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时我是一个喜欢较真的人,什么事总喜欢弄清楚谁对谁错,了解事情的始末,并“理性”分析究竟是谁做对了,谁做错了,对发生在自己身上的事也是如此。自己错了,自己也会承认;不是自己错的,也要说清楚是别人的错。总是自以为是的去评断,以为这样是很公平的做法,还以为自己做的很对很正确很公正,觉得这样是“真”。修炼这么多年了,都一直没有认识到这是错误的。
却不知道,其实有许多事情都是说不清楚的、一个常人是看不清楚,看不透事情的因果联系的。当自己与同修或者常人发生矛盾的时候,如果自己硬是要弄清楚情况并争个高下,说清楚谁对谁错才罢休,这不仅做不到“善”和“忍”,还可能无形中由于“较真”(实质是为了个人的利益),而伤害了别人。自己只是看到了最表面所发生的事情,却不知道别人身上发生的事情,别人或许不善言辞、不善争辩或许有难言之隐而不能告知而已,没有说出来的事情并不代表没有发生,这是自己所不知道所不能体会的,而如果自己非要象井底之蛙一样,认为自己分析的事情才最清楚最正确的话,那怎么可能把自己放在比较低的位置,心性如何得到提高、心的容量又如何得到扩大呢?
“人在常人社会中,你争我夺,尔虞我诈,为了个人的这点利益,去伤害别人,这些心都得放下。”(《转法轮》)平时学法时学到这段话,总是只注重前半句,觉的自己不会和别人争来斗去的,也不会使诈去坑人,所以觉的这段话很容易理解,我肯定做得到。今天学法时,不知为何,注重看了“为了个人的这点利益,去伤害别人”这句,才有新的领悟,这是作为修炼人一开始修炼就必须做到的:“这些心都得放下”。原来自己的“较真”一直是自己很顽固的执著,其中包含有求名的心(喜欢别人说自己很公正公平,敢于承认错误,很真),有理不饶人,咄咄逼人等等。其实实质上还是为了固守个人的这点利益,维护自我,不自觉的就会伤害到别人。就象前天(零九年八月四日)明慧网同修文章《改变常人思维 坚持实修》中写的自命“清高”的人,觉得自己很正确,“容易瞧不起别人、看不惯别人,容易看其他学员的不足,不太能够宽容其他学员的不足……”。自己也是这样一种人,也同样存在着相同的执著,经常维护自我的这点利益。
《转法轮》书中这一句看似简单的话,今天却令我发现自己隐藏如此深的执著,平时都不留意的一种常人中的“习惯”,虽然平时也知道这样不太好,却找不出真正的原因,不知道为什么不好,今天终于挖出来了。当自己真的静下心来学法时,发现大法真的是每看一次都有不同的体悟,以前看的相同的一句话,却会在不同时期不同阶段体悟出不同的内涵。真的可以深刻体会到师父为何总是让我们学法,学法,再学法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