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s://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9/6/2/202063p.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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决不出卖大法弟子
—— 从理性上认识修炼的严肃性
文/大陆大法弟子 郑馨

【明慧网二零零九年六月二日】二零零零年,由于一个学员的出卖,我被警察绑架后关進了看守所,绑架的所谓的理由是“非法聚集”。所谓“非法聚集”说起来情节实在是太简单了——在那年的除夕夜里,我到一个同修家里和一些学员一起坐了大约个把小时,谈了些炼功体会,仅此而已。其中有一个学员过年以后因别的事情被抓去了,由于怕心,他把我和其他同修供出来了,然后他就被取保候审放回去了。

初進牢房,也就是从一个正常的生活氛围突然间被弄到一个极其恶劣的环境时,令人很难接受以至适应不了,那个思想上的落差是很大的,真想快点出去啊。

随后遭遇到的就是提审。派出所的警员把我带到预审室,他们问的内容很简单,就是参加“聚会”的都有哪些学员,姓甚名谁。我告诉警察:“他们都是好人,只是想炼炼功,没有做任何坏事。我不可能告诉你们,我不会牵扯任何人。再说我也没有犯法,你们为什么抓我?”一警察说:“某某把你供出来了,他要不说,我们凭什么抓你?”我就借这个话回复他:“那么我要是把别人说出来,你们好再去抓人是不是?告诉你们,我不会做这种事情的!”

他们反复讯问,并且警告我如果不说出来的利害关系以及会造成的后果。我告诉他们,关于我自己的情况我可以跟你们讲,因为我也没做什么犯法的事情,我也不怕。至于其他的人,我无可奉告,你们就别想从我这儿得到什么东西!

头两次提审都是派出所的警员,他们也没有动手打人。

由于学法打下了坚实的基础,我的头脑很清醒,我知道修炼的严肃性。我想到了师父说的:“就是要在关键时刻看人心怎么样,有些心不去连佛都敢出卖的,这是小问题吗?”(《精進要旨》〈大曝光〉)“人做了什么都得承担,不要以为自己是被动的,或者是信口开河,或者是在压力面前才说的、才干的,或被邪恶所操纵的,不管这些,这都不能成为理由。”(《美国中部法会讲法》)

我还想到了师父说:“你老是慈悲的,与人为善的,做什么事情总是考虑别人,每遇到问题时首先想,这件事情对别人能不能承受的了,对别人有没有伤害,这就不会出现问题。所以你炼功要按高标准、更高标准来要求自己。”(《转法轮》)所以从一开始,我就抱定了一个宗旨,决不出卖大法弟子。

随后一段时间里,公安人员对我進行了多次长时间的审讯。(连同牢房的常人都对我说:“你是我们这个号子里提审最多的一个。”)大概他们怕派出所人员讲情面,或者认为他们无能,这么点事都搞不定。之后就由区公安分局的警察接过去审问,由于我仍然不配合,他们则大为恼火,在一次又一次的审讯过程中,对我采取了殴打、体罚、虐待、侮辱人格、威胁利诱等种种卑鄙手段進行逼供、诱供。因为是在看守所的预审室,他们打我时怕人看见,就把门关起来。一个大块头警察最喜欢出手,经常对我拳打脚踢。有一次打得我东倒西歪,站立不稳,他误以为我是在避让,就说:“我不会打你脸的。”我知道他们打人是有方法的,既叫你难受又不留下表面伤痕。见我还是不招,他拿起桌上的一杯开水猛地泼到我的脸上,把我的棉袄、毛衣、内衣都打湿了,我也不动,任脸上的水往下滴。

再往后,他们的副科长也来了,有一次他对我说:“你的事情不大,何必待在这里呢?赶快说了出去多好。你看某某,他的事比你重得多,说清楚了不就回去了吗?”要从人的一面讲,那时我确实很想出去,因为坐牢太难受了!可是我又清楚的知道自己是堂堂正正的大法弟子,我可不能以出卖别人而换取自己的安逸啊!我想到了师尊在《精進要旨》〈佛性无漏〉中讲的:“我还要告诉你们,其实你们以前的本性是建立在为我为私的基础上的,你们今后做事就是要先想到别人,修成无私无我,先他后我的正觉,所以你们今后做什么说什么也得为别人,以至为后人着想啊!为大法的永世不变着想啊!”

