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网二零零九年六月十六日】我是山东省滨州市第三中学的一名普通教师,在二零零七年终考期间,我被安排负责监考。二零零七年一月份上午,监完上午的考试,没有什么事情,就和同事们喝了点酒。
喝完后,回家就打了个盹。醒了后,一看表,快到下午的监考时间了,我就骑着电动车飞速的往考场奔。由于赶时间,也顾不上什么交通规则了,在一十字路口超车时,将一老年妇女撞了个正着。我骑出去十多米远,才刹住车,这时酒劲也过去了。
我快赶回来,看到被我撞倒的老年妇女坐在地上,我赶快解释说,我是老师,急着去监考,还没等我说完,这位老年人说:“小伙子,你喝酒了吧!没事,我是炼法轮功的,不会找你麻烦的。我们这也是有缘,请你记住法轮大法好!退出中共恶党的组织,保平安吧!”
我一看今天真是遇上好人了!我心里还惦记着考场的事,就准备骑车走。别人就说,你把人家扶起来呀!我扶起被我撞倒的老年妇女。她又问我,你是哪个学校的?我怕她日后再来找我麻烦,就撒了个谎,说是实验中学的(其实我是三中的),我就骑车走了!
下午快下班了,有两个年轻人来找我说:“你是不是下午撞过一老年人,我们是她的子女,她被医院确定为肋骨骨折了,请您一起去看看吧。我妈不让我们来找你,她是炼功人,我们不想找你麻烦,但是我们认为应该让你知道。你为什么还骗我妈说你是实验中学的呢?”
我被问的无语!就随着这两个年轻人来到医院,但发现那老人还是乐呵呵的和我打招呼,我抢着给付了五百九十多元的检查费,但那老人却说过天一定还给我。老人并强烈要求出院,说自己是炼功人,由于自己炼的不好,才会这样的,只要好好炼功,过天就好了!她说:“小伙子你回去吧!你家在哪儿?我过天去还给你钱。”
过了大约二个月后,刚下班,我父亲就告诉我说,有个女的来给你送来了六百元钱,还买了个大西瓜,说是前两天你帮人家垫付的医药费。我看着桌上的钱,眼睛湿润了,现在还有这么好的人!
(English Translation: http://www.clearwisdom.net/emh/articles/2009/6/26/10860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