他们的“分”,影响他们减刑。我正告他们我不能那样做,我如果那样的话,不但不是帮他们而是害了他们,让他们对大法与大法弟子犯了罪,对他们将来不好。他们完全听不进去我讲的这些话,最后就恼羞成怒,开始对我使用暴力。一开始他们让我面墙站立,后来便大打出手,第三天打我的时候,他们又找来了一个杂工,打算三个人狠狠地打我一通,他们把我领到了一个空屋子里,开始跟我讲,一看讲不通,马上便大打出手,可是我心里已早有准备,他们刚一动手打我,我便高声的喊“法轮大法好”、“李继开打人啦”。恶人是最怕曝光的,我一大声喊,他们马上便吓的不敢动手了。隔了一会儿,他们又打我,我便又大声喊,他们便又不打敢了,几次下来他们的闹剧便不得不收场了。当天下午,我便找到了集训队的副大队长王连运,向他反映了此事,他假意的说他们会调查此事。从那以后,这几个犯人杂工便再也没有打过我。
又过了一段时间,集训队对此次“转化”活动进行了一次考核,以副大队长王连运为首,还有中队长张二(真名不详,后调到病间当教导员)等几名恶警他们让大法弟子依次进去,然后让他们背报告词,38条等等,结果一一记录在案。我进去时,他们让我背,我说我不背,他们说,你是背不下来呢还是就是不想背?我说,我就是不想背。他们气坏了,赶紧挥手让我走。记得有一次中队长张二(他是“包”我的警察 ),把我叫到办公室,见我见到他没有背报告词,便问为什么,我对他说, 因为我不是罪犯。他当时便恼羞成怒,竟然说了一句:“你不是罪犯?我告诉你,你比所有的人都坏。”其实,他说的正是他自己,比所有的犯人都坏。
2006 年1 月14日晚,我被转到了呼兰监狱卫生科(后改为后勤监区)。一到这里我就被监控起来,被告知不能干这个,不能干那个,不能学法、炼功。他们想让我干活,我不干,于是他们便派道长(管监舍的犯人头)来做我的工作,我没有配合。于是道长对我怀恨在心,不久找了个借口把我打了。(后来这个道长和我住在一个屋,和我相处的还挺好,对大法也有一定的认识,并且对以前受人指使劝我、打我一事表示了后悔之意)。
2006 年的一天,呼兰监狱“610”主任某某科长陈为强带人闯进了牢房,将我的床铺强行的翻了一遍,翻到了《九评》和一些师父讲法等小册子(手抄本),结果卫生科的中队领导(指导员裴小东、队长夏铭)安排犯人严密监控我,每天不让我出去吃饭,让别人给我打回来,目的是不让我和别的监区的大法弟子接触,还告诉别的犯人不许跟我讲话,否则的话就记下来,还没收了我的纸信封等。面对这种加剧了的迫害,第二天我开始绝食抗议。
绝食的第六天指导员裴小东伙同“610”头子陈为强等人把我带到了医院检查身体,一测我的心律达到了每分钟一百二、三十下,就这样陈为强竟还说“没事,给他带回去,不行就灌,再不行就让他家人来收尸”。绝食的第八天,他们把我的哥哥和我的弟弟都找来了,让他们做我的工作,妄图用亲情来打动我,利用我的亲人给我施加压力,逼迫我放弃绝食、配合他们的迫害,我没有动摇。第九天上午,裴小东找到了我,问我有什么要求。我向他重复了我以前和他说过的我的目的:我必须拥有和其他犯人同等的权利,别的犯人允许的,我也一样,立刻撤销对我的一切监控。他们最终答应了我的全部要求。从那以后,我们监区证实法、救度众生的环境逐渐就开创出来了。后来炼功、发正念每天都能堂堂正正的进行了,学法也能得到保证了,邪党恶徒轻易也不敢动我们了。
在我刚被方正县国保大队绑架的时候,丑永生及其下属把我身上仅有的近二百元钱搜去,据为己有。后来到了看守所,我曾经和局长赵佳奇说过,他也没给我要回来。国保大队又用从我身上搜到的钥匙到我家去抄家,把我的一台台式电脑、一台手提电脑、一台打印机以及许多耗材全部抄走了。那台手提电脑在我家衣柜里放着,一直也没有用,根本就没有他们所谓的做大法事的“证据”,也被他们抄走,而且最终也没有被列入到“查抄物品清单”中,被以国保大队长丑永生为首的人给私吞了。我还有一块新的日本手表,卡西欧的,也被他们私吞了。
我被非法关押在呼兰监狱不到三年的时间里,呼兰监狱共组织了两次诽谤大法的报告会,都是同一个人做的,是从外地“请”来的。据说做一场报告给其人多少钱。那个邪恶之徒据说在全国巡讲几十场,毒害了许多众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