我断然拒绝了他们。那个副科长说:“你这样顽固的跟政府对抗,我们要对你严厉制裁。”我告诉他:“你今天即使把我就地枪决,我也不会告诉你的!”他气急败坏的说:“我知道你很过硬,你不怕死,老子去整你的爱人,整你的儿子。把你的爱人也抓起来,叫你的儿子停学,送他去少教所。老子要叫你妻离子散、家破人亡!”

一次提审后,由我们那个管段户籍送我回牢房,此人很同情我们,也帮过我们,对中共迫害法轮功很不满。趁旁边没人时他对我讲:“你太犟了,本来只打算关你一个月的,现在搞麻烦了,看来你出不去了!”

那段时间,我承受着警察和犯人的双重折磨,在痛苦中守住心性,心想大法,坚定着自己的正念。

最后他们的科长来了,大块头对我说:“某科长是教授,下午还要到公安大学去讲课,百忙之中为你的事亲自来这里,你要配合好,不要失去机会。”我可不管什么科长不科长,谁来了也是一样。就象师父说的:“人不是讲,你有你的千条妙计,我有我的一定之规吗?”(《各地讲法四》〈二零零三年亚特兰大法会讲法〉)我的宗旨是决不会改变的。他们对我似乎也是无可奈何了。但是他们觉的很没有面子,就想了一个办法——他们认为已经是非常让步的做法,免得他们下不来台。就是不用做笔录,也不叫我签字画押(那意思可以不留下什么“把柄”),由他们来提别人的名字,说一个,如果有这个人,我就点头,没这个人就摇头就行了,完了就放我出去。接下来警察说了一个学员的名字,问有没有这个人。我马上回答说:“我不跟你们搞这些名堂,任何人不牵扯!”他们见最后一点希望也没有了,只好作罢。警察恶狠狠的对我说:“我们一定要判你的刑,判不了也得判!”

那一段反复持续的提审总算结束了,当然这个过程写起来比较简单,实际经过还是很难的。但是我牢牢的把住了这一关,没有向邪恶屈服,没有出卖任何一个大法弟子。

虽然我没什么值得可判刑的事实,但是我对大法坚定的态度令他们害怕,他们把我当成了典型,成为他们重点打击的对象。但是我可不承认这些,在看守所里,我学了一些法律知识,到后来开庭的时候,我堂堂正正,侃侃而谈,在为自己辩护的同时,揭露公安人员的非法行为。

那个学员在开庭的时候作为“同案”也到庭了,虽然他配合邪恶出卖了我和其他学员,但是邪恶也不想放过他。而此人见到我时是有愧的。然而我心里很平静,对他没有任何指责和埋怨,以善相待。那时我家里来了一些亲人,法庭外面还有大法弟子。他却没有人来看他,一个人显得灰溜溜的样子,中午休庭时连饭都没有吃的。我家里人买来很多好吃的东西,我就拿了一些饭菜给他吃。

下午开庭中,那个学员请的辩护律师当庭出示了他脱离大法的“决裂书”,强调了他的认罪态度和表现,要求法庭对其免于刑事处罚。

庭审结束时,有法官小声对我们讲:“其实你们的案子我们也作不了主。”那意思是说不要怪我们,是上面要搞你们。关于这个方面还有一些情况,因为与本篇主题无关就不讲了。

师父说:“也就是说在这个期间哪,不管怎么迫害,如果大法弟子心很正、正念很足,能够清醒、冷静的认识这一切,就会避免很多损失。”(《各地讲法四》〈二零零三年亚特兰大法会讲法〉)

