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原市被非法判刑的法轮功学员
一、被迫害人:董凤山,男,1961年7月19日出生,汉族,家住前郭县莲花泡农场。(已被迫害致死)
参与迫害法轮功学员董凤山的单位及个人如下:
松原市公安局政保科恶警马洪哲、李军、高帅、张英彪、李国庆等执行非法绑架和迫害的。
松原市前郭县检察院起诉的。
被松原市郭尔罗斯蒙古族自治县人民法院,非法冤判九年。
审判长:董小红
代理审判员:胡方权
代理审判员:李 中
书 记 员:顾 丹
被迫害时间2008年7月29日
法轮功学员董凤山上诉到松原市中级人民法院。法院裁定如下:驳回上诉,维持原判。本裁定为终审裁定。
松原市中级法院迫害法轮功学员董凤山的人员如下:
审 判 长:王成伟
代理审判员:孙 丽
代理审判员:孙世雁
书 记 员:郑海昌
被迫害时间:2008年10月17日
二、被迫害人:张秀兰,女,1965年12月19日出生,汉族,家住吉林省桦甸市。
参与迫害法轮功学员张秀兰的单位及个人如下:
松原市公安局政保科恶警马洪哲、李军、高帅、张英彪、李国庆等执行非法绑架和迫害的。
松原市前郭县检察院起诉的。
被松原市郭尔罗斯蒙古族自治县人民法院,非法冤判九年。
审 判 长:董小红
代理审判员:胡方权
代理审判员:李 中
书 记 员:顾 丹
被迫害时间2008年7月29日
法轮功学员张秀兰上诉到松原市中级人民法院。法院裁定如下:驳回上诉,维持原判。本裁定为终审裁定。
松原市中级法院迫害法轮功学员张秀兰的人员如下:
审 判 长:王成伟
代理审判员:孙 丽
代理审判员:孙世雁
书 记 员:郑海昌
被迫害时间:2008年10月17日
三、被迫害人:杨梅,女,1967年9月16日出生,汉族,家住吉林省桦甸市。
参与迫害法轮功学员杨梅的单位及个人如下:
松原市公安局政保科恶警马洪哲、李军、高帅、张英彪、李国庆等执行非法绑架和迫害的。
松原市前郭县检察院起诉的。
被松原市郭尔罗斯蒙古族自治县人民法院,非法冤判九年。
审 判 长:董小红
代理审判员:胡方权
代理审判员:李 中
书 记 员:顾 丹
被迫害时间2008年7月29日
法轮功学员杨梅上诉到松原市中级人民法院。法院裁定如下:驳回上诉,维持原判。本裁定为终审裁定。
松原市中级法院迫害法轮功学员杨梅的人员如下:
审 判 长:王成伟
代理审判员:孙 丽
代理审判员:孙世雁
书 记 员:郑海昌
被迫害时间:2008年10月17日
四、被迫害人:徐彦刚,男,1979年1 月3 日出生,汉族,家住前郭县红星牧场。
参与迫害法轮功学员徐彦刚的单位及个人如下:
松原市公安局政保科恶警马洪哲、李军、高帅、张英彪、李国庆等执行非法绑架和迫害的。
松原市前郭县检察院起诉的。
被松原市郭尔罗斯蒙古族自治县人民法院,非法冤判九年。
审 判 长:董小红
代理审判员:胡方权
代理审判员:李 中
书 记 员:顾 丹
被迫害时间2008年7月29日
法轮功学员徐彦刚上诉到松原市中级人民法院。法院裁定如下:驳回上诉,维持原判。本裁定为终审裁定。
松原市中级法院迫害法轮功学员徐彦刚的人员如下:
审 判 长:王成伟
代理审判员:孙 丽
代理审判员:孙世雁
书 记 员:郑海昌
被迫害时间:2008年10月17日
五、被迫害人:徐凤琴,女,1972年1月7日出生,汉族,家住松原市宁江区石化街。
参与迫害法轮功学员徐凤琴的单位及个人如下:
松原市公安局政保科恶警马洪哲、李军、高帅、张英彪、李国庆等执行非法绑架和迫害的。
松原市前郭县检察院起诉的。
被松原市郭尔罗斯蒙古族自治县人民法院,非法冤判九年。
审 判 长:董小红
代理审判员:胡方权
代理审判员:李 中
书 记 员:顾 丹
被迫害时间2008年7月29日
