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网二零零九年七月三十一日】我们是河北平泉县的村民,也是法轮大法修炼者。自99年7.20以来这么多年我们一直受到上上下下各级政府和公安的监督和迫害,我们的自由随时都被他们以各种借口剥夺。
二零零九年七月中旬,河北省平泉县街道办事处放出谣言说什么“法轮功七月二十二日有行动”,并部署各社区人员要对法轮功的“重点人”看着点儿。于是各乡镇的派出所、社区人员不断到大法弟子家骚扰,严重影响了大法弟子的正常生活。
七月十七日,平泉县桥东派出所所长付江和社区人员非法闯入平泉镇东三家村五十一岁的女大法弟子王会敏家,对她进行骚扰。
同一天社区人员还到现住平泉镇白庙子村(因拆迁搬到此处)大法弟子王文珍(女,六十三岁)、平泉镇东方街大法弟子吕淑兰(女,六十多岁)家进行骚扰。
二零零九年七月二十一日上午,七家岱乡派出所两名警察无故到七家岱乡杜岱营子村王树文、刘玉兰夫妇家敲门,他俩因故外出,家人透过门上的猫眼发现来者根本不认识就没给开门。七月二十二日早七点多,七家岱乡派出所的这两名警察再次来叫门,又被家人拒之门外。
在这之前,二零零九年四月二十五日上午,平泉县卧龙镇沙坨子村女大法弟子刘翠香(六十九岁)回宽城县龙须门镇王家店村的娘家参加侄子的婚礼。可是,还没等婚礼举行,就被娘家龙须门镇王家店村的村干部强迫当天返回家。原因是王家店的村干部接到平泉县卧龙镇派出所的电话,一定要刘翠香立即回自己家。
我们修炼法轮功,做好人,有什么不对?为什么随意非法剥夺我们的自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