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网二零零九年六月十二日】间隔不是个好东西,间隔可以让大法弟子内部形不成整体,间隔可以让旧势力的因素有空子可钻,间隔是人心和后天各种各样不好观念能在大法弟子空间场中存活的生存之地,间隔也是正法到今天为止,邪恶仍然可以对大法弟子时不时迫害的重要因素之一。因此,从大法弟子的本性一面来看,大家都不希望在大法弟子内部有间隔的存在,有的同修也奔走于大法弟子之间去破除这些东西。但是,我发现,在现实的大法弟子修炼环境中间隔仍然大量存在,本人和同修及协调人之间也形成一定的间隔,那么我通过修去人心,间隔得到了很大程度的破除,虽然现在还是没有达到完全破除的程度,但我还是想把破除的过程写出来供还有此心的同修借鉴。
我与同修协调人之间已经疏远了很长一段时间了,由于从大的法理中知道大法弟子是一个整体,因此,有这样的一个原则,那就是只要你协调人需要找到我,有整体上需要我参与的项目,我一定配合,但是,平时就和协调人没有什么往来。其实,没什么往来本身倒不是什么,因为大法弟子各有各的事去做,关键是我也发现了我的一个问题,那就是在心中和协调人越来越远,已经在思想中产生了一种与协调人之间相排斥的思想,很长时间内我没有细想是什么东西让我们之间形成了这样的厚厚的东西。而且后来,发展到连协调人身边常接触的几个人我也不想见,一提到协调人和其身边的那些人,我的心中就本能的产生一种不认可。反感,不愿意见面,不愿意在一起配合的心,不仅我本人这样,在我的身边,和我们地区还有同我一样,甚至于比我还严重的大量的同修的存在,很大的间隔已经在当地形成。
师父讲过“心性多高功多高”(《转法轮》)的法,有这么多的人心已经形成,我也没有好好的想一想自己,反而还认为自己学法,讲真相方面做的不错。后来,几位同修指出我和协调人有间隔后,我开始认真的反思自己,开始正视我与协调人之间的间隔的存在,我开始向内查找自己是什么人心在间隔着我与同修。当我冷静下来一找的时候,我吓了一跳。一大堆的人心明明就存在于那里,但是由于没有及时查找结果越积越多。
首先是怨恨和证实自我之心。产生的原因是,我本人在当地是一个老弟子,不仅亲身听过师父讲法,还是一名老辅导员,在大法弟子中有一定的影响,在迫害发生后,因没有放弃修炼因此受到邪恶很大迫害,但是我一直在巨难中坚修大法,并坚持利用自己有利条件及所学之长在证实着大法,因此我自己认为自己是当地大法弟子中的重要一员,然而,由于我们当地的协调人是过去不起眼的一个人,因此,作为我个人从整体配合的角度上看,我能放下自我,只要对法有利的事我就放下人的东西去配合大法的工作,但是,我发现此协调人在我们当地有什么大事的时候,并没有让我去参与,反而,都是让其身边的几个人去做了。当然证实大法的工作谁做都是一样,叫我去我认为是我应该去,不让我去,那我就做我自己手中的事就可以了。本身并没有什么,但是在我的思想中却产生了一种协调人有意的轻视自己,孤立自己的怨恨之心,和没能让我更多的参与到本地区大法的整体工作中去,没有更好的发挥自己的能力的证实自我之心,把自己看得很重,其本质上是为私的。是不纯净的。写到这里我的脑中就格外的纯净了许多,因为,修炼最终还是一颗心。不好的东西找到了,正视它,抑制它,清除它,不好的物质清掉了,我们就纯净了,而纯净的心态下所做的事才是大法弟子应有的状态。
其次是妒嫉之心。我过去是辅导站的副站长,几年来每当师父来什么新讲法、新经文时,我们全市的各炼功点及农村的辅导员们经常在一起学法,每当大法工作中出现什么重要事情的时候我都是重点发言的人员,再加之我在常人中的工作又是很耀眼的岗位,而且在对政府及上层社会的洪法中也是做的积极主动,而且效果不错。因此在不知不觉中我成了当地修炼法轮功中的名人。当地大法弟子绝大多数都知道,常人社会中的很多人也都知道。在九九年迫害发生以后,我由于修炼大法受到了迫害,并因此失去了公职,面对只要是写保证,写出思想汇报就可以恢复公职的利诱,我没有配合邪恶的要求,而且在面对巨大的家庭、社会、自身生活的巨大压力下坚信大法,并且先后面对面向数千人讲大法真相,并在明慧和正见网上发表了数十篇修炼及讲真相的各类文章,因此,在大法弟子内部也是有一定影响的人。过去大家有什么问题都要找到我和我说一说,让我帮他们悟一悟,现在很多人都围着协调人转,认为协调人在如何向内找,在大法的法理上认识的清晰,层次高。本来这是件好事,协调人在法中能得到同修的认可,这说明协调人在法中修,而很多同修经过和协调人接触后是因为自己受益了才认可协调人,这种声望是协调人法学得好而树立起来的,而我却动了妒嫉协调人之心,由于此心在不知不觉中形成,因此,我和协调人之间的间隔也在不知不觉中形成了。
写出来就是解体这种不正的物质,让间隔我与协调人的物质去掉,从而真正在法中修上来。
(English Translation: http://www.clearwisdom.net/emh/articles/2009/7/2/10876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