法轮功学员徐凤琴上诉到松原市中级人民法院。法院裁定如下:驳回上诉,维持原判。本裁定为终审裁定。
松原市中级法院迫害法轮功学员徐凤琴的人员如下:
审 判 长:王成伟
代理审判员:孙 丽
代理审判员:孙世雁
书 记 员:郑海昌
被迫害时间:2008年10月17日
六、被迫害人:李生,男,1978年4月10日出生,汉族,家住松原市宁江区繁荣街。
参与迫害法轮功学员李生的单位及个人如下:
松原市公安局政保科恶警马洪哲、李军、高帅、张英彪、李国庆等执行非法绑架和迫害的。
松原市前郭县检察院起诉的。
被松原市郭尔罗斯蒙古族自治县人民法院,非法冤判七年。
审 判 长:董小红
代理审判员:胡方权
代理审判员:李 中
书 记 员:顾 丹
被迫害时间2008年7月29日
法轮功学员李生上诉到松原市中级人民法院。法院裁定如下:驳回上诉,维持原判。本裁定为终审裁定。
松原市中级法院迫害法轮功学员李生的人员如下:
审 判 长:王成伟
代理审判员:孙 丽
代理审判员:孙世雁
书 记 员:郑海昌
被迫害时间:2008年10月17日
七、被迫害人:马士杰,女,1961年1月4日出生,汉族,家住扶余县永平川村。
参与迫害法轮功学员马士杰的单位及个人如下:
松原市公安局政保科恶警马洪哲、李军、高帅、张英彪、李国庆等执行非法绑架和迫害的。
松原市前郭县检察院起诉的。
被松原市郭尔罗斯蒙古族自治县人民法院,非法冤判四年。
审 判 长:董小红
代理审判员:胡方权
代理审判员:李 中
书 记 员:顾 丹
被迫害时间2008年7月29日
法轮功学员马士杰上诉到松原市中级人民法院。法院裁定如下:驳回上诉,维持原判。本裁定为终审裁定。
松原市中级法院迫害法轮功学员马士杰的人员如下:
审 判 长:王成伟
代理审判员:孙 丽
代理审判员:孙世雁
书 记 员:郑海昌
被迫害时间:2008年10月17日
八、被迫害人:许鹏,男,1968年9月3日出生,汉族,大专学历,家往松原市宁江区建设街。
参与迫害法轮功学员许鹏的单位及个人如下:
松原市公安局政保科恶警马洪哲、李军、高帅、张英彪、李国庆等执行非法绑架和迫害的。
松原市前郭县检察院起诉的。
被松原市郭尔罗斯蒙古族自治县人民法院,非法冤判十二年。
前郭县检察院、法院恶人:石祥。
法轮功学员许鹏等六人上诉松原市中级法院。裁定如下:驳回上诉,维持原判。本裁定为终审裁定。
松原市中级法院迫害法轮功学员许鹏的人员如下:
审 判 长:王成伟
代理审判员:孙 丽
代理审判员:孙世雁
书 记 员:郑海昌
被迫害时间:2009年4月8
九、被迫害人:滕献茹,女,1958年5月26日出生,汉族,高中文化,家往宁江区民主街。
参与迫害法轮功学员滕献茹的单位及个人如下:
松原市公安局政保科恶警马洪哲、李军、高帅、张英彪、李国庆等执行非法绑架和迫害的。
松原市前郭县检察院起诉的。
被松原市郭尔罗斯蒙古族自治县人民法院,非法冤判十一年。
前郭县检察院、法院恶人:石祥。
法轮功学员滕献茹等六人上诉松原市中级法院。裁定如下:驳回上诉,维持原判。本裁定为终审裁定。
松原市中级法院迫害法轮功学员滕献茹的人员如下:
审 判 长:王成伟
代理审判员:孙 丽
代理审判员:孙世雁
书 记 员:郑海昌
被迫害时间:2009年4月8
十、被迫害人:邵长普,男,1960年5月10日出生,汉族,高中文化,家住扶余县三岔河镇道西街五委。
参与迫害法轮功学员邵长普的单位及个人如下:
松原市公安局政保科恶警马洪哲、李军、高帅、张英彪、李国庆等执行非法绑架和迫害的。
松原市前郭县检察院起诉的。
被松原市郭尔罗斯蒙古族自治县人民法院,非法冤判十年。
前郭县检察院、法院恶人:石祥。
法轮功学员邵长普等六人上诉松原市中级法院。裁定如下:驳回上诉,维持原判。本裁定为终审裁定。
松原市中级法院迫害法轮功学员邵长普的人员如下:
审 判 长:王成伟
代理审判员:孙 丽
