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网二零零九年六月一日】我曾经是一个地地道道的浪子。八、九岁时就和表哥学会了掏包、赌博、吸烟,偷来钱就赌,赌输了再去偷,上学也不好好上,总是逃学,到街里去偷钱、物、粮食等等……十里八村都知道我是个坏小子,爸妈看我这个样子实在不行,到六年级就不叫我读书了,在家放马。这样一直到十八、九岁,我去市里学二人转,那里太乱了,师生乱搞,我这个人虽然什么都干,却看不惯这个,所以学了一年就回家了。回家后,我无所事事,就到处打仗,我个子虽不高,打人却在行,不管你多高大,照打不怕,这一打就是几年,打伤无数,走到哪儿打到哪儿,走到哪儿哪儿都抓我,不得已东逃西躲,被公安追捕好几年。九三年时,我把人砍伤,跑到我姑妈家,因手里没有钱,就和表弟再次干起了无本的生意---掏包,后因此被逮捕,劳教我一年,那年我才二十五岁。
我劳教半年就出来了,但得了一身病、右肺大叶性肺炎,左肺结核,下肢风湿性关节炎,走路都走不了了。身体慢慢恢复后,我也曾想过要从新做人,可是就改不了打仗的毛病,有人不拿好眼神看我,我都得找理由打他。
后来我开始接触法轮大法,随着对大法的了解,慢慢的我放下了许多,我在外地打工,还要供养我的小侄子,有一个人平时从我这儿拿点生活费,还一次借走几千元钱,我觉的对他够义气的了,可是我一次去他家时,他拿起木制小凳子狠狠打了我两下,我当时什么都没说,也没还手,但是我心里还有点委屈,被名利的心纠缠,想想师父的法,这可能是我欠人家的业债,我得还,光想舒服不行,这样心就平静了。
我在九六年认识一个女朋友,因为她没有户口,一直没结婚,我们生了一个儿子,但是近十年后,她离开了我还带走了孩子。开始我心里非常不平,我想不通,我对她百依百顺,她衣来伸手,饭来张口,就这样说走就走了?心里难过,每天抽烟、喝酒、打麻将,整夜的睡不着觉,想到要杀她全家。我知道这不对,但是说起来容易做起来太难了,就开始背法:“为名者气恨终生 为利者六亲不识 为情者自寻烦恼 苦相斗造业一生”(《洪吟》〈做人〉);“恶者妒嫉心所致,为私、为气、自谓不公。善者慈悲心常在,无怨、无恨、以苦为乐。觉者执著心无存,静观世人,为幻所迷。”(《精進要旨》〈境界〉)慢慢的,我发现我的心淡了,对她的情欲之心也淡了,是师父的法救了我,否则我真不知道会是什么后果。
象这样的事情还有很多,是法轮功改变了我,让世界上少了一个浪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