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网二零零九年六月十七日】黑龙江省勃利县法轮功学员刘海杰,多年来屡遭当地恶警迫害,现被迫流离失所。下面是她自述被迫害的经历。
从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到二零零三年,我被非法关进拘留所两次,关押六个月。参与者有政保科长孙成义(后因贪污罪被判刑一年,缓刑一年)、拘留所所长李长和。
有一次,拘留所恶警搜到大法书,管教姜某和张新进来对我们拳打脚踏,让我们靠墙站着,开飞机,就是弯着腰,双手朝上,头和腿碰在一起,站几分钟就全身是汗,管教姜某嘴里骂骂咧咧,逼迫我们女大法弟子站了四十五分钟。我们绝食反迫害,派出所所长石庆春和村支书姜喜文等四人,还带着我母亲,准备给我灌食,先出去是谈话,我看见同修双手铐在背后,躺在床上被强行灌食和输液。在那里听说后院的看守所,对大法弟子用刑上地环,就是手和脚成大字型锁在地上,动不了,不让上厕所。
出狱后,我还不断的被恶警骚扰、恐吓。一次夜里十多点,派出所所长石庆春和村支书姜喜文等七、八个人闯入我家,见我在家,说没事来看看。还有一次,他们同伙人闯进我家,乱翻乱查,连土豆窖都翻了,那次把我绑架走了。
一次我在七台河学校门口摆地摊,也是那伙人,开车来到学校门口欲绑架我,我当时走的快,没让他们看见,他们在附近的小卖店及向邻居打听我。
我父亲去世时,派出所恶警打听我回来不,我家亲属说回来了。我被迫在父亲遗体火化时就走了,没为父亲下葬,作为女儿留下了深深的遗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