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网二零零九年六月十七日】我是一名农村大法弟子,我有幸于一九九七年一月开始修炼法轮功。我是因身体患有多种疾病走入大法修炼的,虽然抱着治病的想法去了我村炼功点,但是我当时并不相信“炼功”能好病,只是想大家在一起开心热闹。当时正赶上放师父的讲法录像,我看了三四天,浑身就象得了重感冒一样,头疼,浑身骨头都疼,但是我还是坚持看完了师父的讲法。说来也很神奇,我没有去医院,也没有吃药,我的感冒就好了,而且好的还很快,并且走路都一身轻。以前别人说“炼功”好,我就是不信,通过亲身体会感受到了大法的神奇和超常。
老学员建议我请一本《转法轮》书,我文化水平不高识字也不多,我能看吗?老学员告诉我:不识字的老人都能看。我就请了一本《转法轮》到炼功点上学法炼功,从来不间断。通过学法使我明白了很多法理,也知道这是“修炼”。我身体得以净化,思想心性得到了提高。我认为自己是一个最好的人,通过学法后我认识到了以前的所思所想都是为私为我的,这背离了“真善忍”,得法修炼了就得处处为别人着想,做一个真正的好人。
例如在修炼前因老人和我大哥、大嫂他们打的不可开交、不说话,家里老人跟我过,他们种着老人的地,可不给粮食,而且老人有病也不出钱看病拿药,什么都是我们俩口子管,大嫂还和别人说老人偏向着我,气得我不行,心里特别不平衡。学大法后,我明白了法理。师父在《转法轮》里讲:“在修炼中,在具体对待矛盾的时候,别人对你不好的时候,可能有两种情况存在:一个是你可能生前有过对人家不好,你自己心里头不平衡,怎么对我这样?那么你以前怎么对人家那样?你说你那个时候不知道,这一辈子不管那辈子事,那可不行。”我通过学法才真正认识到了自己为什么这一生当中过的这么不舒服,这都是业力轮报。学法后我处处按“真善忍”的标准要求自己,修去了不平衡的心,主动圆容家庭,开始和大哥、大嫂说话,不计较一切,帮他们干活。由于我“以法为师”,宽容他们,也慢慢的也改变了我哥嫂对我的看法,而且他们对大法有了好的认识,大嫂也开始炼功了。大哥也看过《转法轮》。我和娘家的哥嫂也是因家庭有矛盾,我修炼后也善解了过去的矛盾和他们和睦相处,大嫂说:“她姑就象变了一个人一样!”这都是大法给我家庭带来了幸福和快乐,谢谢恩师对我的慈悲救度!
可是在九九年“七·二零”中共邪党开始对大法弟子進行迫害大抓捕,给我家带来极度的恐吓和干扰,对我的精神和肉体進行了惨无人道的迫害。我从九九年至二零零零年七月,一次又一次被非法抓到镇政府、党校進行迫害,遭毒打,强迫洗脑,强迫我放弃修炼,迫害的我身体旧病复发,但是在师父的慈悲呵护下又好了。二零零零年被迫害十一个月,才叫丈夫接回家。回来后丈夫和孩子因怕我再被迫害,加上电视里的造谣、欺骗,对大法对我都有了不好的看法。镇上的邪恶人员迫害我,非常伪善的对我丈夫和孩子说:“我们都是对你们家好,才这样对她们”,丈夫和孩子不叫我炼功学法,把我的书全都烧了,还打骂。我只有干活的权利,没有任何自由。我开始绝食,我告诉家人从今起光干活不吃饭,我就给人家打工去了,不吃饭。别人说你怎么不吃饭就干活来了?我就开始给他们讲大法真相,我学法炼功全身的病都好了,我丈夫不让我学法炼功,我没有任何自由和权利,你说人活在这个世上有这个理吗?儿子看我怎么也不吃饭,就找来邻居劝说我,邻居劝我丈夫:“你以后别给嫂子烧书了,你看她现在身体多好,这么大岁数还打工,她炼功对身体有好处你就叫她炼吧,再借来书就别给烧了!”邻居走后,我对丈夫和孩子说:“你们认为没有书我就不修了?你们做梦!任何人也干扰不了我修炼的这条路,这是我一生的选择!”从那以后,我丈夫也就不管我了。
我想:只学法、不做证实法的事也不行,也不是正法时期的大法弟子呀,同修给我的真相资料都叫丈夫烧了,想帮我忙因不敢上我家去,我就利用丈夫不在家的时间去找同修交流,自从和同修多次交流切磋,我有了提高。有一次我去别村看到真相标语,就回家写了几十份真相标语贴了出去。因自己没做过,有怕心,又是第一次出去,心想要下大雾多好!没想到吃了晚饭后真的就下起了大雾,我就出去连贴了两个村。天黑什么也看不见,我就想到师父在《转法轮》里讲的“难忍能忍,难行能行”。
心中只有法,就没有做不了的事。通过学法增强了我坚定的信心,我用慈悲的心怀把我丈夫慢慢感化过来了,他不但对大法有了新的认识,而且还主动帮助有困难的同修,同修们去我家他也不反对,很热情的接待照顾。这都是大法的威力!是师父的慈悲!也是自己有正念起的作用。
虽然我还有很多执著心没修去,没有其他同修做的好,但是我有决心和信心,我努力做好三件事,学法修心向内找,处处不忘救人讲真相。我希望还有和我一样情况的同修尽快走出来、做好三件事、赶上正法進程。千万别错过这千古机缘,不能辜负了师尊对我们的慈悲苦度。
因文化有限,有不足之处请同修慈悲指正。
(English Translation: http://www.clearwisdom.net/emh/articles/2009/7/3/10879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