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手铐吊铐熬夜”
被山东省第二劳教所七队恶警用“手铐吊铐熬夜”折磨的法轮功学员有:蒋国屯(2009年1月份)、临沂的孙佳文(2009年2月份)、日照的王玉平(2009年3月中旬)、谢华(2009年3月18日至20日)、惠民的林景志(2009年3月28日至31日)等等。
其中孙佳文被恶警宋男殴打得牙齿松动、流血,孙佳文绝食3天反迫害;王玉平被恶警王新江吊铐于厕所站立4天4夜,下肢从脚肿到大腿根;林景志被恶警打的面部红肿。
(2)“熬夜”
被七队恶警“熬夜”迫害的法轮功学员有:日照的陈志达、烟台的马青春、潍坊的倪忠平、茌平的高恒峰、张逢福、李瑞江等等。
(3)殴打
3月3日,莱西的法轮功学员张为星被恶警宋男殴打。宋男用脚狠踢张为星小腿,致使张为星3处皮肤破损。2008年12月底,张为星曾被恶警用手铐间断吊铐2天,而后出现头晕症状,血压高达195。
(4)奴工
劳教所逼迫法轮功学员及其他普教人员加班加点出工干活。劳教所上报每天出工6小时,上下午各有半小时休息时间,中午有午休时间。实际是每天上午8点前出工,直到下午5点后收工(冬季曾一段时间4点收工),其中只有上下午各5分钟的吸烟时间(不吸烟者只有短短的解手时间)和中午约20分钟的吃饭时间。从2009年3月份开始晚上加班到8点半甚至9点,几乎每周3个晚上,不加班时,常拖延晚饭时间。经常星期天出工。
目前,七队的“犹大”有:赵启东、姚兵、仇祝峰、隋建波、马明军、新泰的米成杰、济南的生斌、陈庆年、潍坊的那景学、寿光的李孔法、赵修顺、张捷华等。他们经常被动或主动轮班对法轮功学员熬夜甚至殴打。