代理审判员:孙世雁
书 记 员:郑海昌
被迫害时间:2009年4月8
十一、被迫害人:付立红,女,1970年5月13日出生,汉族,初中文化。家住扶余县三岔河镇士英街。
参与迫害法轮功学员付立红的单位及个人如下:
松原市公安局政保科恶警马洪哲、李军、高帅、张英彪、李国庆等执行非法绑架和迫害的。
松原市前郭县检察院起诉的。
被松原市郭尔罗斯蒙古族自治县人民法院,非法冤判九年。
前郭县检察院、法院恶人:石祥。
法轮功学员付立红等六人上诉松原市中级法院。裁定如下:驳回上诉,维持原判。本裁定为终审裁定。
松原市中级法院迫害法轮功学员付立红的人员如下:
审 判 长:王成伟
代理审判员:孙 丽
代理审判员:孙世雁
书 记 员:郑海昌
被迫害时间:2009年4月8
十二、被迫害人:姜羽庭,男,1960年5月2日出生,汉族,中专学历,家住松原市宁江区和平街街。
参与迫害法轮功学员姜羽庭的单位及个人如下:
松原市公安局政保科恶警马洪哲、李军、高帅、张英彪、李国庆等执行非法绑架和迫害的。
松原市前郭县检察院起诉的。
3、被松原市郭尔罗斯蒙古族自治县人民法院,非法冤判八年。
前郭县检察院、法院恶人:石祥。
法轮功学员姜羽庭等六人上诉松原市中级法院。裁定如下:驳回上诉,维持原判。本裁定为终审裁定。
松原市中级法院迫害法轮功学员姜羽庭的人员如下:
审 判 长:王成伟
代理审判员:孙 丽
代理审判员:孙世雁
书 记 员:郑海昌
被迫害时间:2009年4月8
十三、被迫害人:刘宝琴,女,1964年4月2日出生,高中文化,家住宁江区和平街。
参与迫害法轮功学员刘宝琴的单位及个人如下:
松原市公安局政保科恶警马洪哲、李军、高帅、张英彪、李国庆等执行非法绑架和迫害的。
松原市前郭县检察院起诉的。
被松原市郭尔罗斯蒙古族自治县人民法院,非法冤判八年。
前郭县检察院、法院恶人:石祥。
法轮功学员刘宝琴等六人上诉松原市中级法院。裁定如下:驳回上诉,维持原判。本裁定为终审裁定。
松原市中级法院迫害法轮功学员刘宝琴的人员如下:
审 判 长:王成伟
代理审判员:孙 丽
代理审判员:孙世雁
书 记 员:郑海昌
7、松原市中级检察院检察员吴迪出庭公诉(迫害的)。
被迫害时间:2009年4月8
十四、被迫害人:周连生,男,1961年3月5日出生,汉族,初中文化,家住松原宁江区,油田家属小区。
参与迫害法轮功学员周连生的单位及个人如下:
松原市宁江区检察院公诉迫害的,人员不详。
松原市公安局松江分局恶警王江、张英会等执行非法绑架和迫害的。
被松原市宁江区法院,非法冤判五年零六个月。
审判长:张润锋。其他人员不详。时间是2001年12月。
法轮功学员周连生上诉松原市中级法院。裁定如下:驳回上诉,维持原判。本裁定为终审裁定。
中级法院审判长等人员不详。
被迫害时间:约2002年8月15日。
十五、被迫害人:石友霞,女,家住松原市宁江区锦江小区。
参与迫害法轮功学员石友霞的单位及个人如下:
松原市宁江区检察院公诉迫害的,人员不详。
松原市公安局松江分局恶警王江、张英会等执行非法绑架和迫害的。
被松原市宁江区法院,非法冤判四年。
审判长:张润锋。其他人员不详。时间是2001年12月。
法轮功学员石友霞上诉松原市中级法院。裁定如下:驳回上诉,维持原判。本裁定为终审裁定。
中级法院审判长等人员不详。
被迫害时间:约2002年8月15日。
十六、被迫害人:庄艳芝,女,家住松原市宁江区锦江小区。
参与迫害法轮功学员庄艳芝的单位及个人如下:
松原市宁江区检察院公诉迫害的,人员不详。
松原市公安局松江分局恶警王江、张英会等执行非法绑架和迫害的。
被松原市宁江区法院,非法冤判四年零六个月。
审判长:张润锋。其他人员不详。时间是2001年12月。
法轮功学员庄艳芝上诉松原市中级法院。裁定如下:驳回上诉,维持原判。本裁定为终审裁定。
