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雨静女士原系福建省高级法院的法官,在福建省法院工作已有二十多年。官雨静为人正直、善良、热情、无私无畏,一身正气,在单位是个好法官,在家里是个好女儿、好母亲、好妻子。
由于坚持修炼法轮大法,官雨静曾经两次被绑架到精神病院、一次被非法劳教一年。二零零四年元月十四日正在单位上班时被绑架、非法判刑四年。她原来有个美满的家庭,在二零零四年被非法判刑时,丈夫出于无奈与她离了婚。她的家人在这几年当中也承受了巨大的痛苦。
二零零八年初,她经历了四年的冤狱,刚刚回到家中。如今为了坚持对“真、善、忍”的信仰,再受冤狱迫害,家中七旬父母和未成年的孩子天天在牵挂着她。
官雨静二零零四年十月在辩护词中说:“我从小体弱多病,为了有一个健康的身体,曾练过多种气功,一九九七年经同事介绍开始修炼法轮大法。修炼大法不仅身体健康了,心灵也得到了净化:按照大法教我们的“真、善、忍”原则修心向善,做一个道德高尚的好人,不收受当事人的任何钱物和吃请,将原来炒股票赚的几万元钱和购物中奖的钱捐给省‘希望工程’和‘春蕾计划’,善良地对待身边的同事和家人,努力做好工作,看淡名利。是修炼法轮大法使我得到了身心的健康,道德标准的提升。
“然而就是这么好的功法,在一九九九年七月却被迫害,被安上那么多莫须有的罪名,一夜之间上亿的修炼群众被推向了政府的对立面。面对这种情况,我决定去北京上访,说一句公道话。一九九九年十二月二十六日我到北京国家信访局信访,还未进信访局的大门就被非法抓捕并押送回来,当晚就被关进拘留所。而且万没有想到三天后,竟在公安、法院及家人的押送下被强行送入精神病院,直到二零零零年中国新年才被放回,后得知我单位知道我去信访就要开除我的工作,在这种情况下,我家人迫于无奈才将我送入精神病院,以此来保住我的工作。
“二零零零年三月全国人大开会期间,大法弟子给人大写了一封公开信,市公安局以邓本星为首的到我家抄家,以我有一封公开信的复印件及大法弟子签名的空白复印件为由将我非法刑拘在福州市第一看守所,十五天后再次被非法强行送入精神病院。这次我家人均不同意将我送入精神病院,但我单位竟荒唐地胁迫我家人签订一份协议:在没有我单位和公安的许可下不准我出院。在这期间我被强行吃药打针,我坚决不同意,医生竟叫来四个男病人将我绑在铁床上强行注射,这些针剂和药品都是破坏大脑中枢神经的。在痛苦中我单位的党委书记来“看”我,我要求出去,告诉他们不能把精神病院当作监狱来关押我,他们要我写不修炼的保证书才放我回家。这次我被非法关押长达四个多月,回家后又被软禁家中,直到二零零一年中国新年前才得以自由活动。
“二零零一年中国新年‘天安门自焚栽赃案’发生后,恶徒对大法弟子的迫害更严重了,为了告诉人们‘天安门自焚事件’是假的,是对大法弟子的诬陷,我去复印一些有关的真相材料。但在复印时被抓,被非法刑拘在市第二看守所,一个月后被强行送入劳教所。在劳教所里,我被强行“转化”,被强迫写不修炼的保证书,被关在小号内(光光的水泥地板上连报纸都不让铺),劳教所所长和劳教所专管队的警察们每天晚上轮番上阵逼迫我写所谓的‘悔过书’,连续十八个晚上不让我睡觉。这期间我单位领导来宣布开除我工作,取消我的法官资格。被非法劳教一年十五天后,我于二零零二年三月从劳教所出来,六月份回单位上班。二零零四年元月十四日正在上班时,被非法抓捕并非法搜查我办公室及住宅,后被非法关押在市第二看守所……”
在福建女子监狱被非法关押期间,官雨静不放弃对法轮大法的信仰,受尽了非人折磨。以福建省监狱管理局教育处副处长冯宁生为首的邪党人员,伙同监狱的恶警,强迫她放弃信仰,对官雨静进行肉体和精神上的酷刑折磨。官雨静在女监曾经被双手吊铐,只让脚尖着地,连续时间长达三天三夜。在受到种种非人的迫害后,官雨静以文字向监狱长反映,却如石沉大海。 二零零八年初官雨静出狱后,直接到监狱管理局纪检部门反映受迫害的真实情况,但没有任何回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