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零零八年八月二十日我去吉林监狱附近发法轮功真相资料,不巧遇到一个“联防”,就被绑架到船营公安分局。在那里我见识到什么是中共的“法制”,“人民警察”又意味什么。
这个“联访”在六十岁左右,个子一米七十以上。我给他讲法轮功的真实情况、不应该遭受迫害,他不听,并对我大打出手。当时我的脸就被他打的变了形,左眼下面一个大硬包,嘴也出血了。后来才听别人说,中共雇用的这个所谓“联防”已把我打得满脸都变成了黑紫色。
约半小时左右,来了三个公安,强行把我拉到船营公安分局。他们在整理了所谓的“材料”之后,让我签字、按手印,我不配合。于是上来三个年轻的警察,其中两个一人拽我一只胳膊,另一个专门拽着我头发,三个人面对着我,在距墙壁大约有五、六米远的距离拖着我快速的往墙上撞去……我听到后脑勺在水泥墙上猛撞后发出的咚的一声,当时就感觉头晕眼花。他们反复这样撞我四、五次。当时我的头已经晕的无法站立,头发也被恶警拽下好几绺(后来我看到地上有很多头发)。
我仍拒绝签字。三个恶警就把我的胳膊拧到背后,使我很难挣扎,这样他们强行掰开我的手按了手印。之后又把我锁在铁椅子上。其中一个恶警还不死心,竟用打火机烧我的手。
晚上七、八点钟,他们把我关到看守所拘留,理由是什么“扰乱社会秩序”。当时我的手和胳膊都是肿的,脸已经没原样了,前胸被踢成黑紫色,连看守所那些小女警察不敢面对我,跟我说话都离我很远,同监室的犯人说:“你把我吓坏了,你的样子真吓人。”
一个月之后,家人通过关系找人帮忙,又花了不少钱才把我接回家。
负责的办案人是:吉林市船营区分局的林永昕、于德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