中级法院审判长等人员不详。
被迫害时间:约2002年8月15日。
十七、被迫害人:谢丽荣,女,40多岁,汉族,家住松原市宁江区锦江小区。原单位:吉林油田新木采油厂职工。
参与迫害法轮功学员谢丽荣的单位及个人如下:
松原市公安局政保科,松原市国保大队警察:高帅,李军,马洪哲。
2、被松原市郭尔罗斯蒙古族自治县人民法院,非法冤判六年。
被迫害时间:2008年9月17日。
十八、被迫害人:徐克录,男,68岁,汉族,山东五连县人,住宁江区石化街。
参与迫害法轮功学员徐克录的单位及个人如下:
松原市宁江区人民检察院起诉迫害的。
检察院王利出庭支持(公诉)迫害的。
参与迫害法轮功学员徐克录的法院恶人如下:
审 判 长:程景辉
代理审判员:王宝忠
代理审判员:关英伟
书 记 员:路 平
被迫害时间:2002年7月3日
十九、被迫害人:王晓光(男)于2007年8月被吉林省公安厅、国安局、四平市公安局、国保大队的恶警绑架,遭酷刑逼供。2007年9月底,王晓光被非法判刑十年,目前被吉林监狱劫持。
二十、被迫害人:张立波,女,40多岁。
参与迫害法轮功学员张立波的单位及个人如下:
1、被户口所在地的片警执行非法绑架和迫害的。
松原市前郭县检察院起诉的。
被松原市郭尔罗斯蒙古族自治县人民法院,非法冤判四年。
审 判 长:董小红
代理审判员:胡方权
代理审判员:李 中
书 记 员:顾 丹
被迫害时间2008年7月29日
法轮功学员张立波上诉到松原市中级人民法院。法院裁定如下:驳回上诉,维持原判。本裁定为终审裁定。
松原市中级法院迫害法轮功学员张立波的人员如下:
审 判 长:王成伟
代理审判员:孙 丽
代理审判员:孙世雁
书 记 员:郑海昌
被迫害时间:2008年11月
二十一、被迫害人:张艳春,女,40多岁。
参与迫害法轮功学员张艳春的单位及个人如下:
1、松原市公安局政保科恶警马洪哲、李军、高帅、张英彪、李国庆等执行非法绑架和迫害的。
2、松原市前郭县检察院起诉的。
3、被松原市郭尔罗斯蒙古族自治县人民法院,非法冤判四年。
审 判 长:董小红
代理审判员:胡方权
代理审判员:李 中
书 记 员:顾 丹
被迫害时间2008年7月29日
法轮功学员张艳春上诉到松原市中级人民法院。法院裁定如下:驳回上诉,维持原判。本裁定为终审裁定。
4、松原市中级法院迫害法轮功学员张艳春的人员如下:
审 判 长:王成伟
代理审判员:孙 丽
代理审判员:孙世雁
书 记 员:郑海昌
二十二、被迫害人:柳丽坤,女
1、被原松原市宁江区法院,非法冤判八年。
2、被迫害时间2008年11月。
二十三、被迫害人:陈平,男
1、被原松原市宁江区法院,非法冤判七年。
2、被迫害时间2008年11月。
二十四、被迫害人:荣恩成
被迫害时间2005年5月。
吉林省大安市被非法判刑的法轮功学员
二十五、被迫害人:周维良,男,1948年11月7日出生,汉族,大安市罐头厂工人,家住大安市慧阳街9委9组。
参与迫害周维良的单位及人员如下:
被大安市人民检察院起诉迫害的。大安市人民检察院,代理检察员王德林出庭支持公诉(迫害的)。
被大安市人民法院非法冤判三年。
参与的恶人如下:
审判长:靳 军
审判员:甘洪强
审判员:夏艳娣
书记员:周欣立
被迫害时间:2002年9月5日
二十六、被迫害人:成秀华,女,1946年3月2日出生,汉族,山东省周平县人,家住大安市两家子镇红岗油田家属区。
参与迫害成秀华的单位及人员如下:
被大安市人民检察院起诉迫害的。大安市人民检察院,代理检察员王德林出庭支持公诉(迫害的)。
被大安市人民法院非法冤判三年。
参与的恶人如下:
审判长:靳 军
审判员:甘洪强
审判员:夏艳娣
书记员:周欣立
被迫害时间:2002年9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