为了保护同修,为了大法弟子少受损失,我被非法判了几年刑,但是我不后悔。到监狱后,我也没有放松自己,一方面坚定的维护大法,一方面向很多的警察和服刑人员讲真相救度他们,同时在艰苦的环境中提高着心性,做着大法弟子该做的事。

那个学员也被判了刑,但是是缓刑,回家去了。他虽然出卖了我并造成严重后果,可我对他却是无怨无恨,甚至觉得他很可怜。本来嘛,作为一个修炼中的人,谁能没有错呢?然而他自己却不能正确对待自己,不管他来源如何,毕竟有了人身,又得了大法,即使犯了大错也可以痛改前非,重新振作起来,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可遗憾的是他在出于强烈怕心的情况下竟选择了一条不应该走的路——与大法决裂!因而造成了一个悲剧性的结局。

几年后,我从监狱里出来了,听说了几件事情:

一个是我原来居住的那一片有学员对我讲,说是就在我進去之前那段时间不断的有学员被抓的情况发生,原因就是前面的学员進去之后说出了别的学员,再進去的又供出了另外的学员,好比连锁反应。而自从我被抓進去后就象是一下子刹了车一样,在较长的一段时间里,再没有学员被抓的事情发生。

另一件事,有一次我乘公交车时碰到一个学员,他讲了一个情况,他说他以前曾被关在六一零办的洗脑班里,当有学员做得不好的时候,有警察多次提到过我,警察对他们说,你们算什么炼功人,人家某某(指我)那才是真正的炼功人。他对我说,看得出那些警察和法院里的人都很佩服你。当然对这些情况我倒是不太在意,作为正法时期的大法弟子,我们走正自己的每一步那是应该的。然而通过这个现象也说明了一个问题,一个修大法的人一旦做好了谁都会服气。

再一个情况就是出卖我和其他同修的那个学员,虽然没有進监狱(缓刑),回去后心情却一直不好,也没有发表声明从新走回修炼,大约过了一年多的时间就死去了。虽然我深知大法的严肃性,但是在突然听到这件事情的时候,对我来说还是有那么一点震动。就象师父讲的“因为你过去世所欠下的业力是因为修正法而躲过了,一旦你降为常人了,无人保护你,魔也会取你性命的呀!”(《精進要旨》〈大法不可窃〉)“不是师父不慈悲,正法中一切生命的路是自己选择的。”(《精進要旨二》〈建议〉)

我想我们还有其他没有做好的一些学员应该从新认识一下大法的严肃性和修炼的严肃性,重视起这些问题来,认真的回想一下自己走过的路,如果做错了什么,就要及时改正过来,给大法或者同修造成了损失的,要设法弥补!众神都在看着呢!不然的话,到了那一天圆满不了的时候将后悔莫及呀!即使有错也千万不可自暴自弃,更不能脱离大法,其后果是非常严重的,教训深刻呀!

尤其是到了今天这一步,一旦被抓,最起码要零口供、零签字,切记不可再向邪恶转化,更不能出卖大法弟子。如果说在七二零那个时候邪恶势力大,比较疯狂,大法弟子很多人也没有修炼成熟或者说在没有经验的情况下可能会做一些错事,而通过这么多年的魔炼,摔摔打打,加上那么多惨痛的教训,已经足以使我们清醒过来了。而且学法学了这么多年,应该是能够理智的对待今后所发生的一切了。特别是我们所剩下的时间也很有限了,一旦犯了大错,有没有挽回的余地都是一个问题,所以诚恳的希望大法弟子们一定要把握好自己,走好今后的路。

个人认识,有不对的地方,敬请同修们指正!

(English Translation: http://www.clearwisdom.net/emh/articles/2009/6/23/108532p.html)

成文:2009年06月01日  发稿:2009年06月02日  更新:2009年06月04日 21:26: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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